跳舞(第3/3页)

“现在,你终于有了一个伤口,傻子,像坚强的男人,像真正的男人一样脸上有了一个伤疤。你也可以去炫耀了,说自己打过仗。”

他呻吟道:“路易斯……不,你得不到他的。路易斯是我的。”

我说:“不如说你是属于他的。我把你让给他。你的那个朋友永远不会成为我的朋友,这是肯定的。”

合上小药箱的时候,我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样子。我好像是个百岁老太。一百岁了,时间不会倒流。飞行员离我那么遥远。我做了些什么呀?

*

卢卢给路易斯取了个绰号叫“哦白痴”[28]。卢卢说:“你们这些美国佬,我通常对你们都抱有好感——不仅因为你们付小费慷慨——可那个人,我觉得他真的不怎么样。他太自命不凡了!你以为我一定要干吗?我并不感到得意!像他那样的家伙,我认识得太多了,见得太多:他太自以为是了。可泽尔达,我这样对你说吧,他是个让人看不起的人,一个讲大话的人,一个说谎成癖的人。人们私下里都这么说:‘他的战绩,他在战争中的英勇行为和他参战的次数——这一切很可能都是夸张的,如果不是完全编造的话。’”

他太自命不凡,太自我膨胀了。他一边看着我,一边抽着古巴雪茄,然后向司各特投去沮丧的目光——他残忍的微笑暴露了他的内心:“可怜的菲茨,你真的娶了一个疯狂、愚蠢的大婊子。”

这个勇敢的菲茨,脸红得像个初出茅庐的小年青,把他的话当《圣经》,好像自己不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作家,可他呢,卢卢所说的那个“哦白痴”(我现在想起来还忍不住要大笑),是个蹩脚的作者,给我们这个时代丢脸,是美国有史以来最差的作家。司各特以为自己需要路易斯,需要他运动员般的举止和他坚定的爱国主义精神,以平息自己作为男人的痛苦和作为艺术家的忧虑。而事实上,是那个人,那个才华枯竭的不倒翁,附在斗牛士身上的吸血鬼,在汲取司各特的才华,吸他永远缺乏的高贵的血。他将在他以后的小说中表明,他其实对男人和女人一无所知。要弄懂男人和女人,就要学会爱。路易斯这个白痴只爱他自己,这太不够了,花招耍得太频繁了……

“一个只能骗傻子的花招。”卢卢这样说路易斯这个英雄。

但那种骗子,她见得太多了,他们的谎言她已经听得太多。我对卢卢说,她头上的方巾非常漂亮。“是夏帕瑞丽牌的,很美。是一个上流社会(或半上流社会)的女士忘在长凳上的。前厅的侍应领班加斯东从台阶上跑下来,把它送给了我。”她解下方巾让我看个仔细。我笑了:卢卢用高级丝绸遮住了自己皱巴巴的衣服。她摸索着卷发的夹子,看看头发是不是已经干了,然后慢慢地松开了发束,用一枚针到处搔头皮。她破损的指甲涂成了古铜色,和丢在茶盆里的硬币颜色一模一样。

柳波芙惊慌地大叫起来,她发现我的脚感染了:“你疯了,弄到了这种程度。”我们坐出租车去了拉里布瓦西埃,一个外科医生割开了我的脓肿,然后低声对我说:“我的孩子(听到别人这样叫我,我不由打起了寒战。一时间,我想起了法官干巴巴的手臂和那个当父亲的严厉的双手,他从来没有拥抱过我,也没有抚摸过我。那个有着一脸红色大颊髯的医生——说实话,他长得像个食人魔,非常可怕——好像最终想让我明白,一个真正的父亲,一个胸襟宽阔的父亲应该是什么样的),我的孩子,如果我们不给你截肢,你就该谢天谢地了。你的伤口里有脏东西,叫做金色葡萄球菌。”

“金色的?已经是金色的了?”

我装出自豪的样子,但声音却在胸腔里颤抖。

“别笑得太厉害了,我的孩子。我还要告诉你:你得停止跳舞了。”

“停几个星期?”

他圆睁着大眼睛,他的睫毛也是红的。

“停……停一辈子,我的孩子!再也不能跳舞了,永远不能跳了。我得把你足弓里的一块肌肉拉直,否则许多韧带都会萎缩的。”

“我会残废吗?我会产生坏疽,你们会把我的脚锯掉的,是吗?”

“你总是喜欢夸大!你只知道走极端?坏疽怎么处理那是我的事,让我来解决。你呢,我希望你一定要理智。(说到这里,柳波芙·叶戈洛娃耸耸肩,使劲摇头;我想起来她是她那个地方的公主,特鲁贝茨科伊的公主。)凭你这种要强的性格,我敢断定,你还会去骑马的。很难看见你成为瘸子。跛脚,这有可能……瘸腿是绝不可能的。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改正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