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

克里希广场。我在练功房的扶手杠旁边度过了许多时间,脚尖都出血了。由于伸展四肢,大腿根也撕裂了。柳波芙说,我是一个容易冲动的女人,然后笑着拿起一支金嘴的红香烟,那是她从她失去的俄罗斯弄来的,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弄的。我不得不去路边喊出租车,我跛着脚,行走困难,双脚火辣辣的,大腿一瘸一瘸,像只鸭子。出租车司机很犹豫,不知该不该让我上车,好像我是个疯子或是危险人物。他最后也笑了,说:“看到你走路的这种样子,我还以为你要分娩了,会在我的车后座破水。这么说,你是个舞蹈演员?在哪个酒吧跳舞?”

我想当个女舞蹈演员。柳波芙对我说,哪有人30岁才学跳舞。我把一大沓绿色的钞票放在桌上,“我今年27岁,夫人。我小时候跳过舞,一直跳到16岁。”她耸耸肩,更用力地抽她的金嘴红香烟:“那你还要我干什么?”

我希望大家给我一点时间。在成为明星之前,甚至在能跳芭蕾之前,让我当一个初学者,一个穿着可笑短裙的小女孩,一只动作敏捷的小老鼠。到了28岁就来不及了。真讨厌,柳波芙化了妆的眼睛似乎这样对我说。尽管如此,我还是被当做一个疯子。

“那就每天晚上6点,我上完课以后来。”我说:“可我不想一个人上课。我想跳芭蕾。”她更使劲地抽她红色的金嘴香烟,说:“我想明天单独见你,然后再作决定。”

菲茨不高兴了。我参加晚会老是迟到。到斯泰因、默菲、莫洛伊、古本基安、马罗纳家里吃饭时,我几乎不露面——please, leave me alone.[24]

有时,我能闻到你腋窝里的汗味,他说。有时,我在出租车里忘了重新打扮,他还说,我就像个街头女郎。我给他丢脸了。

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情况会越来越糟糕。在圆顶酒店的地下室,卢卢帮我补妆。我想,她的可卡因对我没有任何作用,但我还是服了,因为她说,悄悄地喝一大杯美国威士忌,会让我显得更加高兴,更加自豪。

有时,我非常不愿意去盥洗室,宁愿坐在卢卢身边,看着客人们往茶托上扔小额硬币。有人下楼专门为她买烟,还有一些人对她做些神秘的动作,她消失在衣帽间,用一张折成四折的纸币换来一张折成八折的小纸条,里面装着卢卢要的量。

可以听见男人们在小便池里撒尿,听见他们冲水,但听不见水龙头里流水的声音,也听不见香皂滑动的声音和擦手布卷的转动声。之后,他们会抚摸你的脸,会给你的面包片涂黄油,你会吻着他们的手指表示感谢。弗朗西斯喝醉的时候,也会忘记洗手。那时,我恨不得杀死他。他一上床,挥动床单扇风时,便散发出虾的味道。他们自己怎么就闻不到呢?如果他们知道,如果他们闻得到那种虾味,或意大利奶酪的味道,或死尸的味道,他们会脸红,会从床上跳下来的。

可是,不,他们闻不到。这是他们最重要的工作,是他们现在最主要的活:躲避他们自我吹嘘而自己却感到厌恶的身体。

我走进了司各特写作的小客厅。等待他的手指迟疑不决,等待打字机的铅字离开纸张、在重新击打下去之前悬空的几秒。司各特从椅子上惊跳起来。

我问他,我一定叫喊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我在相片上认不出自己来了?为什么我这个满脸笑容、一头金发的年轻女人,那么机灵,那么讲究,长得像个演员,头发卷曲,像只小羊羔,10天后却变成了一个可怕的老太婆,下巴方正、满脸皱纹、粗鲁得像个罢工的码头工人?

司各特转过身来,盯着我:“对我来说,宝贝,你还是原来的你。”

我不让自己用“办公室”这个词来指他写作的房间,办公室是职员、打字员、承保人和有钱的大老板用的,他们有自己的房间和带滑轮的写字台以及属于他们的皮椅。作为一个穷人——一个不光彩的穷人,他太时髦了。

来了客人,我总是对他们说是“他的私人客厅”,或者说是“工作间”。可我不欺骗自己,我对自己说,那是“散发着恶臭的房间”,烟草和高级烧酒混杂在一起的味道甚至把墙壁都污染了,那个男人不再关心自己的身体,他早上和晚上都会忘记淋浴,一周都不洗一次澡。这个男人变得吝啬了,模样都变了,懒洋洋的,听之任之。

我并不后悔自己的孤独:无论是在公寓还是在别墅里,人们从来就不想着替我留一个房间。啊!一个堆杂物的地方我都会感到很满足,一个小房间,让我也能写作。理想伴侣的计划中没有,无望的一代(那是自恋的白人家伙搞的东西)[25]的清单上也没有。

如果能把路易斯阉掉,我会高兴坏了的。割掉他制造分泌物的那两个蛋蛋。他对那个玩意儿感到很自豪,好像那是两个癌似的。唉,就像没有写字台一样,我也没有干那种事所必需的解剖床,而且,也没那么残酷。我身上的那个坏女孩已经疲惫了。厌烦了。很快就要咽气。

夜晚,我们从一家家低级酒吧寻欢作乐回家时,往往要穿过巴黎的平民区,让人担心的街区,黑漆漆的马路,脚底下的路面黏糊糊的,废水和污水汇流在一起。而在斑驳的外墙里面,在黑乎乎的走廊里,在栏杆摇摇晃晃的楼梯上,白菜和炖菜的味道与楼层厕所里的臭味互不相让。那天上午,我们在寻找出租车离开知了酒吧时(夹在看谁都不顺眼的毕加索、多嘴多舌的科克多[26]、心不在焉的英俊的拉迪盖[27]以及三个戴着羽饰的公主当中,喝着温热的香槟,我们心里厌烦透了。那几个公主,明明是银行账号,却要冒充缪斯。)我们在小街小巷里溜达,到处都是翻倒在地的垃圾桶。屠夫们肩上扛着红红白白的冻肉,又冷又难闻的味道扑鼻而来。在小酒吧里,人们把白天的木屑铺在方砖地面上,看门人用力把消毒水倒在地上,好像专门瞄准行人的脚和流浪狗的屁股。司各特含含糊糊说出了这句可以说非常正确的话:“不幸的小镇……一切都涂上了不幸的色彩。”我紧紧地搂着他,吻着他的嘴,忘了他让人恶心的气味。有的时候,我太爱他了。

这就像生活在一道亮光里,一道光晕把我们俩包裹了起来,随着我们移动。在那个时候,我们是永恒的。

*

昨天晚上,我们笑得那么欢,吃得那么开心,在座的人都是那么好,应该跳舞啊……

可是,缎子鞋里面,我的脚出血了,磨坏了。命运在召唤我了,微弱的希望破灭了。有人说,是我自找的,是我自己想堕落,并一手策划了这种堕落。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