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从诺拉到博祖姆(第4/11页)

护士告诉我们,白人买山羊和鸡的价钱的确比土著买便宜得多,土著其实也不花钱,因为他们从来不买这些东西,或者至少不吃这些东西,或者几乎不吃。(同样,土著也从不吃鸡蛋。顶多把坏鸡蛋给孩子吃——其他的蛋,没孵小鸡的,就留起来给过路的白人。)山羊和鸡是用来交换的东西。货币就在最近,就在今天,仍是矛尖,是土著自己铸造的,约五法郎一个。山羊值四到八矛尖。买女人不加区别地用矛尖或山羊(十到五十矛尖,即五十到两百五十法郎)。白人无须花钱买呈给他的山羊,那是黑人首领送他的,白人原则上什么也不欠,他给一点显然与实际价值不对等的小费,而首领还总要感激地接受。不过有个基本定价:一只鸡一法郎,一只山羊四到五法郎。白人认为确凿无疑的是,土著不知道任何东西的实际价值。整个地区,没有一个集市,没有任何供求。整个村子从头至尾,没有一个土著除了自己的妻妾、畜群以及或许几个手镯或矛尖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没有任何物品、任何服装、任何布料、任何家具——即便土著有钱,也没有任何可买的东西唤起他们的任何欲望。

十一月十三日

十一点左右到达贝贝拉蒂。全然不同的地区,连天空都变了样,空气质量真好。终于能畅快地呼吸了。穿过美丽的荒野,长着三米高的禾本科植物的草原,不时中间又出现森林。此地冈峦起伏很大,放眼望去看到很远。我们住宿的政府驻地,即行政官员的房子(由于人员缺乏已无人管理),位置甚佳,坐落于高地的背面,可以俯瞰一片广阔的区域。但在这个大得无边的地方总是如此,没有任何中心;所有线条没头没脑地向四处逃逸,什么都无边无际。只有村庄有时还有些组合排列,它们不再仅仅建在路旁,而有了各种各样可能的前景;茅舍不再成行排列,而是形成各样的小村落,有的颇为迷人。

过了巴科里之后的第一个村子扎奥罗杨加的村长送给我一个奇怪的小动物,关在此地当鸡笼用的一种棕榈编的篮子里。我想这是个“树懒”99。它的前爪只有四个指头,食指萎缩;后爪抓缚性很强,拇指与其他指头明显分开。颈椎有尖尖的骨突,将皮肤顶起。它有猫那么大,尾巴极短,耳朵像切开一样。动作非常缓慢。在地上行走很笨拙,样子很不优雅,但极善攀缘和大头朝下倒挂在任何载体上。它很愿意吃我们喂它的东西,果酱,面包,蜂蜜,尤其显得爱吃炼乳。

有人给我送来一只特大的“巨花金龟”,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放进氰化瓶,虽然瓶口那么大。

参观传教士驻地,神父们友好地接待我们,请我们喝上好的奶。

回到驻地,我们长时间观察筑巢蜂干的了不起的活儿(这一只蜂腹部狭窄,呈金丝雀般的淡黄色,而不是最常见的那种黑色)。它把一只蜘蛛逼进泥巢,仅仅几分钟,就将它完全封在里面。我一刀戳破它的巢,发现在大蜘蛛旁边还有几只小的。不一会儿,破坏的地方就被修复了。晚上,我颇为费力地把整个巢从一片竹子上剥离下来,这巢就紧紧地附着在竹片上。这东西如鸽子蛋那么大,由四个长条形蜂房组成,是用泥做的,硬得像砖或几乎像砖。我弄破这些小间,每间里面都有四五只蜘蛛,比较小,但都胖乎乎的;蜘蛛还都很新鲜,好像没有死而是睡着了;其中只有一只虫,从样子和大小看,像条蛆。显然,这是幼虫的食品储藏室,我想筑巢蜂(是不是泥蜂?)在蜘蛛旁边,或者在蜘蛛腹中产了个卵,这条虫就是从卵变来的。不幸我的视力下降很厉害,不能“聚焦”那些有些精微的东西。

马克对驻地的一个卫兵大发雷霆,因为他竟然打了我们的厨师耳光。

十一月十四日

传教团的神父盛情挽留,我们决定在贝贝拉蒂多待一天。我们的“树懒”竟然在夜里解开拴住它的爪子的绳子逃跑了。经过一番寻找,我们发现它栖息在游廊的顶檐下。传教团驻地派来两匹马,我们要去那里吃午饭。

今天上午不得不遣散我们的四十名挑夫。其中有些人非常朴实善良,和他们道别时,眼泪涌出眼眶。他们从诺拉陪我们到这里。特别是其中一个,大高个,像个莫希干人,一个耳朵眼里插着我们射死的一只隼的羽毛,动作有些不协调,有点活宝,爱说笑话,他本想陪我们一直到卡诺,要离开我们他也很依依不舍。当指给他看猎物留在沙路上的脚印时,他说:“很小,它的肉……”

和传教团的高级神父饶有兴致地谈话。午饭前,他带我们去看两公里外的一大群瘤牛,是从恩冈代雷运来的。我们晚上才离开传教团驻地。

十一月十六日

昨天没能记日记,傍晚到巴菲奥驻地时太累了。这段路三十五公里,不过几乎全坐轿子。如果轿夫抬轿技术不佳,乘坐这种运输工具可真累人。颠簸摇晃,像骑在小跑的劣马上。无法看书。沿途景观发生了变化。地势起伏加剧。高原广阔。从贝贝拉蒂起,见不到萃萃蝇,也见不到昏睡病了;这才有了传教团的牛群和村庄首领的马匹。村子不再沿路笔直排开;茅舍也不再是方的,而是圆的,土墙,尖顶,房顶是茅草和芦苇做的。已经开始感觉到阿拉伯文化的影响。首领终于有了自己的服装,而不再滑稽地裹着欧洲人抛弃的破衣裳。他们穿的是博尔努人100或豪萨人101那种长袍,有蓝有白,绣着花边。令人有些困惑的是,我们经过那些村庄时,村民就为我们组织达姆达姆舞会,但却围着首领跳;村民哪儿是欢迎我们,分明是向首领致敬。首领往往骑在马上,并且很乐于策马疾驰、扬蹄蹬地,近乎阿拉伯骑兵的马术表演了。他们颇有气派,高贵,可能还有不可一世的骄矜。其中一个,给我们的挑夫送来木薯,给我们送来鸡和鸡蛋。我付了钱后,又递给他一张五法郎的钞票,他傲慢地接过去,随即不屑一顾地递给他的一个随从。另一个首领没有马,是由手下人用肩扛着,像凯旋的英雄一样;所有的欢呼都是冲他而发的。巴菲奥102的两个儿子骑着马前来迎接我们,他们十分英俊,干净(表面看上去),庄重。到了跟前,他们口渴,要喝水。我看错了吗?其中一个画了个十字后才把葫芦放到唇边。我大为惊讶,便询问,难道他“皈依基督教”了?……没有。他没有放弃伊斯兰教,画十字是个多余的动作。两个人都还很年轻,彬彬有礼,十分可爱。他们的父亲的下巴包在来发103里;据说这是为了遮住胡子,像豪萨人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