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7页)

呼延鹏被绿芥末辣得泪眼模糊,透透笑道:“跟你在一起没别的,就是快乐。”不知为什么在这句话里呼延鹏听出了一丝惋惜的味道,心想,这个透透还真是看她不透,坐在这里吃寿司你就能感觉到她触手可摸,可是在那些花花绿绿的时装发布会上,你却能感觉到和她之间的距离何止千山万水。

对于爱情,呼延鹏不喜欢那种踏实的感觉,他觉得谈恋爱就是得玄玄乎乎似有若无的,但又不能太平淡,最好像看恐怖片那样令人期待的同时又会大惊失色,既惊险又刺激内心永远惴惴不安。

吃完饭之后,两个人又去泡温泉,除了牛奶、芦荟、香槟等特色池外,最大的温泉池有一个标准游泳池那么大,只是池水泛黄还冒着泡,空气中飘着一股浓浓的硫磺的味道。这时的天已经黑透了,但温泉露天场上的白炽灯照得这里跟白天一样。透透穿着泳装,曼妙的身材令许多男人的眼球大吃冰淇淋,对于这一点呼延鹏倒并不生气,资源共享嘛,只要这朵玫瑰只为你一个人开放,别人欣赏一下又何妨呢?

老实说,呼延鹏和透透还没有成其好事,原因主要在透透这一方面,漂亮女孩总是心眼儿活得很,不肯轻易就范,所以尽管呼延鹏严阵以待,也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机会。

而这个晚上,透透主动提出愿意到呼延鹏那里坐一会儿,这当然是呼延鹏求之不得的,于是两个人手拉手地回呼延鹏的住处。一路上,他们没怎么说话,好像都清楚今晚会发生点什么事似的。透透披着半湿的头发,很多男人都曾迷恋过女孩子浴后的芳姿,呼延鹏当然也不例外,他不时地看一眼透透,内心奔涌着一种冲动。

楼梯口站着一个人,是一个男人,相貌平平,呼延鹏并不认识这个人,也就没有再多看他一眼,而是掏出钥匙来开门,也就是在这一刻,身后传来突兀的声音:“你就是呼延鹏记者吧?”

呼延鹏转过头来,有点不知所措,但仍不失礼仪道:“我们认识吗?”

“不认识。”

“那你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了透透一眼,似乎很明白自己此时不受欢迎的事实,但还是用坚持的语气说道:“我想跟你谈一谈。”

呼延鹏心想这人既不客气又不知趣,决定问明他的身份后再约他明天到办公室谈事,便道:“请问你是……”

“我叫翁远行……”

在寂静的走廊上,这无异于平地一声惊雷。呼延鹏和透透两个人同时愣住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们互望了一眼,在重新迅速审视了翁远行之后,透透对呼延鹏说:“你们谈吧,我先走了……”呼延鹏下意识地点点头,在透透走后把翁远行让进了屋。

翁远行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这是不言而喻的。在灯光下,他的头发像撒了胡椒面那样,稀疏中有些花白,神情略显木讷,两眼干涸已经没有光芒,他说话时可见缺了一颗门牙,手臂上也明显有烫伤的痕迹。即使坐在那里一言不发,业已显现出他曾经经历了身心的双重磨难。

翁远行说,本来他对这件事已经不想再讲任何话,但是在报纸上看到了呼延鹏的文章,令他相信在六年之后这个世界还是有公道可言的。他说他的遭遇如果能够揭开司法腐败的一角黑幕,那他吃的所有的苦也算没有白吃。

听了这些话,呼延鹏心里颇不是滋味。然而翁远行已经没有眼泪的双眼无论如何是不能拒绝的,所以呼延鹏给他倒了一杯热茶,叫他有什么话慢慢说。

时光缓缓倒流,就像摄影机在很短的时间里倒播,于是,已泼出的茶水又回到杯子里,远行的快艇重新回到始发地,满山遍野的黄叶刷刷地回到树上呈现出诱人的绿色。一切又重新回到了六年前。

卞丽莎的血案改变了一切。本来,翁远行和卞丽莎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晚会上相识的,不知为什么卞丽莎会对翁远行一见钟情,而翁远行明显感到卞丽莎有些任性,而他对于任性的女孩子总有点如避鬼神,所以也就不那么殷勤,人都是这样,在男女的交往中,不殷勤的一方总是受惠,卞丽莎那头反而热得不得了。后来翁远行才知道,卞丽莎的父亲早年在中缅边界做玉的生意,赌石赌得骁勇,一刀下去,盲石开裂,露出成色极好的翡翠,他有过三百万赚回一千万的业绩。后来他去了香港,一直开珠宝行,改革开放以后,内地大城市均有他的分行。由于他酷爱喝红酒,家中收藏着上百万元的上品红酒,人称红酒卞。对于爱女他早就想好要结一段良缘,自然是对家族势力的一种巩固和壮大,结果卞丽莎不争气,死活要嫁给一个莫名其妙的小人物,一气之下,红酒卞便跟卞丽莎脱离了父女关系,于是卞丽莎便提着一只路易威登的手提包来到翁远行身边,变成滚滚红尘中最普通的饮食男女,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

翁远行说,婚后的日子虽然没有浪漫到每天晚上坐在天台上数星星,但也算是相安无事。至于说到偶尔发生的矛盾和磨擦,想来也不是富家女嫁穷小子这种版本的唯一专利,可谓家家如此。总之,他其实还是很怀念那段平静时光的。

翁远行又说,出事以后,他被押到公安局,先是七天七夜不间断的审讯,令他的精神几乎崩溃,但他始终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但是后来的逼供行为已完全是酷刑,捆绑、罚跪、扇耳光已不算什么,他们用屠夫杀猪的方式将他按倒在地,用纸搓的捻子捅鼻孔,边捅边逼,同时,有干警暗示同监的犯人对他进行殴打,这些人下手特别黑,他的门牙被打落双手被烫伤都是这些人干的,更为严重的是有一个警察用电击棒电他的生殖器,他心里明白他现在已是废人一个。

在这样的情况下,翁远行绝望了,既然冤死打死都是死,那就没有必要再受这皮肉之苦,于是他承认了“杀死卞丽莎的整个犯罪过程”。

然而,这一认的结果是给他的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翁远行的父母亲都是工人,有一个妹妹在写字楼当文秘,全家人都不相信见到生人还会脸红的翁远行敢去杀人,尤其是翁远行的父亲,他完全不能接受祖祖辈辈清白的家世出了一个杀人犯的事实,他觉得证明这一点甚至比救翁远行的性命还要重要,所以全家人变卖了所有能变卖的东西,想为这个贫寒之家为翁远行讨回一个公道,但这显然是徒劳,无论是上访、写申诉材料还是找有关部门,在这件事上都看不到一点希望之光。

不仅如此,父母亲的住处曾经两次被不明身份的人抄家,父亲被打致重伤,当即送进医院,妹妹加班没有回家算是幸免,但也没有原因地丢了工作,母亲在饱受惊吓和极度伤心中,在翁远行坐牢的第四年过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