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欧文行驶在二三六号公路上。在离克劳夫顿还有七英里时,他看到一丛冬青树旁停着一辆汽车。

嗬,这可恶的家伙,真鬼!

他从那辆旧凯迪拉克旁边开过,立即减速,把车开到路边,停在一丛落叶松里。

他赌了一次,赌赢了。该交一回好运了,他想。

在克劳夫顿发生的那桩凶杀事件的现场,欧文注意到住宅附近的两个小谷仓里存放着旧式骨董汽车,车外都罩着车套。只有一个车位空着,地上扔着空车套。欧文本觉得胡鲁贝克不可能偷这样一辆挺惹眼的骨董车当作逃跑工具,但想想他连自行车都用过,欧文就改变了想法。他在地上稍事搜寻,就发现一辆汽车留下的新印迹,从谷仓通向车道,又顺着二三六号公路往西去了。他什么也没对克劳夫顿警察说就离开住宅上了车。他没有去波里斯顿,而是循着那辆古董车的印迹追去。

欧文下了车,走到凯迪拉克车前。嘈杂的风雨声掩盖了他的脚步声。他停下来,眯眼朝前望去。六、七十英尺远处有个高大的人影,背对欧文,正朝一丛树撒尿。那人抬头望天时朝后仰着秃头。他好像在轻声哼唱着什么。

欧文弯下腰,轻轻拔出手枪,思考着下一步该怎么办。胡鲁贝克如果去岭上镇,欧文本可以跟在他后边,然后抢先躲进住宅。疯人如果闯进来,欧文就可以当场把他击毙。也许最好是往他手里塞一把刀或是铁棍——在法庭上指控他时就更方便了。但现在胡鲁贝克有一辆汽车,欧文猜想岭上镇也许并不是他的最终目的地。也许他打算向南拐,去波里斯顿。也许他会沿着二三六号公路一直把汽车开到纽约,或是再往西开。

再说,欧文追捕的猎物就在眼前,毫无戒备,身无旁人——不管胡鲁贝克打算去哪儿,欧文再也碰不到这样好的机会。

他下了决心:现在就动手。

可是,那辆凯迪拉克车怎么办?他可以把自己的越野车留在这里,把尸体装进那辆古董车的行李箱,开到岭上镇去。然后把尸体拖进住宅——哦,不,当然不能这样做。血怎么办?零点三五七子弹杀伤力很强。法院的人员可能会检查凯迪拉克车的行李箱。

最好还是把古董车留下。胡鲁贝克是疯子,他开到一半路程时害怕了,就把车扔在了这儿,然后步行去岭上镇。他忽然想到不应该在这里杀胡鲁贝克,验尸官也许会发现,胡鲁贝克死去的时间比欧文说的要早一个来小时。

他决定现在先把胡鲁贝克打伤——射在他胳膊和腿上。把他拖进自己的切洛基车,开回岭上镇。

这样,身躯庞大的疯人就来到了艾奇森家的厨房。欧文喝令止步他不听,便朝他连开两枪,第三枪将他击毙了。

切洛基车里的血迹呢?这有点冒险。但他可以把车停在车库后边。他们不会看到那辆汽车,更没理由派人去检查。

欧文思前想后,觉得这计划虽有风险,却值得一试。

他扣上手枪的扳机,朝胡鲁贝克高大的身影移动。胡鲁贝克已经完事,正仰头望天,聆听着松树梢上呼啸的风声,任凭雨落在脸上。

欧文朝他的猎物前进了五步,只听见滑膛枪子弹上膛的砰砰两响,一个警察把枪口对准了他。

“不许动!”年轻警察的声音发颤。

“你想干什么?”欧文喊道。

“不许动!把枪扔到地下!扔!”

这时胡鲁贝克跑起来,高大的黑影朝那辆觊迪拉克车跑去。

“我最后一次命令你!”警察的喊声里带着惊惧。

“你这个蠢货!”欧文怒吼道。他朝警察走过去。

警察把枪举得更高。欧文站住,扔下了枪:“好了,好了。”

凯迪拉克车发动的声音传了过来。汽车从他们身边飞驰而过,警察惊恐地扭头一望,欧文趁势把他的枪口拨到旁边,挥起右拳打在警察脸上。年轻的警察咚地倒在地上,欧文立刻扑上去,怀着满腔怒火狠揍他。欧文呼哧喘气,逐渐冷静下来,俯身查看警察满是血污的脸——他已经昏死过去。

“操,”他恨恨地骂了一句。

他身后几码远处传来“啪”的一声,像枪响。欧文蹲下身来,拣起手枪。除了风雨声,他什么都没听到。天边划过几道闪电。

他走回警察身边,把他的双手反铐在背后,又抽出警察的皮腰带捆住了他的双脚。他嫌恶地望着警察,寻思着他是否看清了自己。也许没看清,他想。天太黑。他自己也一点没看清警察的面孔。他也许会以为是胡鲁贝克打了他。

欧文跑回他的卡车前。他闭上眼睛朝车头上打了一拳。“完了!”他朝天喊道。

车子的左前轮瘪了。

他弯下腰,发现轮胎被一颗中型口径枪弹打穿。跑去取备用轮胎时,他想到在今晚的整个计划中,他从没考虑到胡鲁贝克会设法保卫自己。

用一支枪。

凯迪拉克车奔驰在柏油马路上,迈克·胡鲁贝克想着二十分钟前与密探们相遇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这些狗东西!他侥幸逃脱了,可手还在抖,心还在跳。他时常走神,想不起自己到了什么地方,要干什么事情。他还能听见那一声枪响,还能感到枪在手里的震动。

他高声唱道:“凯迪拉克,暴君罪有应得……医生安妮,几时回到这里?”

安妮·穆勒医生死后,胡鲁贝克就开始流浪,多半都在街上靠社会救济工作者施舍食物,或是从餐馆外的剩饭桶里拣吃的。

在东北部流浪几个月后,胡鲁贝克来到了首都华盛顿,打算为自己过去的罪行当面向安德鲁·约翰逊或现任总统道歉。他来到白宫,敲警卫室的门。

“警卫先生,我必须跟你谈谈谋杀总统的事。很紧急!”

他被秘密警察抓起来,关进了监狱。

警察没像胡鲁贝克以为的那样对他严刑逼供。他们只是问了他一些问题,两个小时后就把他放了。他相信审问时警察一定往他身体里放进了无线电跟踪器,所以他跳进华盛顿纪念碑前的水池里,使跟踪器的电池短路。

最后他在首都待腻了,又向北流浪,寻找他的父亲。一个月后在费城迈克认为他找到了自己的家。他走进大门,看家里有人没有。有人,但不是他的父亲,而是一个警探的太太。

他又被抓起来,关进了监狱。

后来他又到了普林斯顿、纽约、哈特福德……。

这一年的一月,在离岭上镇五十英里的一个富裕小镇,他因为砸商店而被捕。他自称名叫迈克·布思。法庭认定他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把他送进了库普斯顿州立精神病院。

胡鲁贝克未经住院医生检查就被关进“重病房”。他身穿紧身衣,在一间又冷又黑的屋子里待了三个小时之后,进来了一个人。那人的个头竟比迈克还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