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我的父亲(第3/15页)

父亲告诉我,他初到美国,住在校长(不知什么学校)家里学习英语,同住宿的还有几个美国青年。他要问字典上查不到的家常字(如大小便之类),同学不敢回答,特地问得校长准许,才敢教他。

父亲从未提及他的学位和论文。我只偶尔拣得一张父亲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一九〇九—一九一〇年的注册证。倒是锺书告诉我:“爸爸的硕士论文收入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丛书第一辑,书名是《日本商法》(Commercial Code of Japan)。”我只记得大姐讲,父亲归国途中游历了欧洲其他国家,还带回好几份印好的论文。我问锺书:“你怎么会知道?”锺书说:“我看见的——爸爸书房里的书橱最高层,一本红皮书。我还问过爸爸,他说是他的硕士论文——现在当然找不到了。”我写信给美国友人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李又安(Adele Rickett)教授,托她找找有没有这本书。据她回信,锺书一点也没记错。那本书一找就见,在法学院图书馆。承她还为我复制了封面几页和一篇卢易士(Draper Lewis)教授写的序文。据那张注册证,他是当时的法学院长。全书三百十九页,我父亲离校后一九一一年出版。从序文看来这本书大概是把日本商法和它所依据的德国商法以及它所采用的欧洲大陆系统的商法作比较,指出特殊的地方是为了适合日本的国情,由比较中阐明一般商法的精神。序文对这本书很称赏,不过我最感亲切的是卢易士先生形容我父亲写的英文:“虽然完全正确,却有好些别致的说法;而细读之下,可以看出作者能用最简洁的文字,把日本商法的原意,确切地表达出来。”我想这是用很客气的话,说我父亲写的英文有点中国味道吧?

我猜想,父亲再次出国四年多,脱离了革命,埋头书本,很可能对西方的“民主法治”产生了幻想。他原先的“激烈”,渐渐冷静下来。北伐胜利后,我经常听到父亲对母亲挖苦当时自称的“廉洁政府”。我在高中读书的时候,一九二七或一九二八年,我记得父亲曾和我谈过“革命派”和“立宪派”的得失。他讲得很仔细,可是我不大懂,听完都忘了,只觉得父亲倾向于改良。他的结论是“改朝换代,换汤不换药”。不过父亲和我讲这番话的时候,他的“立宪梦”早已破灭了。我当时在父母的庇荫之下,不像我父亲年轻时候,能看到革命的迫切。我是脱离实际的后知后觉或无知无觉,只凭抽象的了解,觉得救国救民是很复杂的事,推翻一个政权并不解决问题,还得争求一个好的制度,保障一个好的政府。

我不信父亲对清室抱有任何幻想。他称慈禧为祸国殃民的无识“老太婆”。我也从未听他提到光绪有任何可取。他回国后由张謇推荐,在北京一个法政学校教课。那时候,为宣统“辅政”的肃亲王善耆听到我父亲是东西方法律的行家,请他晚上到王府讲授法律课。我父亲的朋友包天笑在一部以清末民初为背景的小说里曾提起这事,锺书看到过,但是记不起书名,可能是《留芳记》。听说这个肃亲王是较为开明而毫无实权的人。我父亲为他讲法律只是为糊口计,因为法政学校的薪水不够维持生活。

辛亥革命前夕,我父亲辞职回南,肃亲王临别和他拉手说:“祝你们成功。”拉手祝贺,只表示他有礼貌,而“你们”两字却很有意思,明白点出东家和西席之间的不同立场。“祝你们成功”这句话是我父亲着重和我讲的。

我父亲到了上海,在申报馆任编辑,同时也是上海律师公会创始人之一。当律师仍是为糊口计。我是第四个女儿,父母连我就是六人,上面还有祖母。父亲有个大哥在武备学校学习,一次试炮失事,轰然一声,我大伯父就轰得不知去向,遗下大伯母和堂兄堂姊各一。一家生活之外,还有大小孩子的学费。我的二姑母当时和我堂姊同在上海启明女校读书,三姑母在苏州景海女校读书,两位姑母的学费也由我父亲供给。我有个叔叔当时官费在美国留学,还没有学成。整个大家庭的负担全在我父亲一人身上。

据我大姐讲,我父亲当律师,一次和会审公堂的法官争辩。法官训斥他不规规矩矩坐着,却翘起了一条腿。我父亲故意把腿翘得高高的,侃侃而辩。第二天上海各报都把这事当作头条新闻报道,有的报上还画一个律师,翘着一条腿。从此我父亲成了“名”律师。不久,由张謇推荐,我父亲做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兼司法筹备处处长,驻苏州。我父母亲带了我们姊妹,又添了一个弟弟,搬到苏州。

我不知道父亲和张謇是什么关系,只记得二姑母说,张謇说我父亲是“江南才子”。锺书曾给我看张謇给他父亲的信,称他父亲为“江南才子”。这使我不禁怀疑:“江南才子”是否敷衍送人的;或者我特别有缘,从一个“才子”家到又一个“才子”家!我记得我们苏州的住宅落成后,大厅上“安徐堂”的匾额还是张謇的大笔,父亲说那是张謇一生中末一次题的匾。

一九一三年秋,熊希龄出任国务总理,宣称要组成“第一流经验与第一流人才之内阁”。当时名记者黄远庸在《记新内阁》(民国二年九月十一日)一文里说:“有拟杨荫杭(即老圃者)[长司]法部者,此语亦大似商量饭菜单时语及园圃中绝异之新蔬,虽不必下箸而已津津有味矣。然梁任公即长法部,识者谓次长一席终须此圃。此圃方为江苏法官,不知其以老菜根佳耶,抑上此台盘佳也。”⑬显然我父亲是啃“老菜根”而不上“台盘”的。

我父亲当了江苏省高等审判厅长,不久国家规定,本省人回避本省的官职,父亲就调任浙江省高等审判厅长,驻杭州。恶霸杀人的案件,我从父母的谈话里只听到零星片断。我二姑母曾跟我讲,那恶霸杀人不当一回事,衙门里使些钱就完了。当时的省长屈映光(就是“本省长向不吃饭”的那一位),督军朱某(据说他和恶霸还有裙带亲)都回护凶犯。督军相当于前清的抚台,省长相当于藩台,高等审判厅长算是相当于臬台,通称“三大宪”;臬台当然是最起码的“大宪”,其实是在督军省长的辖治之下。可是据当时的宪法,三权分立,督军省长不能干预司法。这就造成僵局,三权分立而分裂——至少分裂为二。我父亲坚持司法独立,死不让步。我不知双方僵持多久,约一九一五年袁世凯称帝前夕,屈映光到北京晋见袁世凯,我父亲就调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