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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群人里有两个印度人,我一个也不认识,尽管我后来认出其中更粗鲁的那个是一个服装王国的开创者,其公司在曼彻斯特和马德拉斯都设有总部,市值高达数十亿英镑。另外还有三个非洲黑人,但我只认得一个,那是西部非洲某共和国的前金融部长,现流亡在外。由于我现在的处境,我不想说出他的姓名。跟他的两个同伴一样,他显得很轻松,衣着与举止都很西化。

根据我的经验,开完会出来的代表们往往会有两种心态,或者愤恨不已,或者兴高采烈。现在这些人显得兴高采烈,但还在争吵不休。他们的期望值很高,但对手也很多。这类对手中有一个就是塔比。他长得就像塔比猫,七十多岁,干的尽是侵吞企业的事,正呲着一嘴黄牙大声说话。即使按照他所在行业的标准来看,塔比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他正跟两个印度人说话。机会来临时,让他错过一次可真大快人心。这些想法一闪而逝,因为姗姗来迟的麦克西从会议室走出来,在他旁边是一个跟他一样高,但衣着举止更为优雅的男子,桑德斯勋爵布瑞克里,我在楼梯上等候时,觉得他似乎在对我说话。布瑞克里是艺术爱好者,企业家,社交名流,前新工党领袖,更是非洲一切事物的长期保护者与斗士,而后者是他头上所有光环中我个人一直最关心的。

我在看电视及听广播——我更喜欢听广播——时对布瑞克里产生了敬意。而我现在立刻就能告诉你,见到布瑞克里勋爵本人使我更敬重他。他五官分明,下巴显得很坚毅,长发飘逸,很好地表现了他的崇高使命感。我一直将崇高使命感与布瑞克里勋爵联系起来。当他痛斥西方世界对非洲缺乏良心时,我曾多少次为他大声喝彩!如果麦克西与布瑞克里勋爵联手实施一项对刚果有利的机密任务,那么我真的觉得很荣幸能参与!事实上,当他俩向我走来时,他们联手了。

我之所以尊敬布瑞克里勋爵,与佩内洛普有关。我徘徊在人群边上,饶有兴味地回忆起往事来。当时他还只是“杰克爵士”,由于佩内洛普那家报纸毫无根据地指控他在从事金融贸易时有问题,使得他损失惨重,他因而将其告上法庭。他最后胜诉,被证明无辜,这反过来给我妻子很大的压力。佩内洛普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同往常一样:媒体享有神圣自由来揭露所选择的任何人的污点。想到杰克爵士对非洲大陆的同情常宣之于口,以及他决心要将非洲人民从剥削、腐败与疾病这三重诅咒下解放出来,进而在经济上让非洲归属律法书中原来的位置,我站到杰克爵士一边。

事实上,当时我对布瑞克里勋爵的遭遇愤愤不平,便瞒着佩内洛普以个人名义写了一封信支持他,而他也很礼貌地回了信。我必须承认,正是这种个人缘分加上作为他的忠实支持者肯定都会有的自豪感使我鼓起勇气,从原先不显眼的地方向前走去,面对面地跟他说起话来。“打扰了,先生。”我说道。说话前我提醒自己,这次任务是一次无名行动,因此小心地让自己不要说出“布瑞克里勋爵”、“勋爵”或“爵爷”之类的敬词来。要是在平时,这些词我很可能会脱口而出。

听到我的话,他稍稍停了下来,麦克西也停住了。从他们困惑的神情我推断他们不确定我是跟哪个“先生”说话,因此我调整了一下姿势,直接面对着布瑞克里勋爵。我很高兴地注意到,麦克西似乎暂时不想发表意见,而布瑞克里勋爵依旧温和地笑着。如果你的肤色跟我一样,跟某类人在一起时你会得到双重微笑:首先是礼貌性的微笑,然后是白人自由主义者灿烂过头的那种微笑。但布瑞克里勋爵的微笑却完全是出于本能的好意。

“我只是想跟你说,我非常地自豪,先生。”我说道。

我本来还想说,汉娜如果知道的话也会同样自豪的,但我抑制住了自己。

“自豪?为什么而自豪,亲爱的孩子?”

“为跟您一起合作而自豪,先生。我将尽我所能为您服务。我叫辛克莱尔,先生,是安德森先生派来的口译员。我懂法语、斯瓦希里语、林加拉语,以及其他非洲小语种。”

他的温和笑容未变。

“安德森?”他重复了一下,搜索着自己的记忆。“我不认识这个人,很抱歉。他一定是麦克西的朋友。”

自然,这让我很惊讶,因为我之前错误地假定安德森先生对话中的“杰克”就站在我面前,但显然事情并非如此。与此同时,布瑞克里勋爵蓬松如狮的头抬了抬,明显是回应楼下什么人的招呼,不过我没听见声音。

“我失陪一会儿,马赛尔。我们预定在午夜时召开一个电话会议,我想让你们三个站在我这一边。要严加防范,小心塔比那个麻烦的家伙在最后关头出什么怪招。”

他急急地离开了,留下我跟麦克西两人。麦克西看着我,目光中带点嘲笑的意味,但我依然崇拜地看着布瑞克里勋爵。他优雅地张开双臂,同时拥抱了那三个非洲人。从他们脸上的欢喜表情来看,我敢说,布瑞克里善于用任何方式说服人。

“你在烦恼什么吗,小伙子?”麦克西假装很感兴趣地问道。他那双跟伯吉一样的眼睛紧盯着我。

“其实没什么,先生。我只是在想,我刚才说话是不是太冒失了。”

听到我这样讲,他粗嘎地笑了一下,用他那只刀枪不入的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可真棒。把他给吓得屁滚尿流。你带包了吗?在哪?前台?走。”

他几乎就没向那群要人挥一挥手,便急急地带着我穿过人群来到门口的休息室,一个金发男子正提着我的包在那儿站着。一辆车窗贴了黑色膜纸的客车停在路边,车门敞开着,车顶的蓝灯也亮了,方向盘前坐着一个便衣司机。一个精瘦结实、留着平头的男人守候在人行道上,另一个发色灰白、留着马尾辫、穿着夹克的大汉则已经坐在轿车后座了。平头男子一把将我塞进后座,让我坐在马尾辫大汉旁边,他自己也坐了进来,“砰”的一声关上了车门。麦克西则重重地坐在前排司机旁边的那个位置上。他坐好之后,两个摩托骑警从茂特街方向呼啸着驶进广场,而我们这辆车的司机也启动了车子,跟在他们后面疾驰。

但我还是设法回过头,往肩头后看去。我觉得有压力的时候就喜欢这样做。要是有人叫我看这边,我就会看那边。我转过头,透过后车窗——那上面的半透明玻璃脏兮兮的——遥望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栋房子。我看见三四级台阶通向那扇黑蓝色的关着的前门,或者那也可能是后门。我看见大门上方有两台闭路摄像头,很大,挂得很高。我也看见一栋乔治王时代的砖砌平房,框格窗漆成白色,百叶窗也拉下了。我想在门上找出门牌号,但没能找到。房子很快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但谁也别告诉我房子没在那里。它就在那里,我看见过。我刚刚穿过它的大门,跟我的英雄偶像布瑞克里勋爵握手,而且据麦克西所说,我还把他给吓得屁滚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