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伦理孤独(2)(第2/3页)

「我」和丈夫之间的夫妻伦理,也不是那麼亲密,不会讲什麼心事,也不会出现外国电影裡的拥抱、亲吻等动作--我想我们一辈子也没看过父母亲做这件事,我们就生出来了。我的意思是说,那个时代生小孩和「爱」是两回事。我相信,我爸爸一辈子也没对我妈妈说过「我爱你」,甚至在老年后,彼此交谈的语言愈来愈少。回想起来,我父母在老年阶段一天交谈的话,大概不到十句。

小说裡的「我」,面对比她大两岁的丈夫,戴着老花眼镜,每天都在读报纸。她很想跟他说说话,可是她所有讲出来的话都会被丈夫当作是无聊。她住在叁楼的公寓,四楼有两户,一户是单身的刘老师,一个爱小孩出名的老先生;一户则是单亲妈妈张玉霞,带着一个叫「娃娃」的孩子。

张玉霞是职业妇女,有自己的工作,可是小说裡的「我」,生活只有丈夫和小孩,当她唯一的孩子诗承到美国念书后,突然中断了与孩子的关系,白天丈夫去上班时,她一个人住在公寓裡,很寂寞,就开始用听觉去判断在公寓裡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她从脚步的快慢轻重,或是开锁的声音,听得出上楼的人是谁。例如张玉霞「开锁的声音比较快,一圈一圈急速地转着,然后框噹一声铁门重撞之后,陷入很大的寂静中。」如果是张玉霞的儿子娃娃,一个八岁的小男孩,回来时就会像猫一样轻巧,他开门锁的声音也很小,好像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回来或者出去了。

小说裡的「我」分析着公寓裡别人的心理问题,自己却是处在最大的寂寞之中。如果你有住在公寓裡的经验,你会发现公寓是很奇怪的听觉世界,楼上在做什麼,你可以从声音去做判断,可是一开了门,

彼此在楼梯间遇到,可能只有一句「早!」不太交谈,因為公寓裡的伦理是疏远的。

小说裡的「我」正经歷更年期,丈夫也不太理她,所以她试图想找一个朋友,要和张玉霞来往。她碰到娃娃,问他姓什麼,他说姓张。所以有一天她碰到张玉霞时,就叫她张太太,没想到张玉霞回答她:「叫我张玉霞,我现在是单亲,娃娃跟我姓。」

「我」受到很大的打击,因為在她那一代的伦理,没有单亲,也没有孩子跟妈妈姓这种事情,她不知道怎麼回答了,当场愣在那裡。而小说裡的张玉霞,是台湾一个小镇裡的邮局女职员,她认识了一个在小镇当兵的男孩子,两个人认识交往,发生了关系,等到男孩子退伍离开小镇时,她怀孕了,可是却发现连这个男孩子的地址都没有。她找到他的部队裡去,才知道男孩子在入伍的第一天就说:「这两年的兵役够无聊,要在这小镇上谈一次恋爱,两年后走了,各不相干。」张玉霞在这样的状况下,生下了娃娃,在唯一一次的恋爱经验裡,充满了怨恨。可是她还是独立抚养娃娃长大,并让娃娃跟她的姓。

这样的伦理是小说中第一人称「我」所无法理解的,但在八○年代的年轻女性中逐渐成形,而在今日的台湾更是见怪不怪,我们在报纸上会读到名人说:「我没有结婚,但我想要个孩子。」这样的新伦理已经慢慢被接受了。

但对「我」而言,这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所以当天晚上睡觉时,她迫不及待地对先生说,「楼上四楼A的张太太丈夫不姓张唉!--」等她说完,她的先生「冷静地从他老花眼镜的上方无表情地凝视着」,

然后说了一句:「管那麼多事!」仍然没有表情地继续看报纸。

这让「我」感到很挫折,他们一天对话不到十句,十句裡可能都是「无聊!」、「多管閒事!」可是这是她最亲的人,伦理规定他们晚上要睡在一张床上,他们却没有任何关系,包皮括肉体、包皮括心灵,都没有。

我想,这是一个蛮普遍的现象。一张床是一个伦理的空间,规定必须住在一起。可是在这张床上要做什麼?要经营什麼样的关系?却没有伦理来规范。也就是有伦理的空间,但没有实质内容。

我常举叁个名词来说明这件事:性交、做愛、敦伦。我们很少用到「性交」这个词,觉得它很难听,可是它是个很科学的名称,是一种很客观的行為纪录。「做愛」这个名词比较被现代人接受,好像它不只是一种科学上的行為,还有一种情感、心灵上的交流,不过在我父母那一代,他们连「做愛」这两个字都不太敢用,他们会说「敦伦」。

小时候我读到《胡适日记》上说,「今日与老妻敦伦一次。」我不懂敦伦是什麼,就跑去问母亲,母亲回答我:「小孩子问这个做什麼?」直到长大后,我才了解原来敦偷指的就是性交、做愛。「敦」是做、完成的意思,敦伦意指「完成伦理」,也就是这个行為是為了完成伦理上的目的--生一个孩子,所以不可以叫作「做愛」,做愛是為了享乐;更不能叫作「性交」,那是动物性的、野蛮的。

很有趣的是,这叁个名词指的是同一件事情,却是叁种伦理。所以你到底是在性交、做愛,还是敦伦?你自己判断。这是伦理孤独裡

的一课,你要自己去寻找,在一个伦理空间裡,要完成什麼样的生命行為?是慾念、是快乐、是一种动物本能,还是遵守规范?你如果能去细分、去思辨这叁种层次的差别,你就能在伦理这张巨大的、包皮覆的网中,确定自己的定位。

伦理是保护还是牢笼?

当小说裡的「我」面对巨大的寂寞,寂寞到在公寓裡用听觉判别所有的事物,丈夫又总是嫌她多管閒事时,有一天她想出走了。她想,為什麼张玉霞可以那麼自信地告诉别人她是单亲妈妈,而「我」不行?既然小孩都长大出国念书了,「我」也可以离婚、也可以出走啊!

她走出去了,走到巷口,就遇到眼镜行的老闆,她和丈夫前几天去配眼镜,还在店裡吵起来。眼镜行老闆对她说:「回家吗?再见哦。」这个「我」就一步一步走回家去了。她发现她过去所遵守的伦理是被一个巷子裡的人认可的,她要走也不知道要走到哪裡?她根本不是一个「个人」。

一个中年的妇人,在一个地区住一段时间,她不再是她自己,她同时也是某某人的太太,当她走在路上遇到人时,别人问候的不只是她,也会问起她的先生。她不知道要走到哪裡去。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收入,也不敢去找旅馆,她唯一拥有的是一把钥匙,家裡的钥匙。

对一个习惯伦理规范的人,伦理孤独是一件很可怕、让人不知所措的事,就像在茫茫大海之上。所以对这个中年妇人「我」而言,她最伟大的出走,就是走到巷口,又回头了。这次出走,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眼镜行老闆也不会知道她曾经有出走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