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距蒙戴克湖还有八英里,外面的景色已经从平淡转为凶险。这里再也没有农场了。四下里,森林密布,山峦起伏,悬崖高耸,巉岩满目。

布琳·麦肯齐驾车穿过克劳森。那儿其实也就只有几个加油站,三个中有两个没有品牌标志,另外还有几个店铺:卖日用品的、卖瓶装酒的、卖汽车零件的,还有一个废品旧货站。有个去赛百味【注1】的路标,不过还有3.2英里。她又注意到另一个招贴,是卖火腿肠的,就贴在一个快客便利店【注2】的橱窗里。她受到了诱惑。可便利店已经关门了。马路对面是一个都铎风格【注3】的建筑,所有的窗户都碎了,屋顶也塌了。楼上挂着一个好东西,想必当地的孩子们看了都会垂涎欲滴,一块“淑女阁”的招牌,只不过在墙上钉得太高或者太牢了,偷不了。

【注1】:美国著名的饮食连锁店,以销售新鲜的三明治为主。

【注2】:快客便利店(Quik Mart,全称是Quik Mart Convenience Store),美国连锁便利店,多设在加油站。

【注3】:一种古老的欧式建筑风格,出现在中世纪向文艺复兴的过渡时期,因为当时正是英国都铎王朝,故而得名。

文明世界在这儿打了一个喷嚏,就不见了。布琳进入了一长段荒野地带,除了树木,就是岩石,偶尔有几处邋遢不堪的空地。很少能看到住房,即便有的话,也都远离公路,都是些活动房或平房,从那儿冒出的灰烟袅袅然向空中飘去,窗户里透出昏暗的灯光,像是瞌睡人的眼。这里的土地太狰狞,不适合耕种;人烟稀少,这里的人们都开着锈迹斑斑的皮卡或达特桑【注】时代的进口车去别的地方上班了。如果他们真的是去上班的话。

【注】:日本日产汽车公司的一个早期小型车的品牌,于1931年开始投放市场。

一连数英里,只有迎面开过来的车:三辆轿车,一辆卡车。她的这条道上没有人,前无来者,后无跟车。

六点四十的时候,她经过一个标识牌,上书:马凯特州立公园野营区,前行十英里。开放时间:五月二十号。这就是说,蒙戴克湖一定就在附近了。

不久,她便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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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景路——私家道路┃

┃非请莫入 ┃

┃湖区不对外开放┃

┃违者必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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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啊……

她转了个弯,放慢速度,本田车颠簸着行驶在土石路上。她心里在想,要是开格雷厄姆的皮卡来就好了。根据托德·杰克逊给她的指令,从郡级公路到湖景路3号菲尔德曼的度假屋的距离是1.2英里。他们家的车道,托德还加了一句,有两个橄榄球场长。或者说,从雅虎上看【注】是这样。

【注】:雅虎网免费提供地图服务,从中可以找到所要去的地点、路线及距离等。

布琳驾车缓缓而行,穿过一个由树木和灌木形成的隧道,地上的落叶就像是地毯。满眼几乎都是裸露的树枝和树皮。

随后,道路渐宽。右边的柳树、短叶松和铁杉变得稀疏了,她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个湖了。她对大型水体从来就接触不多,也不太留意。她觉得还是在陆地上才更具掌控一切的能力。她和凯斯曾经常去密西西比州的墨西哥湾海岸【注】,主要是凯斯想去。那时候,布琳的时间主要分成两块:一块是看书,一块是陪约伊去游乐园和海滩玩。凯斯大部分时间都泡在赌场。她并不喜欢那个地方,不过看那淡黄色的海水拍打海岸倒至少让人感觉很悠闲和温暖,就像当地人给人的感觉一样。而眼下周围这片湖水看上去似乎深不见底,让人不寒而栗。巉岩与黑水蓦然相接,让人觉得是那么地无助,如陷蛇窝蛭潭。

【注】:美国一方的墨西哥湾海岸包括密西西比州、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阿拉巴马州和佛罗里达州,统称海湾州(Gulf States),皆位于美国南部。

她又想起了她在州警察局所接受的另一门科目的训练:水上安全救护训练。训练场地是一个湖,就像眼前的这个湖一样。尽管她也完成了训练,潜到水下去解救沉船中“溺水的”假人,但她还是很讨厌这个科目。

她这时环视了一下四周,看有没有遇险的船只、出事的车辆、起火的地带。

还要看有没有非法闯入的人。

现在光线还不错,不影响开车。于是,她便关掉车灯,以隐蔽行踪。车速也放得更慢了,尽量把轮胎碾地发出的声音降到最低。

汽车驶过了私家道路上的前两户度假屋。屋内一片漆黑。这两处住宅都坐落在长长的车道的尽头,车道蜿蜒着穿过树林。房子挺大,有四到五个卧室,都挺旧的,但都显得气派而肃穆,只是有点破败,就像是家庭剧中户外场景的布景:房子的门窗都用木板钉上了,故事回闪到了更加美好的往日。

布琳在凯斯买下了他们结婚住房中她那份份额之后,便自己买了个独立平房。要是把她的房子塞进这两处度假屋中的任何一套里,都还会让里面有一半是空的。

本田车继续往前爬行,经过一块光秃秃的空地。空地的两边是一片由冷杉、云杉和铁杉组成的矮林,其中铁杉更多一些。透过这片空地,她可以看到3号的一角,也就是菲尔德曼家的房子,就在左前方。房子比前两家要更气派一些,风格倒是一样的。烟囱里还在冒着烟。窗户大多数都是暗的,但可以看出后面和二楼的窗帘内有灯光。

她朝房子驶去,一大片矮小的松林挡住了视线。她伸手摸了摸枪套,这倒不是什么迷信,而是很早以前就养成的一种习惯:你必须得知道你的武器的确切位置,以备快速拔枪之需。布琳想起上个星期她在往这黝黑的手枪里压子弹时的情景——13【注】发。这也不是因为迷信,但这已足保她在肯尼沙郡无论碰到什么情况时都万无一失了。再说,用拇指把油光铮亮的铜子弹摁到弹夹里也挺费劲的。

【注】:在西方,13是一个带有迷信色彩的数字。

汤姆·戴尔要求他的手下每个月到靶场接受一次检查,但布琳则是每两周去一次靶场。虽然枪很少用得上,但用枪毕竟是一个生死攸关的技能,对此她坚信不疑,因此,她每隔一周的星期三,都要去打几盒雷明顿子弹。她也曾数次置身枪战现场,通常都是对付喝醉酒的或者是要找死的枪手。事后每次她都觉得,在与另一个人交火的那短短的几秒钟里,那场面是那样的混乱,那声音是那样的刺耳,那情景是那样的可怕,你需要时时让自己处于不败之地才行。在那样的时候,拔枪和射击的本能反应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