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内尔 第一章(第2/4页)

莱文太太的会客室装潢是种奇特的组合:彻底明目张胆的富丽堂皇,再加上近乎禁欲式的好品位。富丽堂皇的部分要归功于她——她喜欢天鹅绒挂帘,饱满的坐垫与大理石,还有镀金饰品;有品位的部分则属于赛巴斯钦。是他从墙上扯掉一堆风格混杂的画,换上他挑选的两张画。这些画作是花了大钱买的,所以他母亲只得忍受它们(平淡,她是这样说的)。西班牙古董皮革屏风是她儿子送的礼物;那个精致的景泰蓝花瓶也是。

摆在莱文太太面前的是一个十分沉重的银茶盘,她用两手举起茶壶,然后有点大舌头地跟他们聊了起来。

“你亲爱的母亲怎么样了?她最近都不进城来了。帮我跟她说,再这样下去她要生锈啦。”

她笑着,那是一种和善、浑厚、带点喘气声的笑声。

“我从来没后悔过同时拥有市区房子跟乡间住所。鹿野庄的一切都非常好,不过人就是想要多享受点生活。而且当然了,赛巴斯钦很快就会回来家里住了,他心里充满了各种计划!他父亲大致上也是这样:不听任何人的建议就进行交易,结果每次不但没有亏钱,还赚回两倍、三倍,我可怜的雅各布真是个聪明人。”

赛巴斯钦暗自想着:“真希望她别说这些,乔一向就讨厌那种话。现在乔老是跟我过不去。”

莱文太太继续往下说:“我订了星期三晚上《阿卡迪诸王》的包厢。亲爱的,你们觉得怎么样?要一起去看吗?”

“真是非常抱歉,莱文太太,”弗农说道,“我真希望我们可以去。不过我们明天要到伯明翰去。”

“喔!你们要回家。”

“对。”

为什么他没有说“回家”呢?为什么这种说法在他耳中听起来那么古怪?因为家只有一个,就是普桑修道院。家!一个古怪的字眼,包含了那么多的意义。这个字让他想起一首歌里的荒谬歌词,乔的某个男友常常大声吼着这首歌(音乐是多么该死的东西!)同时还用手指摸着衣领,很多愁善感地望着她:“爱人啊,家,就是心所在的地方,心所在的任何一个地方……”

照这么说,家应该是在他母亲所在的伯明翰才对。

他心神有点儿不宁,每当想起母亲时,这种感觉总会笼罩他。他当然喜欢她,可是做母亲的呢,说来都是些无可救药的人,你没办法跟她们解释事情的,她们永远不会懂。不过他是非常喜欢她的;如果不喜欢她,很不自然吧,就像她经常说的,他是她仅有的了。

突然间仿佛有个小恶魔跳进弗农脑中,还冷不防地说道:“你在说什么傻话啊!她有房子、有仆人可以差遣指使,还有一群朋友能说长道短,她娘家的人又都住在附近。她在意那一切远超过在意你。她爱你,不过每次你回剑桥的时候,她也松了一口气——而你比她更觉得如释重负!”

“弗农!”是乔的声音,她恼怒得口气都尖锐起来了。“你在想什么啊?莱文太太在问你普桑修道院的事——那里是不是还在出租?”

真是幸运啊,还好当别人说“你在想什么啊?”的时候,根本一点想知道的意思都没有!只要回答“没想什么啊”就好,就好像你小时候会说的,“没什么”。

他回答了莱文太太的问题,答应要把她的那些口信跟他母亲说。

赛巴斯钦送他们到门口,他们说了最后一次再见,然后往外走到伦敦的街道上。乔心醉神迷地嗅着空气。

“我好爱伦敦啊!你知道吗,弗农,我下定决心了。我要来伦敦读书。这次我要极力跟迈拉舅妈争取,我也不要跟埃塞尔舅妈住了,我要搬出来自立。”

“你不能这么做啦,乔,没有女生搬出来自立的。”

“有!我可以想办法跟其他女生合租房子,跟埃塞尔舅妈住的时候,她老问我去哪里、跟谁去,真教人受不了。而且反正她讨厌我这种女权分子。”

埃塞尔舅妈是卡丽舅妈的姊妹,他们现在跟她住在一起。

“喔,我想起来了,”乔继续说道,“弗农,你得帮我做某件事。”

“什么事?”

“明天下午卡特赖特太太要带我去参加泰坦尼克号纪念音乐会,算是特别招待。”

“然后呢?”

“然后呢,我不想去——就这样。”

“你编个理由给她就好啦。”

“没那么容易。你懂吗,必须让埃塞尔舅妈认为我去了音乐会。我不希望她知道我去了哪里。”

弗农吹了声口哨。“喔!原来是这样啊!乔,你打算去做什么?这回是谁?”

“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的话……是拉马尔。”

“那个粗汉啊。”

“他不是粗汉。他棒极了——你不知道他有多了不起。”

弗农咧嘴一笑。“不,我真的不知道。我不喜欢法国人。”

“你真是心胸狭窄得可以。不过你喜不喜欢他都不重要,他要开车带我到乡间的一个朋友家去,他的chef d’oeuvre(杰作)摆在那里。我很想去,可是你也知道埃塞尔舅妈是不会答应的。”

“你不该跟那种人到乡间狂欢的。”

“弗农,别这么混账。你难道不知道我可以照顾自己吗?”

“喔,我想是啦。”

“我不是那种什么都一无所知的傻女孩。”

“说了半天,我还是不晓得我哪里帮得上忙。”

“啊,那个啊,”乔有点焦虑,“你得去参加音乐会。”

“不,我才不做这种事情。你知道我讨厌音乐。”

“喔,你去吧,弗农,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如果我说我不能去,她就会打电话给埃塞尔舅妈,提议让她的某个女儿代替我去,那个胖女人就要冒火了。可是如果你代替我去——我们约在阿尔伯特音乐厅碰面——然后随便找个借口给她,一切就稳稳当当了。她非常喜欢你,比喜欢我还要喜欢你。”

“可是我痛恨音乐啊。”

“我知道,但是你只要忍耐一下午而已。就只有一个半小时,音乐会就只有这么长。”

“喔,该死的。乔,我不想去啊。”

他的手恼怒地颤抖着,乔瞪着他看。

“弗农,你对音乐的态度真古怪!我还没看过有谁像你一样这么痛恨音乐。大多数人就只是觉得它无关痛痒。但我相信你会去——你知道,我帮你做了很多事。”

“好吧。”弗农很突然地说。

这不是什么好差事,他却非去不可。乔跟他总是同甘共苦,而且就像她说的,只有一个半小时。但为何他觉得自己做了某种重大决定呢?他的心脏像灌了铅一样沉重,直沉到底。他不想去……真的很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