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闺疑云

漫长可怕的一天是在八点钟开始的。远处传来造纸厂的汽笛声和教堂报时的钟声。

 

埃尔尼推开椅子,站起身,清了清嗓子说:“我该走了。”他每天上班前都会这么说。

 

我坐在餐桌旁,手里举着一杯咖啡。报纸铺在我面前,但我的眼睛落在我丈夫身上。

 

我刚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与他的容貌非常相像,相像极了,连细微之处都相像——除了小胡子、平头和重了二十磅。

 

埃尔尼从桌子上探过身,拍拍四岁的斯蒂夫的头。“听妈妈的话,”他说。

 

斯蒂夫点点头,他的嘴巴塞满食物,说不出话来。

 

埃尔尼绕到另一张椅子边,他的步伐沉重而自信。“爸爸的女儿今天是个乖宝宝,”他亲热地说。

 

丽兹咯咯笑起来,舀起满满一勺燕麦片给他看,燕麦片滴滴嗒嗒地从勺子上流下来。

 

“好孩子,”他幸灾乐祸地看着,然后来到我的椅子后面。他的手重重地落到我的肩上,温暖而自信。“你的咖啡要倒出来了。”他低头看着我,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显得强健有力。

 

我抬起头,冲他微笑。

 

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有些蓝点。右眉正中有一个小伤疤。

 

我低下头,把咖啡杯放回碟子,拿起报纸。“埃尔尼,”我说,“这里有件奇怪的事——”他没有看报纸,却低下头吻我。他的嘴唇温暖而柔和。他的小胡子碰了一下我的嘴唇——胡子是红色的,修剪得很整齐,这是我们结婚第一年他留起来的。

 

“我得快点了,宝贝,”他说。“今天很忙。没有时间了,嗯?”

 

“但这用不了多少时间——”

 

他摸摸我的头发,然后走了。

 

屋里只剩下我和我的孩子们。可怕而漫长的一天已经过了十五分钟,只是那时我不知道那将是可怕而漫长的一天。

 

埃尔尼轻而易举地摆脱了困境。埃尔尼心情好的时候,他是很有幽默感的,你就是拿他开心他也不在乎。。

 

我突然站起身。也许他仍然为昨天晚上的事而心情不好,也许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匆匆忙忙离去的原因。我摇摇头。埃尔尼匆匆忙忙去上班,并不需要找个理由,他经常这样。

 

我开始收拾桌子,故意不理睬那张报纸,那报纸就在我盘子旁边。我仔细地收拾起盘子,擦好桌子,把丽兹从椅子上抱起来,抹去她嘴边的食物,把她抱到客厅,放在儿童床上,递给她各种各样的玩具。

 

然后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好像在等待什么。接着,我的心开始剧烈地跳起来,咚咚,咚咚,咚咚咚,它越跳越快,越跳越响,直到我的耳朵和小小的房间里全是这跳动声,突然,我不由自主地大叫一声:“不!”

 

剧烈的跳动慢慢停了下来。“我应该做的,”我对自己说,“就是回到厨房,拿起那张报纸,仔细地、认认真真地再看一遍。”

 

我感到羞愧。我不喜欢那些多疑的妻子,她们四处寻找丈夫不忠的证据,寻找口红、便条和电话号码。

 

突然,我坚决地向厨房走去,不过,我没有拿起报纸,而是洗起盘子来。模模糊糊地传来各种声音:丽兹含糊不清的嘟嚷声,斯蒂夫的喃喃自语,高速公路汽车的呼啸声。

 

“我要看,”我大声说道,走向桌子。标题就像是一声呐喊:高尔球场上发现一被击打致死的女孩“今天早晨,在阿诺顿高尔夫球场第16洞的树丛旁,十八岁的玛丽·亚当斯的尸体被发现,她是被反复猛击头部致死的。没有找到凶器。

 

亚当斯小姐和她母亲一起,住在中央大街1617号,据悉,她有许多求婚者。

 

警察局长汉普顿·琼斯认为,这一凶杀和五年前的桑德拉·希姆丝凶杀案很相似,希姆丝也是十八岁,被杀于堪萨斯城的一个高尔夫球场上。那一次,找到了凶器,那是一个汽车千斤顶。

 

右边的画像是从堪萨斯城传来的,那是基于一个目击者对嫌疑人的描述,目击者看到希姆丝小姐最后是跟那个男人离开堪萨斯城酒吧的。”

 

我的眼睛离开报道,落到报纸中间的画像上。我的心又剧烈地跳起来。

 

一头卷发,圆圆的鼻头,深陷的两颊,方下巴,薄薄的嘴唇。

 

我全身发热,感到惊恐之极。我目瞪口呆地注视着我的丈夫埃尔尼的脸,他正从报纸上回瞪着我。不同之处只是小胡子、平头和重了二十英磅。我第一次遇到埃尔尼的时候,他就是那样的。

 

教堂报时的钟声响了,九点正。

 

我凝视着院子里的两棵桔子树,埃尔尼把树护理得很好。

 

这画像不算什么,只是五年前一个画家想像力的产物,埃尔尼见了,也只会付之一笑。这有什么关系呢?没有人会注意的,除了喜欢胡思乱想的妻子。自从我们搬到这里后,埃尔尼就留起了小胡子,剪短了头发,增加了体重。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

 

小孩、狗、男人、老妇人、邻居,所有的人都喜欢埃尔尼。没有人会相信他杀人的。

 

我爱他,我也不相信他会杀人。你不会去爱一个会杀害姑娘的男人的。像埃尔尼这样温柔、安静的男人,是不会做这种事的。

 

当他遇上什么不开心的事时,就会出去散步。当他散完几个小时的步回来时,就会忘掉烦恼,依然是那么温柔,就像昨天晚上一样。

 

我闭上眼睛,身体向前倾斜。椅子发出吱吱的声音,就像我昨天晚上听到的那样,当时我没有注意。

 

那是什么时候?几点?几分?

 

十八岁,才刚刚开始生活。玛丽·亚当斯是个金发女郎吗?她是不是一头卷发,还围着一条围巾?

 

十八岁——五年前,当我第一次遇到埃尔尼,第一次看到他强壮有力的双手时,我也是十八岁。那时,他不在修车厂工作。他衣着整洁,是个单身汉,他到我母亲那里推销家电。

 

我母亲一眼就喜欢上他,当我父亲出差回家时,他和埃尔尼聊了半个晚上,吃掉了整整一个蛋糕,那是我充满爱心制作的。对,第一个星期我就爱上他了。

 

连续两个月,他每个周末都到我们小镇的白房子,大家在一起过得非常快乐。

 

“我不想对你说再见,我不想回到城里,”埃尔尼总是这么说。

 

有一个星期六他来了,非常兴奋。“加利福尼亚的一个人在报纸上作广告,招汽车修理工,收入不错,又很稳定。我写信给他,他打电话告诉我——他决定要我了!”

 

那个星期我们结了婚。在火车上,埃尔尼的上唇已经长出短短的胡子了。

 

五年前,十八岁的我离开了家乡的白房子,离开了那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