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蝙蝠庄园(第2/32页)

儿时的回忆,令人陶醉;久别重逢,倍感亲切。申公荻连忙请客人坐下,热情地为姑娘和老人泡上一杯热茶,然后向老人点点头,问道:“请问这位是——”

“马来西亚律师宋斐先生。”刘映华介绍说。

老人取出一张名片,递交给申公荻,说:“久闻何钊先生大名,堪称侦探界泰斗。今天特地来向他求助,请他受理一件奇案。”

申公荻看着名片沉吟片刻,颇感为难地说:“十分抱歉,我们研究所不同于公安局,我的老师并不受理一般案件。你们是否去找一找当地的公安局?现在各地刑警的破案率都很高,尤其是案件涉及外国人和华侨的利益……”

“如果案件不是发生在国内,而是发生在海外呢?”刘映华打断他的话说。

“这……”申公荻一怔。

“而且案情离奇曲折,荒诞古怪,当地警察一筹莫展。不知像这样的案子,你的老师是否愿意一听?”

申公荻顿时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尚未弄清原委,就将人拒之门外。更何况来访者之一,还是自己儿时的挚友。他立即伸手去拿桌上的电话,说:“请等一等!我这就为你们向老师通报。”

他们很快就见到了专家。

何钊,这位名动警坛、闻名遐迩,被誉为“当代猎神”的刑侦专家,40多岁,长得高大魁梧、英勇非凡。灼灼目光,显示出他超人的洞察力,额上几道刀刻斧凿似的皱纹,镌刻着他无比丰富的阅历。

何钊与来客一一握手之后,开门见山:

“听说两位给我带来了一件有趣的海外案件。现在,请谁把案情向我们介绍一下呢?我想,宋斐律师,这一任务恐怕要由您来担任吧?”

“是的。”宋斐点头说。接着他也不加客套,直截了当地开始了叙述:

“上个月,我的委托人——马来西亚著名的华人富商刘思仲老先生不幸病逝。刘老先生虽有三个儿子,但都先他去世,于是他在遗嘱里指名把财产的主要部分平均分配给三个孙儿。这三个幸运的继承人之一,就是眼前的刘映华小姐。

“本月初,遗产的另外两位继承人——刘映华的堂兄妹刘心源和刘心琴远从美国赶到马来西亚,住在位于沙捞越城郊他们祖父的庄园里。谁知就在他们到达庄园的第二天深夜,兄妹俩就双双暴死在一起。”

何钊点点头,说:“一场与遗产有关的凶杀。”

“刘心源是一位很有才华的青年作家。当晚他正在自己的房间里从事一部小说的创作,只有他的妹妹和他在一起,帮他打字记录。大约是午夜11点45分左右,忽然从他的房里传出一声惨叫。待人们闻声赶去,兄妹俩已经倒毙在地上了。

“那晚我恰好有事留宿在庄园,立即要大家保护好现场,打电话向警方报案。警察赶到现场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细致的现场勘查和尸体检验工作。令人奇怪的是,房里除被害的兄妹俩的印迹以外,并无第三者的印迹。刘心源胸部有一深及心脏的伤口;他妹妹全身无伤,系因极度惊骇导致心脏破裂而死。”

“最先到达现场的人是谁?他们有什么发现没有?”何钊两眼一亮,开始对此案产生了兴趣。

“最先到达现场的是庄园的管家珍妮小姐。珍妮一见这恐怖景象,也吓得晕倒在门旁。她醒来以后,说是看见一个黑色怪物飞向窗口。第二个到达现场的是刘心源的朋友,一个名叫文波士的年轻画家。他也说似乎看见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越窗而去。”宋斐律师说。

“那么,警察的见解呢?”

“负责这一案件的是我的朋友雷蒙探长。他了解这一情况后,又在房里房外仔细地勘查了一遍,仍然未发现任何印迹。死者的房间在楼上,窗口很高,窗外又无树木可供攀登,不要说是人,就是猿猴也无法越窗而入。再说,在沙捞越所在的加里曼丹岛上,也根本不存在他们描述的那种怪兽。因此,雷蒙探长认为很有可能是他们在极度惊吓中产生的一种错觉。”

“难道凶手就不可以伪装成怪兽吗?”

“雷蒙探长也曾作过这种设想。但您知道,无论是人或是兽,都一定会留下自己的印迹,待人们闻声赶去才仓皇出逃,就绝不可能消除这些印迹。因此,雷蒙探长认定,凶手一定是在他们闻声赶到之前,就清除了自己的印迹,逃离了现场,而决不会如同他们所说的那样。当然,从死者发出惨叫到人们闻声赶到现场,也不过短短一两分钟吧,凶手这种超常的快速动作,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唔,不错!”何钊点头沉思道,“看来这一案子的奇特之处,就在于凶手作案的神速,并且没有留下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是的。雷蒙探长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曾经侦破过许多疑难案件。但这一次,他花费了许多时间,进行了不少调查询问,却连一点线索也找不到。罪犯简直就像是自空而降,又凌空而去,消失在空中了一样。”

“那刘心源的伤口呢,是什么凶器所致?”何钊忽然又问。

“一种圆锥形中空锐器,一次扎入心脏,并将死者体内的血液抽吸殆净,连一点血滴也未溅落在地上。”宋斐回答。

“什么?一种类似注射器一般的杀人凶器?”何钊着实惊讶了。他不觉双眉紧蹙,发出一连串的反诘:“天哪!一下子扎入心脏,那针头该有多硬,多长?人体内的血液少说也有几千CC,一下子把它抽尽,那针筒又该有多粗,多长?真能有这样的凶器吗?”

“雷蒙探长也曾作过这种设想。但他跑遍了沙城的医院和兽医站,都没有找到如此巨大的注射器。”宋斐律师说。

“退一步说,就算有那么一支独一无二、特制的巨型注射器吧,但罪犯杀人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还要抽取对方的血液?再说,拿着那么粗笨的一件凶器,罪犯又怎么能行动如此神速,一箭双雕,除掉了死者兄妹,不留一点痕迹?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在这之前,申公荻一直在旁认真倾听,不时做一点笔记。此刻,他见自己的老师又陷入苦思之中,便合上笔记本,提出一条自己的设想:

“老师,罪犯使用的会不会是一种新发明的什么飞行杀人器?在科学高度发展的今天,完全有这种可能。也只有这样,才能把现场未留下任何印迹、刘心琴惊吓致死,以及珍妮小姐和文波士先生所见到的黑色怪物联系起来,得到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