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论资本积累并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劳动(第2/5页)

就欧洲各富国来说,大资本现今都投在商业和制造业上。古代贸易很少,制造业简陋,所需资本极少。可是它们所提供利润一定很大。古时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十以下。这可证明它们的利润必定足够提供这么大的利息。现在,欧洲各进步国家的利息率,很少在百分之六以上;最进步国家的利息率,且有时低至百分之四、百分之三甚或百分之二。因为富国的资本比贫国多得多,所以富国居民由资本利润而得到的收入也比贫国大得多。但就利润与资本的比例说,那就通常小得多。

与贫国比较,富国用来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就相当大了。不仅如此,与直接归作地租和利润的部分比较,它在年产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此外,与贫国比较,富国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也要大得多。我们说过,一国的年产物,除了一部分定为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外,其余部分是用来雇用生产性劳动,还是用来雇用非生产性劳动,并不一定,但往往都是用来雇用非生产性劳动。与贫国相比,富国用来雇用生产性劳动的基金份额,在年产物中所占比例,也大得多。在任何国家,这两种基金的比例,都直接决定一国人民的性格——是勤劳还是游惰。与过去时代相比,我们是更勤劳的,因为现在我们用在勤劳人民身上的基金份额要比游惰人民身上的份额大得多。我们祖先,因为没受到勤劳的充分奖励,所以游惰了。俗话说:劳而无功,不如戏而无益。像英国和荷兰这样的大城市,给予资本的运用的工业城市中,人民大都是勤劳的,认真的,兴旺的。在主要依靠君主经常或临时驻节来维持的都市,人民的生计主要仰给于收入的花费,这些人民大都是游惰的、堕落的、贫穷的,比如罗马、凡尔赛、贡比涅、枫丹白露。讲到法国,除了卢昂、波尔多两市,其他各议会城市的工商业毫不足道。一般下等人民,由于大都依靠法院人员以及前来打官司的人的费用来维持,所以,大都是游惰的,贫穷的。卢昂、波尔多两市,由于地势关系,商业颇为发达。卢昂必然是巴黎所需物品的集散地点,无论物品是由外国输入或由沿海各地运来。波尔多则为加龙流域所产葡萄酒的集散地点,这些地方产酒丰富,世界闻名,外国人都喜欢饮用,所以输出很多。这样好的地势,当然会吸引资本投到这方面来。因此这两个城市的工业才蒸蒸日上。为了维持本市的消费,人们投下资本,但投下的资本为数有限,绝不能超过本市所能使用的限度。巴黎、马德里、维也纳的情形,也都是如此。在这三个城市中,巴黎要算最勤劳的了,但巴黎是巴黎本市制造品的主要销售市场;巴黎本城的消费是一切营业的主要对象。既为王公驻节之所,又为工商辐辏之地,既为本市消费而营业,又为外地及外国消费而营业的城市,在欧洲只有伦敦、里斯本和哥本哈根。这三个城市所处的地位都很有利,适合于作为大部分远方消费物品的集散地点。但在花费大收入的城市,除把资本用于供应本地的消费外,想有利地使用资本,就不像在下等人民生计专靠资本的运用来维持的工商大城市那么容易。大部分的人靠花费收入来维持生活,都游惰惯了,逐步地同化了一些勤勉做事的人。所以,在这些地方使用资本自然比在其他地方不利。英格兰和苏格兰未合并前,爱丁堡的工商业很不发达。后来,苏格兰议会迁移了,王公贵族不一定要住在那里了,那里的工商业才慢慢振兴起来。但苏格兰的大理院、税务机关等未曾迁移,所以仍有不少收入是在那里花费。因此,就工商业来说,爱丁堡远不及格拉斯哥。格拉斯哥居民的生计,大都靠资本的运用。再者,我们有时看到,在制造业方面很有进展的大乡村的居民,往往由于公侯贵族卜居其间,而变得懒惰和贫困。

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资本与收入的比例,似乎都支配勤劳与游惰的比例。资本占优势的地方,多勤劳;收入占优势的地方,多游惰。资本的增减,自然会增减真实劳动量,增减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因而,增减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增减一国人民的真实财富与收入。

由于节俭,资本增加;由于奢侈与妄为,资本减少。一个人节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资本。增多的资本,他可以用来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亦可以有利息地借给别人,使其能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个人的资本,既然只能由节省每年收入或每年得利而增加,由个人构成的社会的资本,亦只能由这个方法增加。

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不是勤劳。诚然,未有节俭以前,须先有勤劳,节俭所积蓄的物,都是由勤劳得来。但是若只有勤劳而无节俭,有所得而无所贮,资本绝不能加大。节俭可增加维持生产性劳动者的基金,从而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他们的劳动,既然可以增加工作对象的价值,所以,节俭又有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交换价值的趋势。节俭可推动更大的劳动量;更大的劳动量可增加年产物的价值。

每年节省的像每年花费的一样,经常被消费掉,而且,几乎是同时被消费掉。只是消费的人不同罢了。富人每年花费的收入部分,大都由游惰的客人和家用的婢仆消费掉,这些人消费后不会留下什么作为报酬。至于因要图利而直接转为资本的每年节省下来的部分,也同样并几乎同时被人消费掉,但消费的人是劳动者、制造者、技工。他们会再生产他们每年消费掉的价值,并提供利润。现在假定他的收入都是货币,如果他把它全部花掉,他用全部收入购得的食品、衣服和住所,就将分配给前一种人。如果节省的一部分,为图利而直接转作资本,亲自投用,或借给别人投用,那么,他由这节省部分购得的食品、衣服和住所,就将分配给后一种人。消费是一样的,但消费者不同。

节俭的人,每年所节省的收入,不但可在今年、明年供养若干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而且,他好像工厂的创办人一样,设置了一种永久性基金,将来随便什么时候,都可维持同样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这种基金,将如何分派,将用到什么地方,固然没有法律予以保障,没有信托契约或永远营业证书加以规定,但有一个强有力的原理保护其安全,那就是所有者个人的利害关系。如果把这基金的任何部分,用于维持非生产性劳动者,这样不按照原指定用途滥用该基金的人,非吃亏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