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凶猛(第3/24页)

即便有理智的框定和事实的印证,在想象中我仍情不自禁地把那张标准尺寸的彩色照片放大到大幅广告画的程度,以突出当我第一眼看到她时受到的震撼和冲击。

黄昏,我才从那幢楼里怏怏不乐地出来,与下班下学回来的大人小孩擦肩而过,我们班的一位也住在这幢楼里的女同学看到我从楼里出来,停住脚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那个黄昏,我已然丧失了对外部世界的正常反应,视野有多大,她的形象便有多大;想象力有多丰富,她的神情就有多少种暗示。

在我们这个地处温带、其居民的饮食结构又是以食草为主的城市,本民族的女孩子发育都很晚。与我同龄的女孩大都身材单薄、面带菜色,除了头发的长短不同和衣式的细微区别,她们并不具有特点。从民国男人们剪了辫子后她们便继承了这一惹人嘲笑的发式,这也是几年后当一些男人重新留起长发而女孩们纷纷解开辫子引得社会舆论大哗的原因之一——道学家们认为她们失去了唯一的女性特征。

这情势使我既纯洁又脆弱。

当然我的感情并非一直寂寞沉睡到那一天,犹如一个人被从梦中猛地唤醒。几乎是从幼儿园男女儿童的耳鬓厮磨开始,我便不间断地更换钟情对象。需要指出的是,我并未受到任何成人和淫秽书刊的影响,当时成年人中道貌岸然的君子比历朝历代都多,而书刊,谁都了然,其时只有“两报一刊”,最怀有偏见的人也找不出淫秽。后来,当我真的阅读那本著名的手抄本《曼娜回忆录》,也是出于人们谈虎色变所激发的不可遏制的好奇心和自然的需要。它是年轻人迷途往返的必由之路,并非将我拽入深渊的罪恶之手。老实说,这本小册子的糟糕描写曾在很长时间引起我对两性关系的厌恶。它的主要效果在我看来就是亵渎了人类健康的需要,颇似宗教经典中为了劝诫世人,使信民畏惧对炼狱烈火煞有介事的描述。

那年国际共运在全球、首先在东南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胜利。我国一直大规模援助的越共攻克了西贡,接着势如破竹地横扫了印度支那。红色高棉和巴特寮的西哈努克亲王和苏发努冯亲王分别在各自的国家掌了权。美国遭到了丢脸的失败。

但这些光荣的胜利已经不能使我兴奋了,我面临着个人的迫在眉睫、需要解脱的困扰。

我日复一日守候在那栋普通的楼房前,殷切期待着画中人出现。

我不止一次看到她的父母。他们常在傍晚时分骑着自行车从不同方向回来,有时车后架上还夹着一捆青菜或用网兜装着几个西红柿挂在车把上。

她的父亲很瘦小,总是穿着一身半旧的中山装,跟谁都客客气气地打招呼,有时还站在楼门口扶着自行车把和几个人聊上一会儿才上楼。他戴着副眼镜,因而看人的目光总有些茫然,后来当我看到名噪一时的陈景润的照片时,立刻在他们俩身上找到了共同点。

她的母亲则可算个迟暮美人,身材几乎和她父亲等高。那个时候人们普遍缺乏保养,妇女到了她那个年龄大都形容枯槁,但她仍保持着皮肤的白皙和头发的乌黑。一双眼睛也时而泛出光彩。她的面容很柔和,但态度冷漠,我从没见过她和一个邻居说话,每次下了自行车便径自上了楼,连她丈夫也不瞧一眼。

她的五官其实酷肖其父,但那时我认为她更多地继承了母亲的遗传基因。

我一次也没等到过她。有几次我一直等到夜里,家家户户都亮了灯,可她的那个窗户总是黑的。有时忽然开了灯,但出现在窗口的身影不是她父亲便是她母亲。

我壮着胆子在白天又几次摸进过她家,屋里总是出现一些细微的变化:譬如桌上出现了一本看了一半的书,换了一种牌子的雪花膏,枕畔遗落了几只发卡和几根长发,镜子上的薄灰被仔细地擦拭过。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进来,又何时离去,她像一个幽灵来去无形,只在我的感觉和嗅觉里留下一些痕迹和芳香证实她的存在。

我延长了守候的时间,天还没亮便穿过全城赶到这里,万籁俱寂才乘末班车离去,仍旧一无所获。

这不寻常的活动规律引起了我父母的警惕,他们认为我一定又和坏朋友混到了一起,因为我无法解释如此披星戴月的理由。我受到了他们粗暴的对待,从此必须严格按照他们给我规定的时间表离去归来。

忘了是个什么日子,好像不是庆祝而是声讨、示威,我随着全校由鼓号队作先导的游行队伍在城里游行了一天,手挥纸旗跟着老师喊了一路口号。

那天全城各机关厂矿和学校都出动了,街上到处红旗招展、鼓号震天。在每一处街口都能看到数支队伍从不同方向浩浩荡荡走来,此伏彼起地振臂高呼口号。有的工人游行队伍还威风凛凛地敲着由三轮平板车拉着的大鼓。

这种游行示威通常是很累人的,要走很远的路到市中心广场,绕广场一周后再走回来,到了学校门口再解散。

那天天安门城楼上没有什么领导人出来检阅我们,大红灯笼和汉白玉栏杆间空空荡荡。

我们绕场一周雄壮地喊了些口号,和其他游行队伍共同制造了一些声势,便沿着大街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大家都疲惫不堪,太阳又很晒,领头呼口号的全校最结实的体育老师也声嘶力竭变得安静了。大家一边懒洋洋地走,一边前后左右地聊天,看见路边卖冰棍的老太太,便围上去买冰棍,然后再去追赶队伍,在行列中东张西望吃冰棍蹒跚而行。

下午的街头都是垂头丧气、偃旗息鼓往回走的工人和学生的队伍,烈日下密集的人群默不做声一望无尽。

他们十几个人都穿着军上衣、懒汉鞋,或伏或蹬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聚在十字路口的交通警察指挥台前,人人手上夹着、嘴里叼着一支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眉飞色舞地说话,很惹人注目颇有些豪踞街头顾盼自雄的倜傥劲儿。

当和他们同龄的学生队伍经过时,他们扫去的目光充满冷漠和轻蔑,令那些规矩的同龄人很有些自惭和惴惴不安,老师们则装作视而不见。

他们是我的朋友,过去的同学,我父母禁止我再和他们接触的一伙。

高洋先看到了我,笑着喊我的名字,其他人也纷纷掉过头来看我,笑嘻嘻地指着我喊:“没劲没劲。”

我自动脱离学校的队伍,大大方方走过去,心中充满有这么一群朋友的骄傲。班里的很多同学看着我,受到老师的催促,走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