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第2/4页)

在这样的困境之中,他最终还是等到了一个机会。查尔兹爵士已经对他十分信任,就让他负责掌管一笔慈善金,用来帮助一位可怜的女士劳拉·莱昂丝太太。因为斯特普尔顿的身份是单身汉,所以能够对这位女士施加决定性的影响。他对劳拉·莱昂丝表示,只要她能够和丈夫成功地离婚,他就愿意与她结婚。但是摩梯末医生建议查尔兹爵士到伦敦去,这就使他的计划面临着一个紧要关头,斯特普尔顿表面上也同意了这个建议,但他知道,自己必须立刻行动,要不然,他想要谋害的人一旦离开这里,他就束手无策了。所以,斯特普尔顿先是逼迫莱昂丝太太给查尔兹爵士写了那封信,恳求他临走之前的那个晚上再见她一面;然后,斯特普尔顿又说了一番花言巧语令她爽约,如此一来,他就得到了一个梦寐以求的大好时机。

傍晚时分,他坐着车从库姆·特雷西赶了回来,在充裕的时间内,他在猎狗身上抹上了发光的化学物质,然后带着它埋伏在了栅栏门附近,他很清楚,查尔兹爵士一定会到那里去等候莱昂丝太太的。果然,查尔兹爵士出现以后,那只猎犬得到了主人的命令,就跳过栅栏门朝着不幸的老头儿冲了过去,查尔兹爵士叫喊着在水松夹道上飞奔起来。水松夹道是那样地阴暗,再加上猎犬又大又黑,嘴里眼睛里都冒着蓝光,在后面飞快地追赶,这情景确实让查尔兹爵士万分害怕,再到后来,他的心脏病发作了,再加上过度恐惧,终于倒在了夹道的尽头,气绝身亡。猎犬是沿着长满草的路边追赶的,而查尔兹则是在小路上跑的,所以我们才没有看到人的脚印以外的任何其他痕迹。猎犬见他在地上一动不动,或许走上前去闻了闻,当发现他已经死了的时候,就转身往主人的身边走去。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它在小路上留下了后来被摩梯末医生看到的爪印。斯特普尔顿急忙带着猎犬回到了格林盆泥潭区域的狗窝。警察对这一神秘事件感到束手无策,而当地人则又惊又怕,后来,我们就开始调查这件案子了。

现在,你知道查尔兹·巴斯克维尔爵士猝死的真相了吧,斯特普尔顿的手段真是狡猾之至啊,确实是这样,检察官几乎没有办法对真凶提出指控。而他唯一的一个同谋也永远不可能让他的阴谋大白于天下,这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古怪手法使他的阴谋得以顺利进行。与这件案子有关的两个女人,斯特普尔顿太太和劳拉·莱昂丝太太都对斯特普尔顿产生了怀疑——斯特普尔顿太太明白他想暗算查尔兹爵士,也知道他训练了一只猎犬;莱昂丝太太虽然不知道这两件事,但是很清楚地记得,查尔兹爵士暴死的时间正是她按照斯特普尔顿的要求与查尔兹爵士定好的约会时间,而知道这个约会的人只有他一个,加上他设法劝说莱昂丝太太取消了约会,所以她也产生了怀疑。但是,两位女士都被他牢牢地控制了,而且她们对他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好怕的。所有的阴谋都几乎成功了——但他没想到接下来遇到了更大的困难。

斯特普尔顿之前可能并不清楚,查尔兹爵士还有一个继承人住在加拿大。不知道通过什么方法,他很快就从摩梯末医生那儿获知了这个消息。当摩梯末医生把亨利·巴斯克维尔即将到这里继承遗产的消息详细地告诉他以后,斯特普尔顿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或许根本用不着让这个陌生的堂弟来到德文郡,他可以在伦敦杀死亨利。但从贝莉儿小姐拒绝帮他谋害查尔兹爵士开始,他就对自己的妻子不那么信任了——甚至不敢让她与自己长时间地分开,因为这样很可能会让他无法控制贝莉儿,所以他带着妻子一起来到了伦敦,住进了克瑞文街的梅克司波柔私人旅馆里面——我曾经让人到那里去搜集过证据。在旅馆,他把太太关进了房间,自己就粘上了假胡须,一路跟踪摩梯末医生来到了贝克街,后来又去了车站,最后到了诺桑勃兰旅馆。由于斯特普尔顿的残酷虐待,使贝莉儿对丈夫怕得厉害,但她又多少知道一些他的阴谋,出于恐惧心理,她没敢用笔写一封警告正处于危险中的亨利爵士的信——如果信落到了斯特普尔顿的手里,恐怕她的命就保不住了。所以,我们早就知道了,她从报纸上剪下来一些字,拼成了我们看到过的那封匿名警告信,然后又用伪装过的笔迹把收信人的地址写在了信封上。

对斯特普尔顿来说,设法弄一件亨利爵士的衣物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如果他到了被迫使用猎犬的时候,他就必须有一件能够让狗闻味追踪的东西。凭借自己大胆而又机敏的头脑,他贿赂了诺桑勃兰旅馆的仆人,让他们帮助自己实现了愿望。但不巧的是,他得到的第一只皮鞋竟然是新买的,根本没有任何用处,因此他又把新皮鞋送回去,偷了另一只旧的——这是对我们帮助最大的一件事了,因为它让我确定,我们的敌人是一只真真正正的猎犬。否则,就没有理由能解释这个问题:偷鞋的人为何只想得到一只旧鞋,对一只新鞋却提不起任何兴趣来呢?一件事情越是让人觉得古怪,就越应该仔细推敲,因为很可能令一个复杂的案件变得简单起来。若是适当地进行考虑,再加上科学、缜密的推理,就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

次日上午,摩梯末医生和亨利爵士来到了这里,期间一直都被坐着马车的斯特普尔顿跟踪。他对这座房子和我的容貌了解得一清二楚,再加上之后他所表现出来的特点,我有一种预感,斯特普尔顿的犯罪史决不止谋杀查尔兹爵士这一桩罪案。听说最近三年之中,西部地区相继发生了四次重大的盗窃案,但却一直没有找到罪犯。最近的一件案子发生在五月,弗克斯农场的一个仆人想抓住一个蒙面的单身盗贼,反被残暴的歹徒枪杀。我相信斯特普尔顿就是靠这种手段来补充他那终会坐吃山空的财产的,所以这几年来,他始终都是一个危险分子。

不久之后,他居然从我和华生的眼皮底下成功地逃走,然后又把我的名字告诉了马车夫,这让我领教了他是一个多么机智和大胆的人。也就是从那时开始,他得知我已经接手了这一案件,同时他也明白,自己在伦敦不可能有机会向亨利爵士下手了,所以,他赶紧回到了达特沼泽地,准备在那里对付亨利爵士。”

“请稍等!”我中断了福尔摩斯的叙述,“没错,你把事情的经过如实地讲述了出来,但是有一个疑问我还是不明白:当猎犬的主人在伦敦期间,猎犬是如何被照顾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