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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酒店时我本想随手把那位资深美女的连裤袜扔进垃圾桶里,但一直没有机会下手。除了我,其他同学都一如既往地醉成一群寻衅滋事的匪徒,他们口无遮拦地调戏着门口列队迎送客人的服务员小姐,并大呼小叫地嚷嚷着要去歌厅唱歌,却找不到去往歌厅的准确方向。还有几位坐在饭店大门的台阶上,扯着嗓子吼起了《我们走在大路上》和《二十年后再相会》。幸亏有三四位半醉半醒的优秀分子,在保安的协助下,将一个个烂醉如死的哥们拖进了出租车里。我痛苦地清醒着,后悔没与他们同醉。我担心这团薄纱长袜给我惹下说不清的麻烦,趁着混乱直接扔到了地上。一位保安责任心出奇地强,多事地喊了我:“先生,您的东西掉了。”他恭敬地递给我柔软的一团。

“这不是我的!”我恼火地拒绝接受。

“肯定是您的,我看见是从您手里掉下的。”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这个小保安最讲认真。

“那好吧,谢谢啦!”我不想继续争辩,我把那团薄纱又塞进裤兜里。

如果让我老婆看见这团东西就彻底完了,至今想起来我仍然后怕。但,我没有老婆。这在当时我没有反应过来。多年以来,我一直以为我有妻子有孩子,可事实上我从未结过婚。这种幻觉很奇怪很特别。有时我甚至在酒后跟人说,太晚了,我得回家了,我老婆脾气不好,回去晚了她会揍我的。不熟悉我的人还信以为真呢,都说理解理解。我并非编瞎话骗人,我总觉得自己是个有妻室儿女的人,这大概是下意识在作弄我。下意识是个什么东东?弗洛伊德还有其他那些好事的心理学家们曾经琢磨过,我就不啰唆了。

现在那个揉成一团的“她”就摆在我的书桌上,我是用它系在脖子上上吊呢,还是套在头上冒充一回蒙面强盗去干点影响社会治安的坏事?经过深思熟虑,这两者我都没选择。我把它套在头上,对着镜子照了照,五官在朦胧中清晰着,阳光灿烂的午后窗外有了层薄雾,好奇妙的视觉。

我决定套着长筒袜子写作。它说不定能给我带来百年不遇千载难逢的创作灵感。多年来,小学中学大学的同学们经常逼迫利诱我写写他们,我此时觉得他们的要求和期望是可以实现的。有了这层罩上双眼的半老徐娘的长筒丝袜,我与他们的距离更近了。我要写写他们,都是真人真事,若有巧合,纯属必然。如果同学们今后怪罪于我,那我就说全是这条长筒丝袜惹的祸。

我戴着袜套,做了几个俯卧撑,又做了几个广播操里的 踢腿动作和扩胸运动,然后又点了支烟,隔着丝袜费劲地猛吸了几口,那袜子残留的一丝女人体味被烈性的烟草味迅速赶跑了。我转身走到书桌前,一屁股坐在高背椅子上,双手抓着扶手,孩子般地上下颠了几下,然后拿起了笔,在稿纸上飞快地奔跑起来。

坐电梯

坦白地说,我家里的事全由太太做主。

我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丢脸的事情,不像有些人那么虚荣,明明一切都由老婆说了算,却在外面愣充大丈夫,口吐狂言:大事听我的!谁不知道那大事指的是什么——全球气候变暖、防止核武扩散以及美国总统大选而已。

我常如实地告知我的同事,在我们家屁大的事都得听老婆的,我只管比屁还小的事。

老一辈人说:“牛驾辕,马拉套,老娘儿们当家瞎胡闹。”这话虽然既难听,又偏激,可也有一定的道理。女人做主不见得事事都做得对,以我家为例,在买房子这件事情上我老婆就犯了个不小的错误,给我的心理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

按我的想法,楼层不必太高,住三四层就挺方便的。她说我弱智,三十层的塔楼,住在三层跟住在地下室里没什么两样!这叫什么话嘛,三层和地下室怎么会一样呢!我心里不服,但嘴上没说。

最后当然由她拍板,买了二十八层,比选择三层同样的户型多花了二十几万。

住高层的优点很多,光线明亮、视野开阔,连下雨都比楼下的人知道得早。上下楼乘电梯,省时又省力。我也觉得蛮舒服的。

没过几天,一个新的情况摆在我的面前,让我越来越心神不宁、忐忑不安。

负责开电梯的女司机,每天捎带着卖《晚报》,搞起了第二职业。《晚报》摆在电梯里的小桌子上,一块钱一份。很多住户上电梯时都顺手拿一份,再扔下一块钱。有时,开电梯的女工还唯恐别人忘了,对没买报纸的人关心地问上一句:“您不来一份!”我就被她提醒过好几回。我每次都笑着摇摇头或摆摆手,说:“不用了!”时间久了,那女人脸色越来越阴沉,像是挺生气的,对我的态度也变得生硬起来。有几次,她明明看见我跑过来了,却关上了电梯门,让我不得不再等一趟。我觉得问题出在报纸上了。

有一天,就在她关门的那一瞬间我挤上了电梯。“没长眼睛啊,电梯门夹坏了你负责呀!”她没好气地冲我嚷着。我不好意思吭气,电梯里还有别人呢!“来一份报纸吧!”她白了我一眼,“不买了,我家里订了。”我想撒个谎,打消她的念头。“真小气!”她小声嘟囔着,很伤我的自尊。我很少看报纸,各类新闻网上都有,在办公室里早就浏览过了。再说,女人当家,心细如发。我老婆每月只给我留出三十块的零用钱,平均一天一元。她说,男人有钱容易变坏。为了把我塑造成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她采取了经济制裁的有效手段。如果我每天都买一张晚报,那一个月下来我恐怕连头发都理不了啦!所以,我不买报纸是有充足理由的。

但那开电梯的女工却不管我拮据的经济状况和紧张的心理状态,她不断地用殷勤、热情以及白眼和恶语对我交替施加压力,我终于坚守不住了,不得不也“来一份晚报!”

一连二十多天,她对我的态度都很好,而我口袋里仅剩下四块钱了,我的头发快遮住耳朵了,如果我老婆知道我把理发的钱花在了开电梯的女人身上,她会发疯的,那后果不堪设想。

我决定爬楼梯上下班,尽管我的关节炎一直折磨着我,但那也比心理折磨更容易忍受。二十八层楼啊,对于我这样一位体重接近两百斤,脚上长鸡眼,膝盖里积水的“残疾”人来讲的确是一个致命的考验。我还是要咬牙坚持,每当我眼前浮现出电梯女工那嘲讽鄙视的表情时,我就浑身充满了力量。

我连续爬了半个月,实在熬不下去了,但成绩是显著的,我攒够了理发钱,可以让耳朵重见天日了。我完全有资格大大方方地坐一次电梯,感受一下迅速升起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