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佛像

一轮明月挂在天上。

 

我非常悠闲地看着报纸,因为酒吧生意清淡,只有一个金发女人,她喝着伏特加酒,忧郁地看着吧台后面镜中的自己,好象希望镜中的影像不是自己一样。

 

大约半夜时,一个男人走进来,坐到一张凳子上,要了一杯加冰的威士忌,他三十岁左右,身材高大,黑发,有一张很开朗的脸。桶里的冰有点结在一起了,我用冰锥刺开,然后把锥子放在吧台上,给他倒了酒,双手抱胸,靠在吧台休息。

 

那人指着冰锥说:“把这玩意儿拿开。”

 

我把冰锥放到下面。

 

“对不起,”他说,“这玩意儿叫我不安,我一看见它就神经紧张。”

 

他这种人我见得多了,他心里有事,想找个人倾吐一下。我意识到,不管我有没有兴趣,他都是要说的。

 

“那只是个冰锥啊!”我说。

 

“对你来说是这样,对我就不同了,”他说,指指空酒杯。

 

我给他倒满酒。我从来都是顺着顾客的,我说:“这话很新鲜。”

 

他咧嘴笑笑说:“你也许不想听。”

 

我指指差不多空着的酒吧,说:“没有关系,我很愿意听你说。”

 

“你相信运气吗?”

 

那个女人突然大笑起来,她说:“我相信,三个月来,我的运气坏极了!”

 

“真为你遗憾,”那人说,“我过去一直有同感,买了这东西后,就不一样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玉做的小佛像,放在吧台上,小佛像刻得很精致,一只手就可以握住。

 

“啊,”女人叫起来,“真是太可爱了,”说着,伸手去拿。

 

他轻轻地挡住她的手,说:“请你别碰它。”

 

“真是太好看了,”她说,“我可以买一条精巧的项链,把它系在上面当坠子,你愿意卖吗?”

 

“这可是无价宝啊。”他说。

 

“这值不了几个钱,”我说,“我见过很多这类东西。”

 

“那些跟这个不同,这是我的幸运符,非常灵验。”

 

“真是幸运符吗?”女人问。

 

“真的。”

 

“我很喜欢这种东西,”她说,“我非常需要你带来了幸运,有什么证据吗?”

 

“自从我在香港买了它之后,便财运亨通,玩扑克、赌轮盘和买马票,无一不赢,不仅如此,还有更幸运的事呢。”

 

我估计他在胡说,想骗人,只是不知道他想骗谁,骗那女人呢,还是骗我。

 

“冰锥跟这有什么关系?”

 

“那和我弟弟尼尔森有关。”

 

“他出什么事了?”

 

他指指空酒杯,我再次给他倒满酒。

 

“你们两位都想听吗?”

 

“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她指指我,“他反正要留在酒吧里。

 

“那么好吧,我告诉你们,也许你们不相信,但这没有关系。告诉你们就是了。”

 

他一进入酒吧,我就知道他会说的。

 

精神病院的走廊很长,上面吊着日光灯,有一半已经烧坏,不亮了。我左边的墙本来是漆成黑色的,现在已经脱落得成灰色。我右边是装着铁条的窗户,紧紧地关着,看不到外面的草坪。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压抑的地方。

 

看守来到一道门前,停下脚说:“就是这儿。”

 

门上,在和眼睛平行的地方,有一个一尺见方的金属网孔,我从那儿望进去,发现房间很小,除了一张低矮的小床外,什么也没有。

 

坐在小床上的应该就是我弟弟尼尔森,不过,如果在路上遇见他,我可能认不出来了,虽然他是我的亲弟弟。弟弟和我们家所有的人一样,高大挺拔,黑黑的皮肤,一头浓密的黑发。现在,这个穿着褐色衣服的人抬起头,他脸色苍白,毫无生气。

 

“哥哥,是你?”他声音沙哑地问。

 

“是我,尼尔森。”我说。

 

他大步走过房间,把手按在网眼上,我也把手按过去,算是握手,但是,钢条阻碍了我们兄弟的交流。

 

弟弟嘴一咧,大哭起来。我无能为力,只能站在一边看着。

 

“哥哥,你来了我很高兴。”他说。

 

“如果我早点知道的话,我早就来了,”我说,“我出国去了,昨天才回来,他们一告诉我,我马上就赶过来。”

 

他抬起头说:“哥哥,让他们打开这道门。”

 

“我已经试过了,但他们不肯,因为他们说你太野蛮了,你把他们打得很惨。”

 

“难道他们不知道,我不会伤害你的?”

 

“他们不相信你,你每时每刻都和他们打斗。

 

他擦擦眼泪说:“因为我不该被关在这里。”

 

“你没法靠打架证明。”

 

他低头看着地板说:“我真受不了这些墙,他们不该把我送到这儿。”

 

“他们说你杀了一个女人。”

 

“根本没有那回事。”

 

“从头说。”我严肃地说。

 

他深吸了一口气,说:“你离开后,我干得不错,我找到一份送货工作,做得很不错。你知道,我一向喜欢空旷,喜欢大自然,我无法忍受被关在围墙里。我有一栋小公寓和一辆卡车,我可以每个周末开车到山上露宿。我身体很好,精神状态也很好。有一天晚上,我出门去买啤酒,结果被警察抓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也没有告诉我,只是把我和其他一些人排列在一起,然后,告诉我,公园里有一个女人被害,有人看见一个人逃走,他说那是我。”

 

“他们说你杀死了那女人?”

 

“不只杀了一个,已经杀了三个了,都是用同一方式:用一根冰锥把她们刺死,然后用口红在她们额头画一个大大的x。”他低下双眼,似乎要我做出评判。

 

“一定有很多理由,才会说是你干的,”我说,“他们一定有证据。”

 

“每一个案子,我都没有不在场的证明,哥哥。”

 

“他们需要的不仅是这个。”

 

“有个女孩叫朱迪,上周和我一起上山度假,她有支口红掉在我的卡车里,我捡起来放在口袋里,准备见到她的时候还给她的。结果他们搜到那支口红,说是和凶手做记号的口红颜色相同,牌子相同。”

 

我觉得有点不舒服,“你把女孩的事告诉他们了吗?”

 

“我跟他们说了,我的律师也告诉他们了。那种口红到处都可以买到,可是他们不听。”

 

“那个叫朱迪的女孩怎么说?”

 

他的头低垂着,“她无法发誓说那支口红是她的,或者她曾把它遗留在车上。”

 

“还有什么吗?尼尔森。”他的头仍然低垂着,“还有血迹。”

 

“什么血迹?”

 

“那女人衣服上的血迹,她一定挣扎过,抓伤了凶手的手。他们说血迹的血型和我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