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麦西.福格森

我谨慎地从室外厕所的侧边伸出头,朝小木屋看过去。窗户玻璃一片漆黑,里面什么也看不见。所以说他没有把灯打开。好吧。我不能待在这里。我等到一阵风吹过树丛才开始奔跑。七秒后,我已经跑到了森林的边缘,隐身于树后。但是那七秒几乎让我筋疲力竭,我的肺部好痛,头也在抽痛,而且自从老爸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带我去游乐园玩之后,我还是第一次感到头那么晕。那是我九岁生日当天,老爸把带我去玩当生日礼物,园里游客除了我们之外,只有三个用可乐瓶共享透明液体的半醉青少年。当时只有一个游乐设施是开放的,愤怒的他用一口破挪威话杀价:那是一台可怕的机器,显然功能就是要把小孩甩来甩去,甩到把棉花糖都吐出来,然后再由爸妈买爆米花与汽水安抚他们。我不想拿自己的命来冒险,于是拒绝搭乘那摇摇晃晃的机器,但我爸坚持,他还帮我系上应该是用来保护我的安全带。此刻,二十五年过后,我好像来到了一间同样脏兮兮、充满超写实风格的游乐园,园里到处弥漫着尿骚味与垃圾臭味,我怕得要死,一直想吐。

一条溪流在我身边汩汩流动,我拿出手机丢进去。看你怎么继续追踪我,你这该死的都市印地安人。然后我跑步穿越森林的松软地面,朝农田的方向而去。松林里已经变得一片漆黑,但是因为没有其他植披,我很容易地找到林间路。不到两三分钟,我就看到农舍外面的灯光。我又继续往下跑一小段路,在我跑出森林以前,谷仓已经位于我跟农舍之间了。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如果欧看到我这副模样,一定会要我解释清楚,接下来还会打电话给当地警察局。

我朝着谷仓的门爬过去,打开门闩,推门进去。我的头跟肺都好痛。我在一片漆黑中眨眨眼,几乎看不见车子与曳引机在哪里。甲烷对于人体到底有何影响?我会瞎掉吗?甲烷。甲醇。我想它们一定有所关联。

我听到身后传来喘气声,还有动物肉掌踏地、几乎无法察觉的轻柔声响,然后那声音又消失了。我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但来不及转身。它跳了起来。一切都静止了,就连我的心跳也停了。下一刻我往前跌倒。我不知道尼德㹴犬是否可以跳起来用利牙咬住中等个头的篮球员的脖子──只不过,也许我已经提过了,我不是个篮球员。所以,当剧痛的感觉传到我的脑子里时,我往前跌落。狗爪抓伤了我的背,我听见肉被撕裂的声音,还有骨头被咬得嘎吱作响。我的骨头。我试着要抓住那只畜牲,但是我的手脚不听使唤,仿佛脖子被利牙咬住后,脑部讯息的传输也出了问题。脑部的命令就是无法往下传递。我的肚子贴地趴着,连满口木屑也吐不出来。我的主动脉承受重压,大脑快要缺氧,视野渐渐变窄。我很快就要失去意识了。所以这就是我的死法,被一只丑陋的肥狗咬死。说得含蓄点,这真是令人沮丧啊。没错,这足以让人生气。我的头开始感到一阵灼热,冰冷的身体开始热了起来,热气传到指尖。在死前遭逢如此愉悦的诅咒,突然间我因为一股求生力量涌现而颤抖了起来。

我任由狗咬着脖子,站了起来,让它像一条活生生的毛皮围巾似的垂在我的背后。我踉跄打转,挥舞着双臂,但还是没办法抓住它。我知道这爆发出来的身体能量是我在绝望之余的最后机会,很快我就要死了。我的视野此刻已经缩得跟007电影的片头一样小──不过在电影里那是故事的序幕,而我的人生则快闭幕了,画面四周一片漆黑,只看得见小小的圆洞里有个穿着晚礼服的家伙拿手枪对准你。透过那个小圆洞,我看见一辆麦西.福格森牌蓝色曳引机。我的脑袋浮现最后一个念头:我痛恨狗。

我摇摇晃晃,转身背对曳引机,借着狗的重量让重心从脚趾移往脚跟,然后用力往后退。我跌倒了,我们撞在车后牧草装运机的整排锐利铁耙子上面。从狗毛皮被扯裂的声音听来,我知道就算要死,也要拉一个埝背的。我的视野就此消失,世界变得一片漆黑。

我一定昏迷了一段时间。

我躺在地板上,瞪着那只狗张开的嘴巴。它的身体看来好像高悬在半空中,蜷缩成胎儿的姿势,背部被两根铁耙刺穿。我站起来,感到谷仓在旋转,我必须往旁边多走两三步路才能维持平衡。我把手摆在脖子上,感到刚刚被狗咬的伤口流出鲜血。接着我发现自己濒临疯狂了,因为我没有上车去,只是站在那里出神地凝视眼前景象。我创造出一个艺术品。〈狩猎卡吕冬㹴犬〉。真美啊!特别是那死狗还张着嘴巴。也许它是因为惊吓而合不拢嘴,也许这种狗的死状就是这样。不管理由如何,我喜欢这种目瞪口呆的愤怒神情,好像它除了狗命被缩短了,还必须忍受这最后的羞辱,这种丢脸的死法。我想对它吐口水,但嘴巴太干了。

结果我只是把汽车钥匙从口袋里掏出来,蹒跚地走到乌维的賓士车旁,开锁上车,转动钥匙启动发动机。没有动静。我又试一次,踩踩油门,车子就像死了似的。我透过挡风玻璃往外看,呻吟了一声,下车打开发动机盖。屋内一片昏暗,我很勉强才看到有两根电线被割断了,高高挺立着。我不知道它们有何功能,也许对于发动汽车的小小奇迹而言是很重要的。该死的混血杂种,葛雷夫你这王八蛋!我希望他还坐在小木屋里等我回去。但是他一定已经开始纳闷他的狗到底怎么了。慢慢来,布朗。好吧,辛德雷.欧的曳引机是我离开这里的唯一交通工具了。但是它太慢了,葛雷夫一定立刻就会再度追上我。所以我必须找到他开来的那辆车,他的银灰色凌志轿车一定停在路边某处,然后用他对待賓士的方式把他的车动手脚。

我快步走到农舍,心想欧很可能会走出来到台阶上──我可以看见前门并未紧闭,但是他并未出来。我敲敲门,把门推开。在门廊里我看见那把带着望远镜瞄准器的来福枪靠墙摆着,旁边有一双脏兮兮的橡胶鞋。

“欧?”

他的名字发音听起来根本就不像个姓氏,反而像是我要请求他继续讲故事似的。就某方面来讲,的确是如此。所以我进屋后不断地呼唤着他那愚蠢的单音节姓氏。我想我瞥见了一点动静,于是转身一看。我身上没有流光的那些血液好像冻结了。一个有两条腿的黑色怪物用跟我一样的姿势站着,漆黑身上的那双眼睛看来又白又大,正回瞪着我。我举起右手,它也举起左手。我举起左手,它也举起右手。结果是一面镜子。我松了一口气。大便已经干了,沾得我全身上下都是:鞋子、身体、脸上还有头发。我继续前进,推开起居室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