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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克出身在一个富有的中上流阶级家庭,一家之长是位封爵的外交官。惠特克一直以为他是自己的父亲,直到十二岁才发现真相——他还以为在伦敦蒙特梭利学校当老师的姐姐,其实是他母亲,她有严重的酗酒和毒品问题,生活穷困潦倒,被家人排斥在外。十二岁以前的惠特克就已经是个问题儿童,经常暴怒如雷,有可能对任何人发泄怒火;十二岁之后,他更为狂野。他被寄宿学校开除后,加入本地帮派,很快成为小头目。他的少年时期很快终结,他进了少年管教所,因为他拿刀抵着一个女孩的喉咙,让同伙强奸她。他十五岁时跑到伦敦,一路上犯下各种小偷小摸的罪行,最后找到亲生母亲。短暂的幸福团聚之后,两人的关系很快恶化,带着敌意互相施暴。

“请问这里有人坐吗?”

一位高个年轻人弯腰望着斯特莱克,双手已经抓住斯特莱克搭腿的椅子。他长着棕色鬈发,脸庞干净而英俊,让斯特莱克想起罗宾的未婚夫马修。斯特莱克费劲地哼唧一声,放下腿,摇了摇头,看着对方搬起椅子走开,回到有六七个人的小群体里。斯特莱克看得出,那群人里面的几个姑娘都急切地等着他:她们见他搬着椅子回来坐下,都挺直身体,露出灿烂的笑容。不知道是因为他长得像马修,还是因为他拿走自己用的椅子,又或者是因为他确实是个讨厌鬼,斯特莱克觉得这个年轻人碍眼极了。

他还没喝完咖啡,思绪也被打断了。他心怀不满地站起身,离开咖啡馆。零星的雨点砸下来。他沿着白教堂路往回走,又点着一支烟,漠不关心地任凭记忆的潮水再次带走他……

惠特克渴望得到他人关注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莱达的注意力从他身上移开片刻,他就会心怀怨恨,不管那是在什么时候,出于什么理由——工作,孩子,朋友。惠特克一旦认为莱达没在关注他,就会把那股催眠般的魅力挥洒到其他女人身上。就连像讨厌疾病那样讨厌他的斯特莱克也不得不承认,惠特克有种强大的异性吸引力,所有路过他们家门前的女性无一幸免。

惠特克最后一次被乐队开除后,仍然梦想着一夜成名。他会弹三种吉他和弦,在能找到的所有白纸上都写满歌词,歌词大量引用《撒旦圣经》。斯特莱克还记得那本书,黑色的封面上印着五芒星和山羊头的混合体,扔在莱达和惠特克的床上。惠特克非常了解美国邪教领袖查尔斯·曼森的职业生涯。斯特莱克考普通中等教育证书那一年,家里总是播放曼森(Manson)的专辑《Lie:The Love and Terror Cult,谎言:爱与恐怖邪教》,乐声中夹杂着黑胶旧唱片特有的吱呀声。

惠特克认识莱达时,对她的辉煌经历早有耳闻。他喜欢听莱达讲以前参加过哪些宴会,睡过哪些男人,仿佛他能通过莱达与名人产生联系。随着对惠特克的了解逐步加深,斯特莱克认定,名气是他在这世上最渴望的东西。他并不觉得自己心爱的曼森和乔尼·罗克比那样的摇滚明星在道德上有何不同,反正两人都在大众心里留下了永恒不灭的印象。真要说的话,曼森在这方面更为成功,因为他的形象不会因潮流而改变:邪恶总是引人入胜。

但除了名气,惠特克迷恋莱达还有其他原因。莱达给两个富有的摇滚明星生过孩子,两个人都要付她抚养金。惠特克跟着莱达回窝棚时,显然相信这种贫穷的流浪生活只是莱达的个性所致,在不远的地方就有一大笔钱,来自斯特莱克和露西的父亲——也就是乔尼·罗克比和里克·范托尼。他既不理解、也不相信事情的真相:莱达多年来放荡不羁,对财产管理不当,这两个男人都严格控制抚养金,不让莱达有机会随意挥霍钱财。惠特克和莱达同居几个月后,越来越频繁地埋怨莱达不肯为他花钱。他会暴怒,大骂莱达不肯给他买他看上的芬达牌电吉他,或他突然想要的让·保罗·高缇耶牌天鹅绒夹克(即便他又臭又穷)。

他不断对莱达施加压力,说着异想天开、毫不掩饰的谎话:他有急病要治;他欠了十万英镑,不还钱就会被人打断腿。莱达有时觉得很好笑,有时则为此不快。

“亲爱的,我没钱,”她说,“真的,亲爱的,我没钱,否则我怎么会不给你呢?”

到了斯特莱克十八岁申请大学的时候,莱达怀孕了。斯特莱克吓坏了,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想让她嫁给惠特克。她总是告诉儿子,她讨厌给别人当老婆。在少女时代,她曾经和人有过短暂的婚姻,只持续两周她就跑了。结婚也不像是惠特克会干的事。

但他们还是结婚了,原因显然是因为,惠特克认为,这是他拿到那些巨额存款的唯一方法。婚礼在马里波恩的婚姻登记处举行,甲壳虫乐队里有两位成员的婚礼都是在那里办的。惠特克也许曾经想象,自己结婚当天,媒体会像对保罗·麦卡特尼那样对他狂拍一通。结果没人来。他那个当时一脸幸福的新娘死去,摄影记者才拥到法院的台阶上,围住他。

斯特莱克突然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不知不觉一路走到阿尔德门东站。他不禁在心里痛骂自己:这趟行程毫无意义。他如果在白教堂站上了车,现在应该已经到尼克和艾尔莎家了。但他不管不顾地往相反的方向乱走,结果正好赶上下班高峰期。

他挤在地铁的人群里,个头和背包引起身边乘客的阵阵不满,但斯特莱克几乎没注意到。周围的人基本都比他矮一个头。他抓着扶手,望着漆黑车窗上自己摇晃的倒影,回想着最后也是最糟的部分:惠特克站在法庭里,为自己的自由辩护。警察在他的供述里发现了许多前后不一的部分,包括妻子摄入大剂量毒品那天他的去处,海洛因的来源,还有莱达的吸毒史。

其他也住在那栋空屋里的流浪者先后出庭作证,讲述莱达和惠特克动荡而暴力的情史,莱达怎样尽力回避一切形式的海洛因,惠特克的威胁和外遇,他平常说的那些关于杀人和钱财的话,他发现莱达的尸体后怎么缺乏哀悼之情。他们坚持认为,是惠特克杀了莱达,证人有时歇斯底里。在辩方看来,他们的证词不可信到几乎令人怜惜。

因为这些证人,牛津大学学生的出现让人精神为之一振。法官赞赏地打量斯特莱克:他衣着整洁,语句通顺,头脑灵活,西装和领带掩盖了那令人生畏的庞大身材。公诉方问他的问题主要涉及惠特克对莱达财产的执着。斯特莱克面对肃静的法庭,讲述了继父为得到那笔只存在于他自己头脑里的财富,曾做过哪些努力。惠特克还不断恳求莱达把自己写进遗嘱,以此作为对莱达对他的爱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