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的王子(第2/5页)

就在吕擎的这次谈话不久,大约是一两个月之后吧,有一天阳子突然急匆匆找到我说:“糟了,庄周失踪了……”

“这怎么可能呢?”

“已经二十多天了,他家里人急坏了,与有关方面也打了招呼——人就这么不见了……”

“他会一拍屁股走开?这究竟是多么大的噩梦啊,会让一个男子汉一抬腿走开,不辞而别?他这样做,算是一个特别顽强刚毅的人,还是恰恰相反呢?”那会儿我看着阳子,一时怔着,心里马上想到的却是这样几句问话。但我始终没有说出来,因为我对整个事情的原委还不清楚,除了惊愕还是惊愕。

2

八月的城市,许多角落都被流浪汉和打工者占据了。而在这儿,二者的角色通常是互换的。这个季节走上街头,观察一下那些汗渍渍的脸庞,就会发现所有成帮结伙走在边道上的都是他们。这些人的打扮大半不合季节,有的甚至在大热天里也要披着没有扣子的厚衣服,有的随便把两个衣襟一系,或找一截细绳束一下。当然更多的是赤裸上身,或者仅穿一个背心、一件单衣的人。大概这个城市的所有人当中,只有他们才不在乎仪表。我不止一次看到,那些打工的男男女女穿了有洞眼的裤子,露出了脏乎乎的腿;一阵风吹来,他们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直接享受凉快。比起这座城市的其他人,他们至少在衣着上放松得很。车站、巷子、街头自来水管下,随便一个地方都可能是栖身之所。哪里清凉,哪里有水,他们就奔向哪里,铺上一块塑料布,或直接躺在地上。如果干渴了,他们就咬住自来水管一阵饱饮。

几十年来,这个城市好像第一次迎接了这么多陌生人,他们声音怪异,来自南南北北,山岭平原,四面八方。我特别注意打听那些从东部平原来的人,想象这里面会有真正的老乡。很多城里人指指点点,说这些四处流浪的人如何不正常,如何把好端端的一座城市给搅了。无情无义的城里人啊,他们该知道,没有这些打工者和所谓的流浪汉,这座城市立刻就会停止运转。在这里,所有的脏腻和沉重差不多都要由他们来承担。一个打工者在外面待得久了就成了流浪汉,而这些笑吟吟的或低头闷着的流浪汉一点儿也不傻,比起城里人,他们更坦然、更放松和更无所顾忌。只有他们才有这样的心情。他们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财富的拖累,也没有贫穷的恐惧。

我从立交桥下走过时,看到了一个卖淡水龙虾的乡下妇女。我想起了小宁,买了两只给他玩。剩下的一段路很短了,沿着人行道往前,发现几个在高墙下蹲着的流浪汉仰着满是灰尘的脸,正笑嘻嘻看我。那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神气让我心动。他们嘿嘿笑着,看着我手里的东西。我的购物袋里有几块面包和红肠,就掏出来。他们伸手接过,一边咀嚼一边向我点头致谢。

在这儿有时很难区别流浪汉与乞丐,因为他们常常是同一种人;可是我能准确无误地分清哪些是职业乞丐、哪些是兼做打工的流浪汉。流浪汉们聪慧、精明,比一般人坦然许多,我和他们最易相处,这大概因为我自己小时候就当过流浪汉吧。走在这个城市街巷上,我尽管从衣着上跟大多数城里人差不多,可那些流浪汉却能一眼把我识别出来——他们面对着茫茫人流,总是冲着我一个人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而奇怪的是,当我走入他们当中,心中会立刻涌过一阵深深的放松和愉快感。

回到家里,梅子翻弄我的购物袋,发现里面只有几张垫纸和一点面包渣。我告诉她东西都给了大桥下边的那些人。梅子看我一眼。

我把两只淡水龙虾养在鱼缸里。小宁兴奋了。前几天刚收养了一只叫丽丽的小狗,他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彼此已成为心心相印的朋友。他和它俯到鱼缸边,那两只龙虾就一齐举起大螯。丽丽把毛茸茸的嘴巴凑上去——小宁还没有来得及阻止,丽丽就被夹住了。它哼哼唧唧用前爪抚弄嘴巴。“这真好玩。”梅子双手拄膝看着。小宁和丽丽一块儿离开了。可只过了一刻钟,我们都听到了扑扑棱棱的声音,转身一看,原来两只龙虾的大螯扭在了一起,打斗得异常激烈。梅子害怕了。我想它们也许是打着玩的,因为太寂寞了——打了一会儿,它们就各自退到一个角落里去。它们痛快过了,力气也耗尽了。

梅子这一天不太高兴,但并没说什么。我们都到了不需要解释的年龄。人的一生总要不断地做出解释,向那些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向同志、向自己的爱人、向自己。一个人最累的就是不停地做出解释。

我时不时要想到大桥下的那些人。真的,什么服饰也掩盖不了流浪汉的本质,只要一个人在心里把自己归入了那一类,那就会是某个开端。实际上人一生下来就开始了流浪,人的一生只有驿站,没有归宿。人的心灵不可能有永久的居所……我每次看到那些流浪汉和打工者就要想起庄周,总觉得他就在这些人中间,如今已是形貌难辨。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会儿竟认为庄周这个人天生就该是破衣烂衫、满面悲怆,而以前的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不过是一种临时的装饰。

那还是小宁出生前的事情,我从立交桥下回来,告诉梅子:庄周失踪了。

梅子淡淡应一句:“知道。”

李咪跟梅子很熟,看来她这之前已经找过了梅子——梅子果然说是李咪告诉的,还说她仍然没有失望,因为李咪不相信一个过得好好的男人一抬腿就没了。“要知道我们有孩子,有个家,他爸、他妈,一家人都等着他呢。”

我当时没有说什么,因为我不知说什么才好……一转眼,橡树路上的王子已经走失了这么久。

“庄周父亲打来好几次电话,他找你呢。”

庄周的父亲是一个相当傲慢的人,这人在很多方面极像岳父,只不过比岳父更加难以接近。我心里在想:庄周对父母和妻子不辞而别,对我和吕擎阳子也守口如瓶,显然是下了非同寻常的决心。这只能是一种决绝之心。

我竭力回忆,想找出他出走前的一些蛛丝马迹……

梅子在一边长叹一声:“他不爱她了。”

3

庄周的父亲庄明离休前一直是整个“上层建筑”的负责人,许多人背后不无揶揄地叫他“教父”。庄周与李咪婚后并没有重新开辟一个小窝,他们一直住在橡树路,住在庄明的楼上。这是一幢灰色楼房,看上去很旧了。它处于整个橡树路的心脏地带,一二百年前就是这样:洋房,大树,教堂,洁白的木栅栏和碧绿的草地。那时这些式样独特的楼房之间,动不动就晃出一个大鼻子,成为这座城市的西洋景。外国人走了,另一些达官贵人、一些金融家和大富豪又在这儿安营扎寨。军阀也来了,背枪的人其实来得更早,因为据说没有他们外国人连窝儿也不会挪呢。再后来又是战争,又是外国人、又是富豪和达官贵人。就这样轮换了许多茬,一百多年就过去了。一百多年里橡树路上住过的人脾气差异巨大,性格迥然不同,一代与另一代、一茬与另一茬,简直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他们对橡树路的嗜好却是一样的。这儿树木茂盛,房屋疏朗,空地很多。一幢幢灰楼从外面看模样新异,尽管陈旧,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洋人手笔,随处都透着一股难言的安逸和奢华。没有办法,无论风雨怎么洗涤和摧残,就是不能改变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的腐臭气息。用革命的办法,比如冷酷的非常手段,也还是收效甚微。在最愤怒的年代里,有人就提出砍掉大树用作建设的倡议,结果只干了一个星期就住手了,这儿仍然还遗留下许多橡树。还有人发了更大的脾气,让人一口气拆掉了一座教堂、几幢特别招眼的房子——可惜没有进行得彻底也被制止了。看来仍然有人喜欢异国情调,处心积虑地保留过去的痕迹。果然,所有的胜利者都先后住进了橡树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儿终成陌生之地,让平民百姓望而却步。有许多年,通向橡树路的所有路口都有岗楼哨所;后来虽然开禁,但区内最重要的一些院落仍然是封闭的。庄明就住在一个封闭的区内,这也是大家平时不愿到庄周家串门的原因。庄周住在父亲的楼内,他们一家三口占据了二楼东边三间,还有一个大客厅——我记得客厅里铺了一块漂亮的驼色地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