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之死(第2/6页)

总之,现场没有为他们留下任何一条有用的线索。

何钊叹了一口气,说:“此案除了告诉我们与邓彬被杀一案有关外,没有提供任何一点新的有用线索。看来我们仍然只能从调查白小强的近况、周围的人际关系入手,查他的经济情况,尤其是近日与他接触过的人中是否有与邓彬有牵连,或者说与邓彬有过节的人。”

一连两起杀人案,凶手没有留下一点线索,看来,他们是遇到一个作案高手了。何钊在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这个既费时又费力的笨办法,希望能有所收获。

果然,接下来的调查进行得非常困难。

神风快递公司接待他们的是该公司江州站的经理,一位名叫田有年的中年男人。田有年告诉他们说:“我与白小强虽然是同乡,但并不是同一个村子的人,对他的过去也并不十分了解。只知道他家里很穷,当兵三年,带回来的一点复员费都给家里还债了。这几年出外打工也没挣到多少钱。他是在半年前来找我的,求我为他在快递公司安排一个工作,说是搞快递工作灵活,又是计件工资,能多挣一些钱。当时公司正好缺人,我便留下了他。在公司这半年,他倒也干得不错,每个月的投递数量都是全公司最高的。”

“你知道他在江州有什么朋友没有,或者说有没有什么与他接触较多的人?”何钊问。

“那就不清楚了。你知道,做快递的每天都要接触许多人,但一交完信件就走了,决不会再有什么联系。至于朋友嘛,他是一个内向的人,性格比较孤僻,加上来江州不久,绝对不可能有什么朋友。”

白小强的未婚妻叫江雪珍,也是他的同乡,在江州的一家制衣厂里打工。

江雪珍听到白小强的死讯后非常悲伤。一直过了许久,她才强忍着眼泪告诉他们说:“我们俩是去年经别人介绍认识的。我见他为人不错,便同意与他交往。今年两家都催着我们结婚,但他说要设法挣到首付,买下一套房子才能结婚。他不愿再做一个乡下打工仔,要做城里人。”

“那么,他说了准备怎么去挣到这笔首付吗?”何钊问。

“没有。只有前几天他偶尔提起过一次,说是他有可能挣到一大笔钱,要是挣到了这笔钱,就能有买房子的首付了。”

“他有没有说是一笔什么钱吗?”何钊又问。

“没有。我问过他是一笔什么钱,他只是笑了笑,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他也没有说是跟什么人一起,或是什么人介绍的生意吗?”

“真的没有,当我再次追问他时,他就绝口不提了。”江雪珍回答说。

线索到此完全断了,案子的调查进入了死胡同,再也无法继续下去。

直到两个星期以后,案子的侦破才有了转机。

那一天上午,刚一上班,赵忆兰就笑嘻嘻地拿来一沓材料,把它放在何钊的面前,说:“昨天东亭区法院审理了一桩继承遗产纠纷案,这是庭审的记录。您看一看,肯定会大有启发。”

何钊接过记录翻了翻,说:“还是你说一说吧,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怎么就会对我大有启发?”

“还记得出事的那一天,邓彬律师都做了一些什么吗?”

“他先是去华仁公司董事长周天佑家里,为那位老爷子另立一份新遗嘱,然后去滨江饭店会见……等一下!你是说法院审理的是周天佑老爷子的遗产纷争案?”

“不错,就是这个案子。老爷子在前几天死了,死后在他的枕头底下发现了那份新遗嘱。新遗嘱指定由他的大儿子周建新继承华仁公司的全部股份,继任公司董事长,全权管理公司的一切事务;而对于二儿子周建民,则只指定在公司每年的盈利里提取50万元年金给他,作为他的生活费用。”

“怎么会这样?这个遗嘱也太不公平了吧。”何钊说。

“岂止不公平。”赵忆兰继续说道,“周家这两兄弟本来就不是一母所生,性情爱好又截然不同:老大酷爱音乐,是一家乐队的第一小提琴手,整天沉迷于音乐之中,对公司的事情不闻不问,丝毫不感兴趣;老二却是一位经商的高手,在公司里担任总经理的职务,事实上这几年公司就是由他在具体管理。对于这样一份遗嘱,老二当然无法接受。他先是怀疑遗嘱的真实性,继而怀疑是老大将一份假遗嘱掉换了原来的真遗嘱。”

“那么,老大又是怎么说的呢?”

“老大当然不会承认是自己掉换了遗嘱。说父亲什么时候改立了这么一份新遗嘱他都不知道,又怎么会制造一份假遗嘱去掉换它呢?于是,老二便把老大告上了法庭。”

“按理说,遗嘱一般都是保管在律师那里,就是交给本人,律师也会在事务所建档,保留副本。是真是假,去律师事务所把副本取来一对照不就明白了。”何钊说。

“你忘了,邓彬那天帮周天佑改立遗嘱后并没有返回事务所,而是去会见了另一名委托人。他是会见了那名委托人之后,在返回事务所的路上遇害的。因此,事务所里只有一份周天佑两年以前立的老遗嘱,而没有这份新遗嘱。”赵忆兰回答说。

“那么法官又是怎么审理的呢?”

“由于立遗嘱人与代立遗嘱的律师都已死去,能证明这份遗嘱真假的就只有为遗嘱作证的两名证人了。于是法官便传唤这两名证人上庭作证。这两名证人分别是周家的司机曾英和小保姆张兰萍。曾英与张兰萍的供词倒完全一致,说是董事长在半个月以前确实重新改立了一份新遗嘱,并且要邓律师叫他们两人去为新遗嘱作证明人。但要他们具体辨认那份遗嘱是否就是他们签过字的真遗嘱时,两人却都有一点犹豫起来,原来为了保密,邓律师并没有给他们看遗嘱的内容,只是要他们在遗嘱下方的证人栏里签了一个名。曾英拿着遗嘱看了许久才点头说:‘不错,这是我的签名。’但张兰萍却说:‘这不是我的签名。它虽然看上去很像我的签名,但笔画太重太粗,我签名从来不这么用力。’

“法官接着又传唤两名笔迹鉴定专家出庭,对遗嘱的签名进行鉴定(为保证审判的公正,法官允许控辩双方各聘请了一位笔迹鉴定专家)。两名专家的鉴定结果竟也完全一致:遗嘱上立遗嘱人与律师的签名是真的,为本人的亲笔签名;而两名证人的签名却都是假的,是将一张签了名的纸覆盖在遗嘱上,用硬笔刻印上字痕,然后再按照遗嘱上的字痕填写出来的。于是法官宣判这是一份假遗嘱,予以废除。法官接着又宣判说,为了尽量公正,法庭决定延缓一个月的时间,让控辩双方去寻找那一份真遗嘱,如果在一个月之内仍然寻找不到那份真遗嘱,就按照立遗嘱人两年前立的那份老遗嘱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