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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来,腿有些僵。我明白他的手势,于是跳出车外,笨拙地落在地上。我们站在一条土路上,路的两侧满是高高的青草,在阳光下摇摆。路上的尘灰落在我鼻腔里,留在我舌头上。我站起来望着他。现在哪?

维克多回到自己的车里,发动机发出巨大的轰鸣。车胎碾过路面,飞起许多石子,我困惑地望着他。他将车调了个头,面对着相反的方向。然后,他摇下玻璃窗。

“我帮了你一个忙。现在你自由了。去抓只兔子什么的吧。”他冲我咧咧嘴,开车走了,卷起一大片尘土。

我不解地望着越走越远的车。这是什么游戏?我犹犹豫豫地跟在后面。尘土飞扬,所以很容易就能追到它的痕迹。

多年的搜索经验告诉我,我很快就会找不到那个气味了——维克多肯定开得飞快。我勇敢地迈开脚步,没有再追踪那些尘土,而是集中精力寻找后备箱的气味,我在那里可呆了很长时间。

他的车拐上一条沥青路时,我还能追踪到他,但又一个转弯却将我带到了高速路上,一辆辆车飞速而过,快得让我目瞪口呆,我知道自己把他给跟丢了。这么多的车呼啸而过,每一辆闻起来都很像维克多的车(可是又不那么像)。找到一种气味,然后去搜索是不可能的。

高速路非常恐怖,我转身朝来的方向走去。没什么别的事可做,我沿着同样的气味朝回走,那些味道在午后的微风中变得很淡很淡。可当我回到那条土路上时,我没有停,而是漫无目的地一直朝前。

我想起了自己用跟第一个母亲学到的技巧,在第二次成了狗宝宝时,从狗舍里逃跑的情景。我记得当自己冒险跑到外面时,是多么的自由,而又充满活力。然后一个男人发现了我,叫我小家伙,然后妈妈来了,将我带到伊森身边。

现在跟那时完全不一样。我没有感到自由,也没有感到活力;我只感到内疚和悲伤。我没有意义,没有方向。我不可能在这儿安家。在德雷克送我跟温蒂在一起生活的那天,上校转身离开我——虽然没有一丝感情,但那也是一种告别;维克多做了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他没有把我交给任何人。

尘土和热浪让我开始喘息,嘴巴里非常干。我闻到了溪流淡淡的味道,转身朝那个方向走过去,这是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我离开土路,穿过微风中前后摇摆的高高草丛。

流水的味道越来越浓,逗引着我一直穿过一片树林,走下陡峭的河岸来到河边。我跳进去,水面刚及胸前。我张开嘴,大口舔起来。感觉棒极了。

当饥渴感不再是我唯一在意的事情时,我任由自己的各种感官开始了解周围环境。河水美妙的潮湿气味满满地充斥我的鼻腔。伴随着汩汩的流水声,我还能听到鸭子非常微弱的嘎嘎声,似乎正为什么事而感到生气。我沿着河岸慢慢走,爪子一下一下陷在柔软的泥土中。

然后,我愕然地抬起头,睁大眼睛。

我知道自己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