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第3/30页)

比尔不屑一顾地挥挥手说:“那是在ISIS杀死我朋友之前。”

“或者是别人干的。”

比尔站起来,拉上飞行夹克的拉链。

“你看,”他说,“就是个简单的等式,秘密加上科技等于没有秘密。这件事需要一个智囊团,一个站在极高处的人,能接入所有处理器,得到政府的、个人的、天气资料的数据。而他,这个崇高的神体,利用那些信息来描绘出真实画面,揭露谁在撒谎,谁在说真话。”

“而那个人就是你。”

“太对了。”比尔说,出门上车。

迷宫

那天晚上,斯科特独自坐着看电视上的自己。与其说这是自恋行为,不如说更像一种眩晕的症状。他看到自己的脸在银幕上,五官翻转,他童年的照片也被挖出来—他们是怎么搞到的?并在公众论坛里展示(夹在成人纸尿裤和休旅车的广告中间),他自己的人生故事被别人讲述,就好像在玩一个电话游戏。这是一个类似于他本人故事的故事,但又不是。他出生的医院搞错了,上的小学搞错了,在克利夫兰学习绘画而不是在芝加哥。这就像走在街上,低头看到别人的影子在跟着你。这些天来,他很难认清自己是谁,只剩一个有知觉的分身在那儿。这个第三人称的他现在是传闻和炒作的对象。他在那架飞机上干什么?上周他还是个普通人,籍籍无名。今天他是侦探小说里的一个角色:“遇难者最后的在世见证者”或者“小孩救星”。每天他都在扮演自己的角色,一幕幕的场景,坐在沙发上,坐在硬背椅上,回答FBI和运安委的问题,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细节,他记得什么,不记得什么。然后看报纸上的头条,听广播里空洞的声音。

一个英雄,他们叫他英雄。这个词他现在无法招架,他对自我,那个他创造出来让自己运转的叙述者,感觉如此遥远。一个野心不大的潦倒的人,一个曾经丧失意识的酒鬼,如今活在当下,勉强糊口。于是他低头做人,躲着摄像机。

他偶尔坐地铁,或者走在街上时会被人认出来。对这些人来说,他不仅仅是个名人。“嘿,你救了那个孩子。”“我听说你跟鲨鱼打了一架,老兄。你是不是跟鲨鱼打了一架?”他不是被人像皇族那样对待,就好像他的名声建立在某种稀有的东西上,更像是小区里一个撞大运的人。他做了什么?只不过是游泳。他就是他们中的一个,一个做了好事的小人物。所以当人们认出他时,都是微笑着过来的。他们想跟他握手,跟他合影。他从空难里逃生,还救了个孩子。碰他一下都能沾点魔力,跟你摸幸运钱币或兔子脚有同样的功效。他通过做到不可能之事—和杰克一样—他证明了不可能皆为可能。谁不想蹭一点福气?

斯科特微笑,尽力保持友好,这些对话与他假设和新闻媒体的谈话不一样,这些是人性层面上的接触。尽管他觉得不好意思,但还是确保自己不要态度粗鲁。他能理解,他们希望他很特别。他应该特别,这件事对人们很重要,因为我们的生活中需要特别的东西。我们想去相信,魔法仍然有可能。所以斯科特与人握手,接受随便一个女人的拥抱。他请求他们不要拍他的照片,大多数人都能尊重这个要求。

“我们私密一点儿比较好,”他说,“如果只留存在你我之间,会更有意义。”

人们喜欢这个想法,即在一个真正的大众媒体时代,他们还能有一次独特的经历。但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有些人明目张胆地拍照,就好像这是他们的权利。当他拒绝一些人摆拍的要求后,那些人会恼羞成怒。一个年长的女人在华盛顿广场公园外面叫他浑蛋,他点点头告诉她,她是对的。他就是个浑蛋,他希望她有美好的一天。

“去你的。”她告诉他。

一旦被你的同胞神化为英雄后,你就失去了隐私权。你被物化,被剥夺一些无法量化的人性权利,就好像你赢了宇宙级的乐透大奖,一天醒来发现自己成了个小神,幸运守护神。你自己想要什么不再重要,只有你在别人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才重要。你是一只被直角放在太阳底下观察的珍稀蝴蝶。

从第三天开始,他停止外出。

他住在蕾拉家三楼的客房公寓里,这是一个纯白的空间,白色墙壁,白色地板,白色天花板,白色家具,就好像他已经死了,搬进某个天国般的冷宫。在艰难的日常工作中,他曾经深受时间的困扰,现在时间却变得可以替代。他在陌生的床上醒来,用不熟悉的咖啡豆煮咖啡,从自动关闭的橱柜里拎起厚重的浴巾,感受它们接触皮肤的高级酒店质地。客厅里有个摆满苏格兰麦芽威士忌和清澈伏特加的酒吧,有中世纪的樱桃木酒箱和精美的折叠盖子。第一晚,斯科特盯着它看了很久,是处于特定精神状态的人注视枪支柜的样子。他可能有太多种死法了。然后他用一张毯子盖住吧台,搬了一把椅子堵在前面,再也不去看它一眼。

在某个地方,吉卜林的妻子和那个美丽的空乘正仰面躺在一块钢料板材上。莎拉,她的名字叫莎拉;穿短裙的空乘叫艾玛·莱特纳。他每天回忆这些名字好几次,像在参悟禅宗的心印。戴维·贝特曼,美琪·贝特曼,瑞秋·贝特曼……

他以为自己已经与这件事和解,对它已有充分的认识了,但找到尸体的新闻还是让他心神不宁。他们都死了,所有人。他知道他们死了,他当时在场,在海洋里,他潜到海浪下方才躲过死亡,那种情况下不可能有生还者。但听到新闻,看到那些镜头,找回此次空难中的第一具尸体让整件事情真实起来。只有等危机彻底结束后,他才发现他的腿不受身体控制。

那个母亲还在海里,父亲和姐姐也是。还有飞行员查理·布施和詹姆斯·梅洛迪。卖国贼吉卜林和贝特曼家的保镖都葬身海洋深处,在永久的黑暗中摇摆。

他心里知道,他应该回家,回到岛上,可是他无法回去。出于某种原因,他发现自己无法面对他曾经的生活(这里的曾经就是九天以前,好像线性时间对像他这样一个大难不死的人没有任何意义,只有事前和事后),无法走向安静的白沙路上的那道白色小门,套上那双心不在焉地脱在门边的旧便鞋,一只在前,一只在后,后面那只鞋的鞋尖还搭在前面那只鞋的后跟上。他觉得无法回去面对冰箱里变酸的牛奶和他家狗悲伤的眼睛。那是他的家,电视上那个男人的,他穿着斯科特的衬衫,眯眼看向旧照片的镜头—我的牙有那么歪吗?他无法面对摄像机的长臂,没完没了的攻击问题。跟地铁上的人讲话是一回事,但是向大众发表讲话—那是他无法应对的事。一句陈述传达给群众后,就成了一项声明。随意的言论变成公开记录的一部分,会被永远拿来重播、自动调校和配上题注。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感觉无法折回原来的路了,无法退回他“以前”住的地方。于是他坐在现在这张借来的沙发上,盯着外面的树顶和银行街的褐色沙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