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辣手神探 第一案 外来女工死因难明 法医专家一锤定音(第3/4页)

思来想去,这种可能性似乎不复存在。

至此,我们的思维进入了死胡同。

我和江刚副局长商量,既然我们的逻辑思维破解不了这个谜团,就说明供我们分析的基础材料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我们必须从这个方向重新探究。江刚提出,可以要求法医进行一次会诊,邀请最具权威的专家参加。他说,这方面的情况他比较熟悉,由他出面邀请在华东地区颇负名望的上海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王法医来靖海。我想,如果作为业内专家权威的王法医能来参加会诊,自然是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当晚,靖海市公安局派车赶往了上海。

第二天中午时分,王法医带着助手来到了靖海。

王法医高大壮实,大头大手大脚,声音宏亮,周身上下溢发出北方汉子的豪爽和刑事警察的果敢。大概这种气质太过強烈,我竟然感觉不到专家权威的那种文雅、含蓄、庄重的气派。

用过简单的午餐,在陈秀林等人陪同下,王法医立即开始了工作。

两小时后,工作结束。我们在一间小会议室里交流情况。江刚在简要的汇报案情之后,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题目:死亡的原因和案件的性质。

王法医望了望江口的同行,见他们不准备发言,在沉吟片刻后,用他那节奏分明、高亢有力的声调说道:

“关于死因,在认识上应该很容易统一,死者颈部遭受绳勒,咽下部在外力挤压下受损,引起水肿,逐步扩大,阻断了呼吸,窒息而亡。这一点,我江口的同行也是这种判断。侦查方面对这个结论有沒有疑问?如果有,请提出来,待这个问题讨论完,我再说第二个议题。”

“有一个问题我想请教一下。就这个个案而言,从绳勒到窒息死亡,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我把内心想进一步弄清楚的问题提了出来。

“一般而言,这个时间段是依据外部的压力大小和内部的受损程度而定。损伤轻的时间长一些,损伤重的时间短一些。当然,这里面还有个体生理健康状态方面的原因。体格強健、受损较轻的在水肿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还会消退自癒。象这个案子,时间段应在四小时左右。”王法医的回答干脆利落,没有拖泥带水。

看到大家没有其它问题提出,王法医继续说道:

“第二个议题是案件性质。我认为,这个问题也並不复杂,是死者自勒导致的意外死亡。”

王法医语出惊人,一下子吸引了众多的目光。虽然我们也曾想到这种可能,但这只是诸多可能中的一种,何况我们目前还发现不了这种可能成立的任何理由。他说得如此肯定,不留余地,使我感到有点吃惊,这大概就是专家和非专家的区别吧。在大家的沉默中,王法医不再讲话。

“愿闻其详。”我禁不住掉了一句文词。

“第一,勒而当时未死。如果是别人去勒,已下如此重手,不会中途放弃。只有自勒,一段时间过后,脑部缺氧,丧失了意识,自动松手,以致不死。

第二,死者颈部左侧勒痕中有一处缺口,符合自勒的特征。如果是外人去勒,印痕中可以分辨接头,而一般较少留下缺口。

第三,死者留着披肩长发,印痕中沒有头发垫压的迹象。如果是别人去勒,总不会把死者头发掀开,再穿进绳子吧。只能说明是死者自怜自爱,不肯伤及头发。

第四,你们在调查中,不是发现死者丈夫没有作案的因果关系、夜间外人入室作案条件甚少、事后死者表现正常吗?综合起来,自当是自勒。”

“如果是自勒,死者是个女的,她两手有这么大的力量,能使颈部留下这么深的伤痕吗?”江刚问道。

“我刚才讲的是自勒,前面沒有加上如果二字!你的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死者把绳子的一端拴在床架上,在脖子上绕一圈,然后用两手拉着另一端,上半身的重量加上手头的力量,自然可以形成这么大的压力。”王法医以专家的底蕴充满自信,他的话语表明,这个结论勿庸置疑。因而他的这段话,也使我们感到难以继续探讨和发问。

为了减淡会场开始显露出的沉闷气氛,我用调侃的口吻提出了縈系在心头的疑问:“*同志教导过我们: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死者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自勒,她这么做,有什么前提原因呢?”说实在话,我对他确定自勒的四条理由,认为很有道理,可是心底也有一点隐忧,觉得前两条并非具有唯一性,后两条从理论上讲,也不能完全排除我们尚未认知的某种特殊性。

“这个问题你好象不应该来问我。有什么前提原因,死者当时怎么想,只有她自己清楚。你要知道确切答案,最好去问她自己!”显然,王法医对我的发问感到不快,或许认为我是在向他的权威挑战。我没有介意他的这种不快,依着自己的思路继续说:

“水肿到了压迫气管、堵塞呼吸的程度,她的说话为什么沒有受多大的影响,旁边的人怎么沒有见到她有呼吸困难的症状呢?”

“这些问题不要问我。我已经说过,你问她自己去!”王法医的语气充满了不悦。

同样的一种不悦也在我心头升起。我们在这里探讨问题,甚至是在真诚求教,你怎么可以釆用这种蛮横的态度呢?我想起早些年在皋东县发生的一起案件,丈夫用手卡死了妻子,两小时后又用绳子将她吊在屋樑上,然后自杀身亡。侦查人员对这个死后再吊起的多余行为提出质疑,前来参加会诊的省公安厅的梁法医,也是如此说道:“这个问题只有自杀而亡的死者知道,你问死者豈不更好!”难道有名望的法医专家都是心神相通,对别人提出的有关联的非单纯技术性问题,都是如此回答?

出于对专家的崇敬和尊重,我不能把内心的不快流露出来,依然微笑着说:“这有点为难我了。不过,如果有这个能力的话,我还真想去问一问。因为我实在太想知道这里面的内在原因了。”

“要说原因,其实也不是难以推论。”王法医的态度缓和下来:“我认为,死者这么做,是一种性自虐行为。有人作过调查统计,男子二十、女子三十是人的性高峰期。试想,死者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年轻妇女,从生理角度上看,正是性欲最旺盛的时期,性的需求量很大。她的丈夫长久从事超负荷的劳动,体力透支很大,晚上一上chuang肯定是倒头便睡。即使偶尔性起,也会力不从心,难以满足死者的需要。死者在寂寞难耐的情况下,会寻求其它方式的刺激,而自虐正是春闺怨妇的一种替代方法。肉体上的剧烈痛楚,扼住咽喉、不能呼吸的窒息性感觉,会激发类似交合的快感,甚至会使这种快感变得更为强烈。这就是*待、性自虐出现的原因,也是*待、性自虐者不能自持的缘由。对本案而言,死者的丈夫沒有理由杀妻,外部人员没有条件杀人,最好的印证就在这里。所以我开始就说,这是一起自勒导致死亡的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