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开心的妓女(第2/3页)

“我那同事叫做朗尼·史汀森。在挪威,朗尼是个凶狠的名字,但他不是那种人。朗尼是个亲切、人很善良的小伙子,热爱警察这份差事。至少大多时候都很喜欢。丧礼举行时,我人还在医院里。结束后,上司从警局过来探望我。他转达了局长的祝福,或许我早该在那时就察觉事情不太对劲了。当时我人是清醒的,情绪荡到谷底。护士发现我偷偷弄了酒进来,把我邻床的人转到别的病房去,所以我已经两天没喝酒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上司说。‘别再这么想了。你还有工作得做。’他以为我想自杀。他错了。我是在想该怎么弄到酒。

“我那上司不是拐弯抹角的人。‘史汀森已经死了。现在你什么忙也帮不上,’他说。‘你能帮的,只有你自己和你的家人。还有我们。你看了报纸吗?’我回答我什么也没看──我爸一直在念书给我听,我请他别告诉我这场意外的任何事。上司说这样很好,让事情简单多了。‘你也知道,开车的人不是你,’他说。‘换个说法也行,总之,坐在驾驶座那个奥斯陆警察总署的人没喝醉。’他问我懂不懂他的意思,说开车的是史汀森。而在我们两个之中,他才是那个验血显示完全处于清醒状态的人。

“他拿出一些旧报纸,我用模糊的双眼努力看了一下,上头写着驾驶瞬间丧命,乘客座上的同事身受重伤。我说:‘但开车的是我才对。’‘我不这么觉得。你被发现时,人在后座,’上司说。‘别忘了重度脑震荡的事。我想你应该不记得驾驶过程中的任何事情才对。’我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记者只对驾驶的验血结果感兴趣,只要他没问题,根本没人在意我的情况。更别说这件事对警方的影响已经够糟的了。”

碧姬妲眉宇之间深深皱起,看起来十分震惊。

“你们怎么能告诉史汀森的父母说车是他开的?这些人肯定冷血得要命。究竟……?”

“就跟我说的一样,警方非常重视忠诚度。在某些情况下,警方的确会先考虑家属感受。但那一回,史汀森的家人已经先听到了比较容易消化的事发原因。在我上司的版本里,史汀森决定冒着风险追捕一名贩毒与谋杀案的嫌犯,在追捕过程中,任何人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毕竟,另一辆车里的男孩是个新手驾驶,在同样情况下,要是换成另一名驾驶,或许反应会快得多,不会把车开到我们面前,更别说当时我们还开着警笛。”

“而且时速还高达一百一十公里。”

“地点则是限速五十公里的区域。当然,这事不能向那男孩究责。关键在于要让这案子看起来是什么模样。为什么非得告诉他的家人,自己的儿子其实是坐在乘客座上呢?要是他们听见儿子是那种让宁可让喝醉的同事开车,也不敢出声抗议的人,对父母来说会比较好吗?上司就这么跟我争执了一遍又一遍,我的头痛得要命,感觉就快炸开了。最后,护士进来时,我正靠在床边吐个不停。第二天,史汀森的父母和他妹妹来了。他们带了花,希望我可以尽早康复。他父亲十分自责,因为他从来没有严格要求儿子开车不要超速。我哭得不能自已。每一秒都像是场缓慢的死刑。他们在我身边坐了一个多小时。”

“天啊,你是怎么对他们说的?”

“什么也没说。全是他们在讲话,不停说着朗尼的事。他计划想做的事,想成为怎样的人,打算怎么实现。还有他在美国念书的女友。他还曾提起过我。说我是个好警察跟好朋友,是个值得信赖的人。”

“后来呢?”

“我在医院待了两个月。上司不时会来看我。有一次,他重复之前说过的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再这么想了。’这回他说对了。我的确一心想死。或许这里头有一丝为别人着想的成分,想让真相就此埋藏起来吧。说谎不是最糟糕的部分。最糟糕的,是我得把秘密藏在心里。这听起来很怪,连我自己也思考了无数回,所以还是解释一下好了。

“五十年代,有个叫查尔斯·范多伦(Charles Van Doren)的年轻大学讲师。他因为参加一个益智游戏节目,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人物。他一周又一周地击败所有挑战者。问题有时难到让人难以置信,而那家伙显然什么都知道,让每个人目瞪口呆。他收到许多求婚信,还有他自己的粉丝俱乐部,当然啦,他在大学的课也堂堂爆满。最后,他公开宣布,制作单位提前把所有问题都给了他。

“当他被问到为何要揭露骗局时,他告诉他们,他有个叔叔曾向妻子,也就是范多伦的婶婶,承认过去对她不忠的事。这件事在家族之间引起不小骚动,后来范多伦问叔叔为什么会告诉妻子。毕竟,这件事发生在许多年前,后来他也没再与那名女子有瓜葛。他叔叔回答,不忠不是最糟的部分。最糟的,是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而他却没受到任何惩罚。查尔斯·范多伦的状况就像这样。

“我想,人一旦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所作所为时,就会觉得自己得要接受惩罚才行。我也如此渴望着,不管是受惩罚、鞭打、折磨或羞辱都行,只要让我觉得把罪赎清了就好。但没人来惩罚我。他们甚至没解雇我;因为在官方说法中,我人是清醒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相反地,由于我在执行勤务时身受重伤,所以还在报纸上获得局长的赞扬。所以,我只好自己惩罚自己。我所能想到最严厉的惩罚,就是决定好好活下去,从此戒酒。”

“后来呢?”

“我恢复了,又开始继续工作。每天工作的时间比所有人都长。我还训练自己长途步行,看一些法律的书,停止与一些坏朋友碰面。附带一提,就连好的朋友也是,因为我可能还是会跟他们一起喝酒。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就像是场大扫除似的。我舍弃了过去生活中的所有事情,无论是好是坏。有一天,我坐下来,开始打电话给过去生活圈的每一个人,对他们说:‘嗨,我们以后不能碰面了。很高兴认识你。’大多数人都接受了,我猜,说不定有几个人还高兴得很。有些人坚称我是在封闭自己。他们或许是对的吧。最近这三年来,我跟我妹妹相处的时间比任何人都多。”

“那你生活里的那些女人呢?”

“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且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早就过去了。在意外后,这方面就没有人值得我再多花时间了。我想我变成了一匹孤狼,一心只想着自己的事。谁知道呢,说不定这只是因为我喝醉时比较迷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