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麦西.福格森(第2/3页)

他正斜倚着摇椅,脸上挂着咧嘴笑容。那只肥猫在他的膝盖上,用跟荻雅娜一样的风骚杏眼看着我。它站起来跳走了。猫掌轻轻着地,它摇着尾巴朝我慢慢走来,然后突然停下。呃,我身上可没有玫瑰或者熏衣草的香味。但是在短暂的犹豫过后,它继续朝我走过来,一边发出低沉而诱人的呼噜声响。猫真是一种懂得见风转舵的动物,它们知道什么时候自己需要新的供食者。懂吗?前一任供食者已经挂了。

辛德雷.欧之所以看起来咧着嘴,是因为嘴唇两侧有血痕往旁边延伸。从一边脸颊裂痕伸出来的,是他那蓝黑色的舌头,我看得到他下颚的牙龈与牙齿。这个怪咖农夫的模样让我想起以前电子游戏里面的“小精灵”,但是这咧到耳边的笑容不太可能是他的死因,因为他的喉咙上有一道X型血痕。他是被人从后面绞杀的,凶器是细尼龙绳或者铁丝。我一边喘息着,脑袋一边快速地自动重建整个事发经过:葛雷夫开车经过农舍,看到泥泞的空地上出现我的轮胎胎痕。也许他继续往下开,把车停在一段距离外,回来后往谷仓里看,确认我的车在里面。此时辛德雷.欧一定是站在台阶上,多疑而狡猾的他先吐了口口水,葛雷夫询问我的行踪,他只是给了个不着边际的答案。葛雷夫有给他钱吗?他们一起走进屋里吗?无论如何,当时欧一定还保持着戒心,因为当葛雷夫从他身后把绞线套上去的时候,他还试着把下巴放低,如此一来绞线才没有绕过他的脖子。他们挣扎了一阵,绞线滑到他的嘴巴上,葛雷夫用力一拉,割裂了欧的脸颊。但是葛雷夫很强壮,终究把那条致命的绞线绕到绝望老家伙的脖子上。我们的证人不会说话,整个谋杀案的过程也都没人说话。但是葛雷夫为什么不简单一点,直接用枪呢?毕竟,最近的邻居距离此地也有几公里远。也许是为了避免留下蛛丝马迹?我想到一个最明显的答案:他没有带枪。我低声咒骂了一句。现在他有一把枪了。我把葛拉克留在流理台上,等于是发了一把新的凶枪给他。你真笨啊!

一阵滴滴答答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只猫跑到我的两腿间。它伸着粉红舌头,不断舔着我从衬衫下摆往地板低落的血。我渐渐因为疲累而感到昏昏沉沉。我深深吸了三口气。我必须专心,要不停地思考与行动,只有这样才能抗拒那足以令人麻木的恐惧。首先,我必须找出曳引机的钥匙。我毫无头绪地在各个房间翻箱倒柜,在卧室里找到一个空的弹药盒,在走廊上找到一条围巾,遂用它在我的脖子上打个结,至少可以先止血,但是没找到曳引机的钥匙。我看看手表。葛雷夫一定已经开始在想他的狗怎么了。最后我回到起居室,在欧的尸体前弯下腰掏他的口袋。钥匙在里面!钥匙圈上甚至还有“麦西.福格森”的字样。我在赶时间,但现在可不能大意,不能犯任何错误。意思是当警方发现欧的尸体时,这里就变成犯罪现场了,他们会寻找DNA迹证。我赶快跑进厨房,弄湿一条毛巾,到各个进去过的房间把我的血迹擦掉。把我碰过、可能留下指纹的所有东西都擦一擦。我站在门廊准备要走时,注意到那支来福枪。会不会我真的开始走运,枪膛里有子弹呢?我一把抓起枪,根据我的了解把枪上膛,用力拉扯,听见枪栓还是叫枪槽之类的鬼东西发出喀哒声响,最后我终于设法把枪膛打开,在黑暗中,枪膛里的一点红色铁锈看来特别明显。没有子弹。我听到声音,抬头一看。猫站在通往厨房的门槛上,用混杂着悲伤与责怪的眼神瞪着我:我不能就这样把它留在这里,对吧?我咒骂了一声,朝那毫不恋主的动物一踢,它躲开后又急忙跑回起居室了。然后我把来福枪擦一擦,放回原位,走到外面,用力把门甩上。

曳引机于轰隆声中被我发动了。当我把它开出谷仓时,它持续发出轰隆声响。我压根没有想要去关门,因为我可以听见那辆曳引机好像正在呼喊着:“克拉布斯.葛雷夫!布朗要逃走了!快点!快点!”

我踩下油门,开上来时路。此刻四处一片漆黑,曳引机的车头灯光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跳动着。我找不到那辆凌志轿车,它一定停放在这附近的某处啊!不,此刻我无法好好地思考,他有可能把车停在这条路上的更远处。我甩了自己一巴掌。眨眨眼,深呼吸,你不累,还没有筋疲力尽。就是这样。

我用力踩油门,轰隆隆的声音持续响个不停。要去哪里呢?离开这里就是了。

车头灯光变小,我的眼前又渐渐变暗。我的视野又变成一个小圆洞了,很快就要失去意识。我尽可能深呼吸,让脑袋获得多一点氧气。要保持恐惧与警戒,要活下去!

除了单调的轰隆隆发动机声之外,现在又出现另一个音调较高的声音。

我知道那是什么,于是更用力握住方向盘。

那是另一台车的发动机声。

后照镜里出现了灯光。

那一辆车从后面以平稳的速度接近我。急什么?这荒野中只有我们俩。他有的是时间可以跟我耗。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让他一直在我后面,这样他就不会挡住我的路。我把车开到碎石路正中央,趴伏在方向盘上,尽可能降低被葛拉克手枪击中的概率。我们开过了一个弯道,路突然变直变宽。接着我发现,葛雷夫好像对这地区非常熟悉似的,早已加快速度与我并行。我把曳引机往右偏,想要把他逼进水沟。但是太慢了,他已经先开过去了,我反而朝水沟而去。绝望之余,我死命扑向方向盘,让车子在碎石路上滑行。我还在路上,但是我的前方闪耀着蓝光,或者是两道红光。从车上的煞车灯看来,他已经停下了。我也停了下来,但是让发动机怠速。我不想在这该死的原野里像一只笨羊般被干掉。此刻我唯一的机会就是让他下车来,我把他辗过去,用庞大的前轮把他压平,让他像姜一样被啪一声压碎,成为轮下冤魂。

驾驶座的门打开了。我用脚趾趾尖踩一踩油门,感觉一下发动机的反应能有多快。并不快。我头晕目眩,视线又开始模煳,但是可以看见有人下车朝我走来。我看准目标,同时努力维持清醒。是个高高瘦瘦的人。高高瘦瘦?葛雷夫并不是高高瘦瘦的。

“辛德雷?”

我刻意用英文回答:“怎样?”虽然我爸总是灌输我一个观念,说我应该用“抱歉,可以再说一遍吗?”“对不起,先生。”或者是“这位女士,我可以为你效劳吗?”来回话,我几乎已经瘫倒在座位上了。过去他总是禁止我妈让我坐在她的膝盖上,他说这样会让孩子变软弱。爸,你看我现在怎样?我变软弱了吗?爸,现在我可以坐在你的膝盖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