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第2/4页)

“我知道了,福尔摩斯先生,”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说道,“也就是说,贴出这封信的人是拿着一把剪刀……”

“不是剪刀,是指甲刀,”福尔摩斯说,“您应该能够感觉得到,寄信人用的剪子的刀刃实在是太短了,因为他在剪‘远离’这个词时剪了两下。”

“确实是这样的。那么,也就是说,有个人拿着一把短刃的剪刀从报纸上剪下写这封信所需要的字词,然后又用浆糊贴到了纸上……”

“不是浆糊,是胶水。”福尔摩斯纠正了他的说法。

“哦,就算是用胶水贴到纸上的。但是我还想搞清楚,为什么‘沼泽地’这个词却又是手写的呢?”

“很简单,因为报纸上没有出现这个词,你看看其他的字,几乎是随便买一份报纸就能在里面找到这些常用字,但是‘沼泽地’这个词却不常用,所以寄信的人就很难找到。”

“对啊,是这样的,这样一来就能说得通了。福尔摩斯先生,您还能从这封信中找到些其他的线索吗?”

“还有一两处地方是值得研究的,寄信人为了掩盖所有的痕迹,确实曾经下了很大的苦功。您看看这个住址,写得实在是潦草。但是像《泰晤士报》这样的报纸,如果不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是根本不愿意买来看的。所以,我们可以作一个这样的假设,寄出这封信的人受过比较高水平的教育,但是他却要把自己伪装成没有受过教育或者受过很少教育的人。而且,我们可以看出来,他在尽量地掩饰自己的笔迹,他似乎害怕自己的笔迹会被您认出来或者是查出来。还有一点,您不妨再看看那封信,这些字并没有被贴成一条直线,有几个字被贴得参差不齐,比如‘生命’这个词,贴得就比其他的字高得多。这说明寄信的人在剪贴的时候要么非常粗心,要么非常激动,又或者是非常惊慌。总的来说,我觉得惊慌的成分比较大。因为这对寄信人来说很明显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炮制这封信的人,绝对不会是一个办事粗枝大叶的人。如果他是由于惊慌而导致粗制滥造的话,那就又引出了一个新的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惊慌呢?只要是清晨寄出的信件,都可以在他离开旅馆之前送到亨利爵士的手中。难道寄信的人怕撞见别人——又是怕撞见谁呢?”

“我们现在简直是在胡乱猜测。”摩梯末医生说。

“嗯,更恰当地说是在把各种可能的情况进行比较,并找到与真相最接近的那个,这才是发挥想象力的科学途径——但前提是永远要在可靠的物质根据的基础上。还有一点,毫无疑问,您还会将之称为胡乱猜测,但是我基本上可以断定,信封上的地址是寄信人在某家旅馆的房间里写上去的。”

“您这么说有什么依据吗?”

“只要您认真地再检查一下那行潦草的地址,就能够看出来,笔尖和墨水都曾经让书写者感到十分的不便。他只写了一个字,纸面就被笔尖刮了两次,而且还把墨水溅出来了。这么短的一个地址,居然在书写过程中蘸了三次墨水,这就是说,墨水瓶里的墨水已经相当少了。您可以想想,如果钢笔和墨水瓶是属于某个人的,谁会让钢笔刮纸、墨水瓶没有墨水这样的情况出现其一呢?更不要说两种情况同时出现了——这是十分罕见的事情,只有一种可能——钢笔和墨水都是属于旅馆的,这样理解起来,就容易多了。真的,我敢保证,只要咱们到查林十字街一带的各个旅馆里去搜查一下房间里的纸篓,我们就很有可能找到那份被剪过的《泰晤士报》的残骸,顺藤摸瓜,我们也许很快就能找到寄出这封内容奇怪的信的人了。嗯,啊!这又是什么呀?”

他拿起那张贴着字的13×17英寸的信纸,凑到距离眼睛只有一、二英寸的地方,认真地观察起来。

“是什么啊?”

“没什么,”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又把信纸扔到了桌子上,“这半张空白的信纸上面连个水印都找不到。我觉得,我们在这封怪信上面也只能得到这些东西了。呃,亨利爵士,您到了伦敦之后,有没有发生过一些值得注意的事情?”

“嗯,没有,我认为没有,福尔摩斯先生。”

“您就没有发现有人关注您的行踪或者是直接跟踪您吗?”

“上帝,我好像是在看一本情节曲折离奇的小说一样,”亨利爵士说,“真是见鬼,跟踪我有什么用呢?”

“接下来我们就开始谈论这个问题了。不过在谈论之前,您确定真的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告诉我们了吗?”

“您觉得什么事情才是值得一说的呢?”

“我觉得日常生活中所有不正常的事都可以说一说。”

亨利爵士微笑着说:“我对于英国人的日常生活了解得并不多,因为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时间我都是在美国和加拿大度过的。但我希望像丢失一只皮鞋这种事并非此地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您的意思是,您丢失了一只皮鞋吗?”

“哦,亲爱的爵士,”摩梯末医生叫道,“它只不过是被放在别的地方了。等您回去以后一定能够找到的。您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小事来麻烦福尔摩斯先生呢?这有用吗?”

“是福尔摩斯先生问我的啊。”

“对,”福尔摩斯说,“不论这件事情看起来是多么地不可思议——您说您丢失了一只皮鞋,对吗?”

“唉,还不是因为放错了地方吗?昨天晚上,我把两只皮鞋放到了门口,但今天早上就只剩下一只了,我找到那个给我擦皮鞋的家伙,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最让我感到郁闷的是,这是一双高筒皮鞋,我是昨天晚上刚刚在河滨路那边买来的,一次也没有穿过。”

“既然您连穿都没有穿过,为什么还要拿到外面去找人擦呢?”

“那双鞋是浅棕色的,连油都没有上过呢,所以我就拿到擦皮鞋的那里,后来又把它放在外边晾干了。”

“这么说,您昨天刚到伦敦就马上在街上买了一双高筒皮鞋,对吗?”

“不只是皮鞋,我还买了很多东西,都是摩梯末医生陪着我一起去买的。您也知道,既然是去那里当一位绅士,那我就一定要穿上令当地人认可的服装,或许我在美国西部生活的时间太长,沾染上了一些不良的生活方式,让我看起来有些浪荡不羁。除了一些其他必需品外,我就只买了这样的一双棕色高筒皮鞋——花了我六块钱——但却连一次都没有穿过。”

“被偷走的东西如果不成对儿的话,似乎并没有什么用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我的想法与摩梯末医生是一样的,不久,您可能就会找到那只丢失的皮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