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大皮的考验(第4/6页)

“不知道少爷有什么想法?”

“我这就告诉你。理智呼唤他退出比赛,大皮不听,是因为有位姑娘会在旁观战,这只傻鸟幻想着要大放异彩,给人家留个好印象。所以呢,咱们得耍点手段。吉夫斯,你今天就动身回伦敦,明天早上以安吉拉的名字拍封电报,内容如下。你记一下。准备好了?”

“是,少爷。”

“‘真对不起——’”我顿了一顿,“吉夫斯,你说一个姑娘因为准未婚夫批评她戴上新买的帽子像只狮子狗,所以大吵了一架,她有心和好,会怎么措辞?”

“‘真对不起,我对你发脾气’,我想这样就很妥当,少爷。”

“这就够了?”

“或许可以加上一句‘宝贝’,应该就足够以假乱真,少爷。”

“好。那继续写。‘真对不起,我对你发脾气,宝贝……’不对,打住,吉夫斯。这句划掉。咱们想偏了。有货真价实的好料,差点让咱们白白错过。署名得是‘特拉弗斯’,不是‘安吉拉’。”

“遵命,少爷。”

“不,该写‘达丽·特拉弗斯’。电文这么写:盼即刻赶来。”

“少爷,‘速归’二字更加经济省事,语气也更为迫切。”

“不错。那写吧。‘盼速归。安吉拉可不好了’。”

“不如写‘重病’,少爷。”

“也好。‘重病’。‘安吉拉重病,不断呼唤你,说帽子的事还是你对’。”

“少爷,我或许可以提个建议?”

“好啊,说吧。”

“我想不如这样写合适。‘盼速归。安吉拉重病。高烧不退,神志不清。哀声呼唤你,还喃喃说什么帽子,还说你是对的。盼尽快赶火车回来。达丽·特拉弗斯’。”

“听着没问题。”

“是,少爷。”

“你觉着‘哀声’好?‘不住’好不好?”

“不,少爷,‘哀声’才是mot juste。[2]”

“那好,反正你最懂。那,算准时间,要两点半拍到。”

“是,少爷。”

“两点半哪,吉夫斯,你看出我有多么老奸巨猾没有?”

“没有,少爷。”

“我来告诉你吧。要是电报到得早呢,比赛还没开始大皮就能收到。但是两点半到呢,他已经上场了。我就趁暂停的时候把东西交给他。此时他对上布利奇对霍克利–梅斯顿球赛已经有所了解,这时候给他才恰到好处。和我昨天见过的那些流氓交过手,我看没人不想找机会开溜。懂了没有?”

“是,少爷。”

“有你的,吉夫斯。”

“是,少爷。”

吉夫斯就是靠得住,我说两点半,还真就是两点半。电报简直是掐着点儿到的。我接了电报,回房去换件暖和点的衣服。套上厚重的粗花呢,我就开着车赶往赛场。赶到的时候,两队已经一字排开,半分钟后,随着一声哨响,战争打响了。

出于种种的原因——例如我念的那个学校从来不玩儿这个——我无法号称能领会英式橄榄球的各种乐趣,这么说大家明白吧。当然了,总体规则我大致是懂的。比如说,主要目标就是把球传到场地另一头线外,而为了阻止对手成功,双方都允许一定程度的暴力伤人;要是在其他地点,同样的做法定然会被处以14天监禁,不得以罚款相抵,并且法官还会在审判席上一阵疾言厉色。除此以外,我是一无所知。这玩意儿所谓的“道理”对伯特伦·伍斯特就如同天书。不过,据专家解释,就本场比赛而言,其实并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这几天下了好几场雨,所以赛场上举步维艰。说起来,我见过不少沼泽地比赛场还干呢。我在酒馆见到的那位红发老兄吧唧吧唧率先上前,在群众的叫好声中开局一脚,球直飞大皮的方向——他那身蓝橙相间的球衣甚是显眼。大皮利索地将球截住,凌空一脚;也就是在这一刻,我忽然明白,上布利奇对霍克利–梅斯顿的比赛别具特色,是其他球场上所罕见的。

这边厢大皮传球之后待在原地,一脸谦虚,这时只听一阵雷声滚滚的脚步声响起,只见那个红发飞扑过来,揪住大皮的脖子,把他掀翻在地,整个人压了上去。我瞬间瞥到了大皮的面孔,那上面写着恐惧、惊慌,总而言之是对事情出乎意料的发展大为不悦,接着他就消失了。等他再次露脸的时候,赛场另一头,一场群架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大地之子”的两股势力分别铆足了劲儿,猛力你推我挤,球貌似是在中间某处。

大皮挥手抹去眼前不小一块汉普郡地皮,有点晕晕乎乎地环顾左右,看清了群众戏的地点,便飞奔过去,刚好被对方两位重量级队员逮个正着,让他再次享受了一次泥地待遇。他由此占据了极佳的位置,刚好让第三位重量级队员提起小提琴盒一般大小的球鞋踢中了肋下。接着红发老兄又整个人压了上去。赛况可谓紧张活泼,从我这个场外观众的角度看来,一切按部就班。

我这会儿发现,大皮犯了个错误。他那身衣服太打眼了。这种场合呢,还是低调点最保险,可他那件蓝橙衫子实在太引人注目了;身为铁哥们,就该建议他选一件土黄色的,能和地面颜色混成一片才好。此外,除了他行头招摇以外,我估计霍克利–梅斯顿的队友们格外讨厌他,觉得他压根不该上场。他一个外地人,干吗非妨碍人家报私仇啊。

总而言之,我确实觉着对方格外优待他。每次两伙人打成一片,叠成的小山轰然崩塌,成吨的躯体横七竖八地在泥里打滚,最后被挖出来的那一个似乎总是大皮。偶尔他好不容易挺直了身子,不过眨眼的工夫,就有人——通常是那个红发——肩负起这个对心思的任务,再次把他按倒在地。

我越来越担心这封电报怕是送迟了,只怕他小命不保,还好出了个小插曲。这会儿双方队员跑到离我不远的地方,按照惯例压成一座肉山,大皮也一如既往地垫底,但等大伙纷纷站起来清点伤员的时候,发现有个人高马大的家伙在地上挺尸。此人套着一件原本是白色的球衣。上布利奇旗开得胜,消息传开来,百名爱国志士敞开喉咙,衷心的叫好声响彻赛场。

伤员被两位队友抬下场,其余的选手纷纷坐下来,重整旗鼓,又趁机思考了一下人生。我认为事不宜迟,该出手把大皮拉出屠宰场了,于是跃过绳子,朝他走过去。只见他正努力刮叉骨上的泥巴,一副被绞拧机碾过的模样,双眼——还能看见的部分——放出两朵奇异的小火苗;他浑身上下已形成淤积层,只怕不是单单洗一个澡就能对付的。要想让他重返文明社会,就必须送到洗衣店去滚一滚。其实或许还是一扔了事的好,对此还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