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出古装戏(第2/6页)

他眼里闪着光芒,那光芒中却带着一丝寒意。

“我们得把事情安排妥当。”我只能这么说了。

“难道你觉得,如果不能安排妥当我会这么上心吗?”拉菲兹大声说道,“老弟,如果有那个本事的话,我会去抢圣保罗大教堂。可我再也不想躲过巡视员的视线去店铺里偷点贵重物品了,那跟从一位老妇人的篮子里掏苹果没什么区别。就算是上个月那次小打小闹也并不是那么光彩,只不过当时我们是不得已,而我们采用的策略多少也让事情体面了一些。对那些夸耀自己戒备森严的地方下手,那可就名声在外了,而且也会更有乐趣。比如说,英格兰银行就是一个理想的对象,可那样我们得有六个人,还得花上好几年的时间去好好筹划;而对你我两个人来说,这个鲁本·罗森莎尔就已经足够了。我们知道他是有武器的,也知道比利·帕维斯是如何地骁勇。我承认,这绝不是块好啃的骨头。可是那又如何呢,亲爱的兔宝,那又如何呢?人应当超越自我,亲爱的伙计,否则天堂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倒宁可我们不要去超越自我。”我笑着答道。他的热情真是令人无法抗拒,虽然我脑子里还是疑虑重重,心里却开始接受这个计划了。

“相信我,”他答道,“我保证你会没事的。我预计,所有的困难大致都是表面上的。这两个家伙都是酒鬼,这就让整个事情大大地简化了,不过我们还是要从长计议。也许会有十二种可能的方法,我们得从中进行筛选。这就意味着我们得至少花上一周的时间来观察他的房子。也许还会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得花上更多的时间。不过先给我一周的时间吧,到时候我再告诉你下一步的打算。现在的问题是,你真的打算参与吗?”

“当然是真的。”我愤愤地说道,“可是为什么我得给你一周的时间呢?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去观察那幢房子呢?”

“因为两只眼睛跟四只眼睛的作用一样,占的地方还少。除非迫不得已,我们不要结伴行动。你也不要做出这么一副受伤的样子嘛,兔宝,到时候会有很多事情要你来做的,我向你保证。你会得到你应得的那份乐趣,还有属于你自己的一颗完整的紫色钻石,却绝不会遇上什么可怕的事情——如果我们走运的话。”

不过,这次谈话之后我还是提不起什么热情。我现在还记得,拉菲兹走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多么沮丧。我看到了自己投身的这项事业多么荒唐——彻彻底底、毫无理由、毫无意义的荒唐。拉菲兹沉迷其中的那些似是而非的悖论,那些半心半意的轻浮辩词,那些经他魅力渲染之后听着毫无破绽的东西,定下心来再想时都没有什么说服力。他似乎准备拿自己的自由乃至生命来冒险,纯粹就为了搞搞恶作剧,我赞赏他这种热情,可冷静地回想起来,自己却并不能受到这种热情的感染。尽管如此,我却片刻也未曾有过退出的想法,相反还对拉菲兹的这种拖延感到很不耐烦。也许,他在做出那个恼人的决定——到最后一刻才要我上场——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到我内心的不满。

事情向来就是这个样子,这个人还有他对我的态度,一贯就是如此。依我看,这一个月以来我们应该是全伦敦最亲密的两个贼了。奇怪的是,我们之间的亲密还是不够彻底。尽管拉菲兹的直率坦白很讨人喜欢,可他也动不动就会变得有所保留,这一点我已经察觉到了,因此还非常恼怒。他犯罪成瘾,遮遮掩掩成了一种本能,就连一些跟我们俩都有关的事情他也会保密。比如,我就不知道邦德街上弄来的那些珠宝他是怎么处理的,弄到哪儿去了。正是靠着这笔收益,我们两个才能维持着跟城里那几百个纨绔子弟一样的生活。对于此事以及其他一些细节问题,他一直神神秘秘的,而我却以为自己已经赢得了知晓一切的权利。我所记得的就是他怎样引诱我、让我犯下了此生的第一次重罪,但却依然无法肯定他是否信得过我。

对此我已经无力再计较了,现在却不免有些愤恨,因为他要我表现出信心来。我嘴上没说什么,但是在罗森莎尔宴会之后的那一个星期当中,每一天这事儿都在折磨着我。我在俱乐部里碰见拉菲兹的时候,他什么也不跟我说;我去他家的时候,他要么不在,要么就是假装不在。

有一天,他告诉我一切顺利,不过进展很慢,这个游戏比他原先所想的要棘手。可是等我向他提问的时候,他又什么都不说了。我对此烦恼之至,就在那个时候,我自己作了决定。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侦察的结果,那我就自己去一趟。于是,就在那天夜里,我来到了那位富豪的家门前。

在我看来,这所房子应该是整个圣约翰伍德区最大的一幢宅子了。它矗立在两条大道的交接处,而这两条路都不是公交车道,我很怀疑在方圆六公里之内能否找出比这里还要安静的地方。这座方方正正的大房子外就是花园里那些草坪和灌木丛,房子很安静,灯光很暗,那位富豪和他的朋友们显然是到别处欢度良宵去了。花园的围墙只有不到两米高,其中一面墙上有一扇边门,通往一条玻璃通道;另外两面墙上各是一扇大门,门上涂着五道条纹,被刷成木纹色又涂上了清漆,分别通向那两条半圆的小小的车行道,两扇门都洞开着。一切都是如此寂静,于是我有了个大胆的念头,想要径直走进去,对这个地方勘察一番;事实上,我已经快要迈出脚去了。就在这时,我听到身后的人行道上传来了一阵急促混乱的脚步声。我转过身去,看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他阴沉着脸,脏兮兮的双手紧握着。

“你这个白痴!”他说,“你这个大白痴!”

“拉菲兹!”

“你就叫吧,”他恶狠狠地小声说道,“让这附近所有的人都能听见——用你最大的声音把我给卖了吧!”

然后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摇摇晃晃地沿着马路走了下去,一边耸着肩一边咕哝着什么,好像我拒绝了他的乞讨似的。有那么一会儿,我就那样呆呆地站了一会儿,心里又是愕然又是愤慨,然后跟了过去。他拖着步子往前走,膝盖弯曲,弓着背,头不住地摇来晃去——这样的走路姿势只属于一个八十岁的老头。过了一会儿,他在两个路灯柱之间站住了,等着我过去。我过去的时候,他正拿着一个短短的烟斗在点烟,那烟臭烘烘的,火柴的味道也很难闻。借着火光,我看到他的脸上似乎带着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