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第4/4页)

当张别古上得堂来鸣冤告状时,包拯看他怀抱着个乌黑乌黑的瓦盆,本来以为是邻里之间因为做生意闹的小矛盾,谁知听得老汉一番讲述,大为震惊,却又不肯轻信道:“你说赵大杀人劫财,可有证据?”

张别古说:“我让这乌盆自己说便是。”

言罢,他将乌盆放在地上,对着它说:“乌盆啊乌盆,我把你带到包县台跟前了,你有天大的冤屈,自己跟他说吧。”

县衙之上,无论是包拯、公孙策,还是一班衙役,都瞪着乌盆,打算看它能说什么。谁知等了很久,却是鸦雀无声。

包拯大怒,一拍惊堂木道:“你这老儿,居然妖惑官府!念你年长岁高,本县不做计较,快快退下堂去!”

张别古抱着乌盆回了家,一肚子的气对着乌盆撒道:“你这厮让我带你申冤,到了堂上却又一言不发,敢情是消遣小老儿吗?害我被包县台寄一顿打!”

刘世昌的冤魂又从乌盆中飘忽而出道:“老人家不要生气,实在是包县台刚直不阿、一身正气,神鬼都要避让,我又赤身露体,到了堂上只有战栗,哪能说得出话来啊……烦请老人家明天拿件衣物包裹住我,再上县衙申诉一次。”

张别古有心不去,又念及“好人做到底”,于是第二天一早,用衣服包裹着乌盆又上县衙去了。

衙役们觉得这老头儿犯了失心疯,要把他乱棍打出,倒是包拯耐得住性子,请张别古上堂来再审一遍。

这一回,张别古刚刚把乌盆放在包拯面前,乌盆里就传来“嘤嘤”的悲啼声。

包拯大骇,让乌盆将冤情从头道来。于是,刘世昌的冤魂把自己和仆人如何归途中遇雨,如何投宿赵大家,如何被毒杀,如何被剁成肉泥之后混入陶土中烧成乌盆,又如何冤魂不散,借张别古之手来上堂告状……讲到那恐怖血腥之处,直听得堂上众人寒毛倒竖,目瞪口呆!听完刘世昌冤魂的讲述,包拯立即让衙役到东大洼捉赵大夫妇来受审。

很快地,衙役们便将赵大夫妇用铁链锁拿了来。一见堂上的乌盆,他们二人同时瘫坐在地、面如死灰,三年来无一日不恐惧东窗事发,无一夜不梦见鲜血淋漓的鬼魂,如今终于迎来了他们恶贯满盈的死期。

没等包拯细审,他们就招供了。

包拯一纸判书,将二人当街问斩!

为表彰张别古的义举,包拯封赏了他20两银子养老。

刘世昌终于沉冤昭雪,那个杂糅着他的血骨和不安冤魂的乌盆,也被送回了南阳下葬。

《乌盆记》的故事,到此结束。

然而有几个需要深究的细节,几百年来却一直没有搞清楚。

比如故事主人公的名字和籍贯。元杂剧《叮叮当当盆儿鬼》中,受害者名叫杨国用;在明代文学家安遥时编撰的《包公案》中,这一事件的受害者名叫李浩,籍贯并非南阳而是扬州;清末著名说书艺人石玉昆整理的《三侠五义》中,受害者名字叫刘世昌,籍贯却是“苏州阊门外八宝乡”。如果联系到刘世昌是“奉母命京城做买卖”,那么他从北宋京城汴梁回的“家”倘若是南阳,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从河南境内绕道安徽定远,等于是兜了个天大的圈子——无疑,扬州或苏州的可信度都更高一些。

另外,是故事发生的地点。大部分史料中记载,这一奇案的发生地都是在定远,但是也有不同的意见,有一说就指此案发生在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石庄。

还有一些情节。比如包拯审理此案的方法,在一些剧本或书籍的记载中,赵大夫妇被锁拿到县衙之后,宁死不肯招供,因为他们认为包拯无凭无据——毕竟一个乌盆说的话,既不是人证也不是物证,没法用来定罪。包拯却有办法,吩咐把两个人分开审,主要的突破口选择在赵大的女人身上,告诉她,“你丈夫供称陷害刘世昌,全是你的主意”。女人恼恨丈夫,便说出害死刘世昌的经过,并说还有部分赃银藏在墙中……衙役们去起了赃银出来,人证物证做,赵大只能俯首认罪。

还有更神奇的传说,是关于赵大之死的。据说包拯派出衙役去拘捕这对夫妻凶手,不知怎的走漏了风声。女人知道走不脱,径直服了毒。赵大却不甘心束手就擒,他躲进了自己那座盆儿窑的一个极隐秘的窑洞,料想躲上十天半个月,等风声过去了再潜逃至外地。谁知当初他用刀挖掉钟馗眼睛的事情,钟馗可没有忘记。钟馗封住窑洞的洞口,把刘世昌的鬼魂引进窑洞内现身,把赵大吓得魂飞魄散,用一把尖刀插进自己的心口毙命……这时,县衙大堂上那只乌盆突然飞将起来,包拯带着衙役们跟着乌盆,一直追进盆儿窑,只见乌盆撞开一个被封堵的窑洞,在半空中化为无数碎片,洒落在赵大的尸身旁边……

上面这个传说,出自渔阳县县志,上面明确记载该事件发生在本县内,而不是定远县。

整整990年后,也正是在渔阳县,发生了一起密室杀人奇案,而警方直到在刑侦工作陷入绝境时,才猛然发现,这起奇案,几乎就是把阴森可怖的“乌盆记”事件,重新上演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