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安托万美发厅

出庭作证后的第二天早上,心绪不宁的简来到了安托万美发厅。

被叫做安托万先生的那位老板,真名其实是安德鲁·利奇。他坚持自己的外国血统,说他母亲是个犹太人。安托万先生向简皱了皱眉,这不是个好兆头。

安托万先生已经形成了一种条件反射,只要一走进布鲁顿大街上的店面,就自动把口音切换为不流利的英语。他斥责了简一通:她为什么要乘飞机旅行?真是个糟糕的主意!她的出格行为会给他的事业带来永久的伤害,等等。简好不容易脱身,格拉蒂丝对着她夸张地挤了挤眼。

格拉蒂丝是位身材纤巧的金发女郎,态度傲慢,声音轻柔缥缈,职业态度十足。私下里,她很爱逗趣,声音沙哑。

“别担心,亲爱的,”她对简说,“那个老混账就喜欢坐在篱笆上,看猫要从哪里跳过去。我相信它们才不会从他看着的地方跳呢。哎哟,亲爱的,我那位老主顾又来了,你看她该死的眼睛。我猜她和平时一样有一肚子的火要发。希望她没有带那条天杀的宠物狗。”

一会儿之后,格拉蒂丝那轻柔、缥缈的声音传了过来。

“早上好,太太。您没带那条可爱的北京哈巴狗来吗?让我们先挑洗发水吧,然后去找亨利先生。”

简刚刚走进相邻的隔间。在那儿,一个红褐色头发的女人正在等待。她一边在镜子里检查自己的脸,一边对朋友说:“亲爱的,我的脸今天早上可真吓人,真的……”

她的朋友正无聊地翻阅着三周以前的插画杂志,没什么兴趣地回应道:“是吗,宝贝?我觉得和平时看起来一样呀?”

简走进来的时候,那位无聊的朋友放下了杂志,目光锐利地把简上下打量了一番。

“早上好,太太。”简用那种轻盈明亮的职业声线说道。她几乎不用费任何力气就能机械地发出这样的声音。“您好久没来了。我猜您出国旅行了?”

“昂蒂布。”红褐色头发的女人说。此刻她也很感兴趣地盯着简看。

“太好了,”简假装热心地说,“让我们看看,今天是做护发呢,还是染发?”

那个红褐色头发的女人把注意力移开了一阵,弯腰仔细研究她的头发。

“我想我可以再等一周。上帝啊,我看起来真糟糕!”

她的朋友说:“亲爱的,一大早你还能指望自己的气色有多好?”

简说:“啊,等乔治先生帮你做完,就不一样了。”

“告诉我,”那个女人继续盯着她,“你就是昨天出庭的那个姑娘吗?在飞机上的那个?”

“是的,夫人。”

“太可怕了!跟我说说。”

简尽力表现得让她满意。“夫人,那真的太可怕了,真的——”

她开始讲述,不时停下来回答问题。那个老女人长什么样?听说飞机上有两个法国侦探,整件事情和法国政府的丑闻有关,是这样吗?霍布里夫人也在飞机上?她像别人说的那么漂亮吗?你认为是谁干的?听说政府对整件事情下了封口令?等等,等等。

这下一发不可收拾,所有的顾客都希望让“那个飞机上的姑娘”给他们做头发。每个人出去以后都对朋友说:“你知道吗?太不可思议了!给我做头发的女孩就是‘那个’女孩……是的,我也推荐你去那儿做头发,他们手艺非常好……她叫简妮①[1]……小个子,大眼睛。如果你善意地询问,她都会告诉你的……”

一周结束的时候,简觉得自己的神经已经绷紧到极限了。有时候她觉得如果再有人问她同样的问题,她会尖叫起来,用吹风机砸向对方。不过最后她找到了缓解压力的更好办法。她去找安托万先生,要求加薪。

“你说什么?真是厚颜无耻,你和谋杀案有牵连,我让你留下来都是我心肠好。换成别人早就把你解雇了!”

“胡说,”简冷静地说,“我是你的财源,你知道这一点。你想让我走,没问题,我这就走,亨利美发厅和梅森商店都等着雇用我呢!”

“谁会知道你跳槽去了那里?你又不是什么重要人物。”

“我在听证会上认识了两个记者。”简说,“其中一个愿意在任何时候为我提供公开的宣传。”

安托万害怕真的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只好喃喃抱怨着同意了简的要求。格拉蒂丝由衷地为朋友鼓起掌来。

“好样的,亲爱的,”她说,“那个犹太佬安德鲁根本比不上你。如果一个姑娘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就都完蛋了。你有勇气,亲爱的,我钦佩这一点。”

“我能为自己而战斗,”简的小脸好斗地扬起来,“我这一生都是这样度过的。”

“这是坏运气造成的,”格拉蒂丝说,“但对待犹太佬安德鲁就得这样,他反而会更看重你。在生活中唯唯诺诺行不通——不过我和你都不用担心这个。”

从此以后,简开始日复一日地重复同样的故事,几乎没有变化,就像在戏剧舞台上扮演的角色一样。

和诺曼·盖尔约好吃饭的那天到来了。那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他们谈得挺投机,发现彼此拥有许多共同的爱好。他们都喜欢狗,不喜欢猫;他们都讨厌牡蛎,喜欢烟熏三文鱼;他们都喜欢葛丽泰·嘉宝,不喜欢凯瑟琳·赫本;他们都不喜欢胖女人,喜欢深黑色的头发;他们都不喜欢染成鲜红色的指甲。他们都不喜欢噪音、太嘈杂的餐馆和黑人;他们都喜欢乘公共汽车,不喜欢地铁。两个陌生人竟能拥有如此多的共同爱好,真是不可思议。

有一天,在美发厅,简打开手提包时,无意中将诺曼·盖尔的一封信落在了地上。她捡起信时有点脸红。格拉蒂丝凑了过来。“你男朋友叫什么名字?”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简的脸更红了。

“别逗我了,我知道那肯定不是你妈妈的舅爷爷写来的。我又不是小孩子。他是谁,简?”

“是我在皮内认识的一个……男人。他是个牙科医生。”

“牙科医生?”格拉蒂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他的牙一定挺白,笑容完美。”

简被迫承认确实是这样。

“他有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湛蓝。”

“这年头谁都有小麦色的皮肤,”格拉蒂丝说,“去海滨晒一晒,或者从药剂师那里开一瓶药,只需两秒。‘英俊的男人都拥有黧黑的皮肤’什么的。眼睛听起来倒不错。但是——一个牙医!他想吻你的时候准会说:‘把嘴再张大一点。’”

“别傻了,格拉蒂丝。”

“你别这么敏感,亲爱的,我看你真的生气了。……是的,亨利先生,我就来!可恶的亨利,以为自己是上帝呢,把我们这些姑娘支使得团团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