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阿托斯的妻子

达达尼昂把他们离开以来京城发生的情况,向阿拉米斯作了介绍。这顿丰盛的晚餐,使他们一个忘记了论文,另一个忘记了劳累。达达尼昂见阿拉米斯很快活,便对他说:“现在就差阿托斯的情况还不清楚了。”

“你认为他会遇到什么不幸吗?”阿拉米斯问道,“阿托斯可非常沉着,又非常勇敢,而且剑术非常娴熟。”

“是的,说得对。阿托斯的勇敢和机灵,我比谁都了解。不过我呢,宁愿以剑对长矛,而不愿意以剑对棍棒。我担心阿托斯挨了仆人的打,仆人打起人来,又狠又不肯轻易住手。所以,老实讲吧,我想尽快动身。”

“我尽量陪你去,”阿拉米斯说,“虽然我觉得自己还不大能骑马。昨天,我用墙上你看见的那根苦鞭抽自己,可是这种虔诚的练习实在太疼,坚持不下去。”

“亲爱的朋友,从来没有见过用鞭笞治枪伤的。你是因为身体不好,身体不好脑子也就不够清醒,所以我原谅你这种作法。”

“那么你几时走?”

“明天天亮就动身。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你要是行,我们就一起走。”

“那么明天见,”阿拉米斯说,“你就是铁打的,也需要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达达尼昂去阿拉米斯房里时,看见他伫立在窗口。

“你在那里看什么?”达达尼昂问。

“老实说,我是在观看马夫牵着的那三匹骏马。骑着这样的马旅行,那真是享受王公般的快乐。”

“那好啊,亲爱的阿拉米斯,你就去享受这种快乐吧,那三匹马之中有一匹是你的。”

“啊!真的吗?哪一匹?”

“三匹中任你挑一匹。我骑哪一匹都一样。”

“马背上华丽的马铠也归我吗?”

“当然。”

“你莫不是开玩笑,达达尼昂?”

“自从你会讲话以来,我就没开过玩笑。”

“那两边描金的革囊、天鹅绒鞍褥和销银钉的鞍子全归我?”

“整个儿归你,就像踢蹬前蹄那匹归我,转圈子那匹归阿托斯一样。”

“喔唷!这可是三匹少有的好马。”

“你喜欢它们,我很高兴。”

“这是国王赏赐给你的吗?”

“肯定不是红衣主教所赐。它们是从哪里来的你就不必操心啦,你只想三匹之中有一匹归你所有就成了。”

“我要黄头发的马夫牵着的那一匹。”

“好极了!”

“天主万岁!”阿拉米斯喊道,“这一下我的伤口一点也不疼啦。就是身中三十颗子弹,我也要骑上去。啊!乖乖,多漂亮的马镫!喂!巴赞,过来,马上过来。”

巴赞没精打采出现在门口。阿拉米斯吩咐道:“擦亮我的剑,整理我的毡帽,刷干净我的斗篷,再把我的手枪都装满弹药!”

“最后这一项多余啦,”达达尼昂打断他说道,“革囊里有装好弹药的手枪。”

巴赞叹口气。

“行啦,巴赞先生,心放宽一些,”达达尼昂说道,“人不论干哪一行,都可以进天国的。”

“先生已经是功底很深的神学家!”巴赞说着几乎要落泪了,“他会成为主教,也许红衣主教呢。”

“行啦,可怜的巴赞,看你,好好思量吧。请问当教士有什么好?又不会因此就不去打仗。你不是看见吗,红衣主教就要头戴战盔,手持方槊去打第一仗啦。还有拉瓦莱特的诺加雷先生又怎么样?他不也是红衣主教吗?你去问问他的跟班为他包扎过多少次伤口。”

“唉!”巴赞叹息道,“这些我知道,先生。如今这世道一切都乱套啦。”

说到这里,两位年轻绅士和可怜的跟班下了楼。

“帮我抓住马镫,巴赞。”阿拉米斯说。

阿拉米斯像平常一样潇洒和轻松地跨上了马背。可是,那匹桀骜不驯的马连续蹦达、腾跃了几下,颠簸得他疼不可挡,顿时脸色煞白,身子摇摇欲坠。达达尼昂估计可能发生意外,眼睛一直没离开他,见状连忙跑过去,张开双臂接住他,把他送回房间。

“行了,亲爱的阿拉米斯,好好养伤吧,”达达尼昂说道,“我一个人去寻找阿托斯。”

“你真是一个铁打的汉子。”阿拉米斯对他说。

“不,只是我比较幸运,没有别的。不过,在等我这段时间你怎样打发时光呢?不再写论文,不再论述用手指头行降福礼了吧?”

阿拉米斯莞尔一笑。

“我写诗。”他说道。

“好,写带香味的诗,与谢弗勒斯夫人的侍女寄给你的信一样香的诗。也给巴赞讲讲做诗的法则,这会使他得到安慰的。至于那匹马嘛,每天骑一小会儿,运动运动慢慢就会习惯。”

“啊!这方面你放心吧,”阿拉米斯说,“你回来时,准会见到我准备好跟你走啦。”

他们互相道别。达达尼昂嘱咐巴赞和老板娘照顾好他的朋友,十分钟之后就向亚眠奔驰而去了。

他怎样寻找阿托斯,甚至他能否找到阿托斯呢?

阿托斯被他留在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很可能已经死了。一想到这里,达达尼昂顿时脸色阴沉,止不住连叹几口气,低声发誓要为阿托斯报仇雪恨。在他的三个朋友之中,阿托斯年龄最大,他在情趣和好恶方面,表面上与达达尼昂距离也最大。

然而,达达尼昂明显地偏爱这位绅士。阿托斯高贵不凡的外貌,他甘于默默无闻而不时闪烁出崇高的思想火花,他那永不改变的、使得他最容易结交的平易近人的态度,他的强颜欢笑和尖酸刻薄的性格,他那不是出自盲目就是出自罕见的冷静沉着的勇敢无畏气概,总之,他的许多优点,在达达尼昂心里引起的不仅是尊重和友情,而是钦佩。

实际上,阿托斯在心情愉快的时候,足可与潇洒、高贵的廷臣特雷维尔先生媲美,甚至还略胜一筹。他中等个儿,但体格非常结实,非常匀称。五大三粗的波托斯,论体力在火枪队里有口皆碑,但他好几次与阿托斯角力,都不得不甘拜下风。阿托斯目光炯炯,鼻梁笔直,下巴的轮廓酷似布鲁图①,整个头部显示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庄重而高雅的气质;他的双手从来不加修饰,使得经常用杏仁霜和香油涂抹双手的阿拉米斯万分遗憾;他的嗓门又洪亮又悦耳。除了这一切之外,阿托斯还有一个难以描述的特点:他虽然总是使自己默默无闻,不引人注意,但是对上流社会以及最显赫的社会阶层的习俗,却了解得细致入微;他最细小的行动,都会不自觉地流露出名门世家子弟的习惯——①古罗马将军,曾参与刺杀独裁者凯撒。

就是请人吃一餐饭,阿托斯安排得也比任何人都周到。他按照每位客人祖传的或自己获得的地位,给他安排适当的座次。关于纹章学,阿托斯了解全国所有贵族家谱,了解它们的世系、姻亲、勋徽和勋徽的来龙去脉。他通晓各种礼仪,连细微末节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懂得大领主有些什么权利,还精通犬猎和鹰猎技术,有一天他聊起这种非凡的技术,令国王路易十三惊讶不已,虽然路易十三本人被认为是这方面的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