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故事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安和我是生在一个星座上的两条鱼。安是二月十九日生的,用她的话来说,是独占鱼头。我是三月十七日生的,侥幸抓住了鱼尾巴。

我当然不会否认安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当我接到她的电话时还是错愕不已。安说,毛毛,我要生孩子了,预产期是明年六月。你要不要做孩子的干爹,教父也成。

我想说,好。可是我没有及时说出来。

因为这个“好”字,是应该建立在一连串预设上的:安和谁生了孩子,安什么时候结婚了,或者安又和谁恋爱了一场,最关键的是,安现在在哪里?

我已经三年没有安的消息了。

我和安的相识并非偶然。那时候军训刚刚结束。到了晚上,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们就跑到新校区附近的鸡毛店狂欢。这所大学把新校区建在长江以北一个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地方,大有占山为王的气魄。附近有些农家就开了些掏大学生腰包的鸡毛小店,开始是星星之火,到我入学时已呈燎原之势。

豪饮之后,我把自己摊到床上正五脏翻腾,听到说楼下有传呼找我,说是个老乡。现在想我当时肯定是喝糊涂了,我是个本地学生,在大学里是天然的强势群体,这样还有人泪汪汪地找我认老乡,不是无病呻吟么。

不过我还是一脚高一脚低地下去了。楼下没有老乡,我就扯着嗓子喊,老乡,老乡。我现在已经忘了当时脸红脖子粗的鸟样子,总之样子是很鸟,赶得上现在的行为艺术潮流。我喊着喊着,胃里颤栗起来,于是扶着墙根,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外吐酸水。

这时我感到有只手在我背上一下下地拍起来,拍得很体贴,让我想起妈妈。想起妈妈我鼻子又酸了,我就一边吐一边哭。这么吐着哭着,酒就有些醒了。我抬起头来,眼睛还是蒙眬的,看到一团白影子,我想是个裙子的轮廓。白影子扬了扬手里两个泛着金属光泽的东西,对我说,看来,这两罐啤酒是白买了。这是个好听的声音。白影子的声音细细的,很好听。我又听到它说,你等我一下。白影子飘走了一分钟后又飘回来。我觉出有湿纸巾在我脸上擦,擦着擦着,眼睛就像玻璃一样被擦得清晰起来。我终于看见了,白影子是个陌生的女孩子。

你是谁?我当时的傻样子很虔诚,一定很像亚当问上帝。对方就回答说,老乡啊,然后就自说自话地笑起来,是那种足以叫对方无地自容的笑。你们男生听到老乡一般比听到妈来了还兴奋,兵不厌诈吧。我叫安,我找你有事,我们到那边去坐会儿。

坐定下来,安说,我知道你叫毛果。这个名字够难听的。不过我知道你的画画得很好,在威尼斯的青年展上得过奖的对吧。别这样看我,我至多是个猎头族,没有狗仔队那么卑劣。你的资料是团委老师给我的。我现在正式邀请你加入我们学生会宣传部。加入之后,我就是你的领导,你就是我的下属。你听明白了么。

我想我听明白了。安真是个言简意赅的人。这时她“啪”的一声打开了手里的一罐“蓝带”啤酒。我刚想说,我不能再喝了。可是舌头还打着结,怎么也说不出来。等我把舌头整理好要说出来时,安已经把一罐啤酒灌进自己肚子里去了。喝完,她长舒了一口气,说,总不能浪费。接着又长舒了一口气,把另一罐啤酒也灌下去了。我想安真是个节约的人。

接下来我们又闲谈了一会儿,准确地说,是安在闲谈,我在闲听。所以我知道安是北京人,之所以考到南京来是因为想在南方生活一阵儿,但讨厌更南方特别是更南方地区的男人。还有安当时被爸妈逼着填了志愿,填的是国贸系,结果分数不够,被调剂到中文系来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死得其所。

我终于问安,你刚才怎么认出我来的。安就有些惊异地说,你不知道军训时你在女生中间就已经很有知名度了,现在说话动辄就脸红的男孩子可不多。不过我算是开了眼,今天看到你还有这么丑陋的一面。

总之,那天我在安跟前算是把脸丢尽了。

以后的日子里,我受到了安不少的奴役。大体讲,就是为开学以来接踵而至的军训汇展、校园文化节和秋季运动会等等的宣传工作鞠躬尽瘁。安是宣传部副部长,她对手下很凶。说是手下,其实能被她使唤的也就四个人。除我以外,还有两个法学院的仁兄,在我的脑海里已是面目模糊了。再就是一个俄语系的叫黄莺的女孩,写得一手好魏碑,还长着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可是,由于她在安跟前长期像个忍气吞声的小媳妇,大眼睛就总是有些黯然。

安的专制没有使我垮下来。但令我恼火的是,她在艺术上和我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安总是认为我画出来的东西太过抽象,没有主题。我对这一点始终不得要领,后来我终于大致摸清了她的思路。安的意思是,如果是画军训的宣传橱窗,就应该画一顶红星闪闪的军帽和一些枪支。如果是近视预防周就应该画一个学生戴着靶子一样一圈圈的酒瓶底眼镜。我说以此类推如果是全国卫生日是不是我最好画一个抽水马桶。安说,对,这是个基本原则,画以载道嘛。我说载什么道,这哪里是艺术,分明就是政治。安就正色道,宣传机构是政治的喉舌,说白了就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本来就是政治。安的样子非常认真。安认真的时候,眼睛就高速地眨动,哪怕是最为自信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时候安其实蛮可爱的。

现在回想起来,安对我还是很不错的,主要体现在部里一月一度会餐的时候。安其实是个很节约的人,当之无愧的守财奴。比如在我要求部里多买些排笔和三十六色的宣传色时,安就会眉头一皱,说排笔就不用了吧,多描几笔颜色不就填满了么。三十六色是不是太多了,宣传画风格贵在清新,不用搞得这么斑斓,二十四色够用啦。如此种种。不过当大家知道安把公款省出来,是为了在大家吃喝时能够多一道酱猪手或是鱼香肉丝,就都对她冰释前嫌。安对我的好是体现在吃喝时为我挡酒,先是说谁也不许灌毛毛,把他灌倒了他的活就谁来干。那种时候大家都是人来疯,对她就有些颠覆权威的冲动,就都举着酒杯满桌追着我跑。安就大义凛然地说,好,我替他喝。一扬手就是一杯。大家就起哄,感情深,一口闷。安就说,好,一口闷。就又一口闷了一杯。由于安的倡导,我们会餐都是“水浒”吃法,就是所谓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而且喝的是白酒。安是我见过的酒量最好的人,从来没有被放倒过。每次吃完,我们都挺胸凸肚地在安的带领下仰天大笑出门去,换来些鸡毛店老板敬畏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