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女友

我有一个女朋友,她端庄而美丽。我来到自习室,坐到她身边的位子上。我平时就坐在这个位子上和她一起上自习。

“晚上我出去一下。”我对她说。

“出去干什么?要考试了。”

“有点事。”

“什么事?”

“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一个男人。”

“还有别的人同去吗?比如你过去的女同学?那个男人有没有仰慕你多年的女友?”

“只是一个男人。一个应该生理和心理上都比较正常的男人。他不应该有四条眉毛,因为他不是陆小凤。他也不应该是李莲英,因为他是姐姐的一个朋友。从美国来。姐姐托他给我带了些东西,她也希望我能有机会和国际友人多接触接触,练练口语。练英文总不是坏事吧?”

“不用我陪你去吧?”

“不用。”

“你总是不用。”

“今晚不用。后天就考试了,你多背背书吧。不是刚开始背第三遍吗?你背熟了,我才能抄你的呀。”

“好。”

我的女朋友是我见过的最健康的人。她饭前便后洗手,饭后便前刷牙。她每天早起,小便后喝一杯白开水。她天天从东单三条开始,绕金鱼胡同跑一圈。她为了增加修养阅读名著。看着她以一天十页的速度研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常常感觉阴风阵阵,不寒而栗,甚至担心,她念完最后一页的时候天地间会有异象出现,仿佛数千年前干将莫邪雌雄双剑被一个名叫徐夫人的男人炼成之时。

对于我和她的恋爱经过,我只有模糊的记忆。她说她记得很清楚,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穿了一双拖鞋,那种大拇趾和其他四趾分开,中间夹住一个塑料小柱子的拖鞋,从一开始就对她缺乏起码的尊重。我说我一开始就没有把她当外人,我说我在夏天总穿拖鞋上街,凉快,而且上床方便,天热我爱犯困。但是那天,我特地换上了我新买的水洗布裤子,未经哥哥允许,借了他的鳄鱼短衫,我们俩身材差不多。临出门前我还找了一支日本进口的水笔插在鳄鱼短衫的口袋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公园门口等她的时候,尽管一边暗骂自己土鳖,我的心跳仍然很剧烈。而且我当时还是童男子。我的女友有保留地接受了我的解释,尽量掩饰欣喜,幽幽地对我说,我是另类天才,心随时都准备着跳得很强烈,而且永远是童男子。如果我三十五岁上阳痿,叫我不要怨天怨地,满大街找电线杆子,那只能说明天理昭昭。

我是异族,我身上有纯正的匈奴血统,所以我有一双姣好的脚,两个小脚趾指甲盖都是完整的。这在现在很少见,我很想显白一下。仿佛再一千年后,百岁人瑞多得象蟑螂,而有十厘米以上阴茎的男子就算返祖了,都要登记造册,出国需要中央特批。那些有十厘米以上阴茎的男子上街,会用一个红绳,一头系了龟头,一头牵在自己手里。

其实我喜欢那种笑傲街头,无所顾及的感觉,穿了拖鞋在街上走,懒洋洋地看街上的姑娘,仿佛整个北京都是咱家似的,没什么外人。我曾经穿着裤头,踢了着拖鞋进过“明珠海鲜”。“明珠海鲜”门口的小姐长腿大奶,一身水葱绿的旗袍,气开到了腋窝,她对我说,这儿可贵。我一笑说,我们刚刚捡了一个大钱包。点菜的时候,我说要吃拍黄瓜,多加大蒜。服务小姐也是一身水葱绿的旗袍,气也开到了腋窝,她斜眼瞥见我脚上的拖鞋,一脸不屑,告诉我,他们从来不做拍黄瓜。我从钱包里点了几张票子,平静地告诉她,让她到门口喊,“我五百块钱买一盘拍黄瓜”,拍黄瓜马上会从大街上长出来。

我是过了很久才意识到穿拖鞋上街是不合适的,北京其实也不是咱家,穿拖鞋可以,但是要分场合,就象小时候穿开裆裤,是可爱,大了再穿,就是露阴癖,姑娘们看见了是要喊抓流氓的。多年以后我到了纽约,看见哈林区的黑人兄弟露了胸脯、腆着肚皮在街上或坐或卧,其他人众,车不敢减速、人不敢探头,贼似的鼠窜而过。我当时忽然想起了自己在北京穿拖鞋逛街的日子,对哈林区的黑人兄弟由衷地艳慕起来,真想下车跟他们一起抽根烟,告诉他们,我也曾如他们一般逍遥过。

在我年轻的时候,我对于异性充满美好幻想而不具有任何抵抗能力。我的女友和我每次见面之后都留给我一个必须再次见到她的理由,我们的关系发展得自然顺畅。我曾经尝试回忆那些理由,觉得下次追别的姑娘没准会用上,或者至少可以保留下来,将来教育自己的女儿,但是发现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仿佛对于初中平面几何题中那些辅助线的添法。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就象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阵阵的阴风中被一页页读完。她合上书,嫣然一笑。我一丝不挂,傻子似的站在那里,已经被结束。

之后的日子,我的女友对我的过去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她以女生的细心和近乎专业的心理分析技巧帮助我完成了从第一次勃起、遗精到初吻、初夜等等全部生理、心理过程的编年。我隐约记得有个女科学家在西非研究大猩猩,很出名,不知道她的试验记录里有没有大猩猩的第一次勃起、遗精到初吻、初夜等等生理、心理过程,她有没有比较过,和她老公的一样不一样,大猩猩遗精的时候梦见的是那只后部最圆满的雌猩猩还是梦见的是她。

我的女友替我记忆我所有老情人的姓名、生日、喜好和联系电话。在每天晚间漫长的自习过程中,当每一个小时,需要休息一下眼睛、保护视力的时候,她常常挽着我的胳膊漫步于昔日王府的花园中,随机选择一个老情人的名字,让我再讲述一遍和她的悲欢离合。然后启发我运用我特有的阴损刻薄将那个女孩形容成貌如东施、心如吕后。

我总是记不清楚我是如何同我的初恋分手的。

“你是不愿回忆。”

“我真记不起来了。”

“你还爱她。”

“我还爱她,我当时就会死缠烂打的。”

“死缠烂打不是你的性格。什么藕断丝连、死灰复燃才是你的路数。”

我的初恋大学毕业后分配了个好差事,站在改革开放的风口浪尖上,她也常常襟怀广阔,渴望知道天高地厚的样子。我还要念我没完没了的学,吃食堂的肉片大椒土豆。可能是有气质吧,她刚到单位就被分配主要负责请客喝酒了。两个月后公司慈善捐款,她就成了扛着巨大伪造支票(上面画着一个一和数不清的零)、在电视台的摄影机前走来走去、表现公司形象的两个姑娘之一。似乎记得她下班后,我去找她,推了自行车和她在便道上走,旁边有一辆大奔跟着我们。里面一个四四方方,意气风发的男人放下车窗,吊着眼不怀好意地看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