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问题

被视为阳明学泰州学派重要成员之一的邓豁渠,曾说过这样一句惊世骇俗的话:“色欲之情,是造化工巧生生不已之机。”[58]说色欲是自然或人性的一部分,这大概没有什么了不起。可要说它是天地造化生生不息之机,那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离经叛道了。这是我所见到的明末思想家在论及色欲问题时最大胆的一个判断。此言一出,即遭到耿定向等人的严厉批判,说他是率天下人类而为夷狄禽兽。据说,这句话曾被邓豁渠写进《南询录》的草稿,后来在刻印此书时,这句话或删或改,在《南询录》中已经找不到了。邓豁渠的删改,或许是因为受到了耿定向的指责,但更可信的原因或许是,公开为色欲张目,在当时社会严肃的思想探讨中,仍然是一个极大的禁忌。即便是始终支持邓豁渠并为他辩诬的李贽(他曾为《南询录》写序),面对色欲问题,不管是言论还是行为,都慎之又慎。我们可以推断,单纯的色欲和情欲,在思想界的公开谈论中仍然属于不能触碰的最后秘密。可是这个“秘密”本身,在弘治以降的明代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早已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而从明代色情小说对于这样一个现实的反映来看,对色情的细致入微、夸大其词的描摹,不仅是世风所趋,而且早已泛滥成灾。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及《金瓶梅》,既说它“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又指出此书的写作,在当时实属“时尚”[59]。这里的“时尚”或许有两层含义:一为淫邪之风遍及朝野天下,颓风渐入士流之林;一为专叙床笫之事的小说作品,在当时也已蔚然成风。

在《金瓶梅》中,叙及潘金莲的身世,作者说她九岁就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主人闲常又教她读书识字,因而到了十二三岁,金莲就会“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十五岁时王招宣死,复以三十两银子,卖入张大户家。张大户竟然也教她习学弹唱。金莲之琵琶技艺,先后有两位“名师”指导,想必更趋精纯了吧。

这一大段描述(为《水浒传》所无),勾画出了潘金莲由王招宣(官宦)蓄养,至张大户(有钱人)教习,最终流落民间,落入武大郎之手的曲折经历。当然,作者为铺排情节、塑造人物计,插入这段出身,不过是小说家言,我们自然不能将其视为社会生活的实录。可是我们若将潘金莲的所谓身世,与明末名妓柳如是的生平做一番比较的话,也许会大吃一惊。柳如是不仅历史上实有其人,而且其身世经过陈寅恪先生的一番梳理,载之史乘梼杌,班班可考。

柳如是也经历了与潘金莲几乎完全一样的命运——幼年时即被盛泽名妓徐佛收为养女,受教诗词歌赋;随后被卖入宰相周道登家为婢女。柳如是之所以被逐出周家,有人说是源于柳如是与仆人之间的情事败露,但实际上是因为她与周道登的“暗通款曲”,为妻妾忌惮所致。[60]这与潘金莲在张大户家的遭遇大致相同。

虽说潘、柳二人均经多次转卖而最终流落民间,但柳如是的命运,似乎要比潘金莲好得多。潘金莲学的是琵琶,识字不多,除了供人赏乐,一无所用;而柳如是学的是更为精深专门的文章诗词,其部分诗作一直流传至今,为风雅之士讽咏不已。柳如是最终流落风气开化、富甲天下的江南,以“自由人”的身份,与江南名士(如陈卧子之流)周旋唱和,并有诗名,最终归于“白个头发黑个肉”之文坛领袖钱牧斋,亦可谓“修成正果”。

由此可见,潘金莲之身世,亦非完全出于小说家的虚构。衡之于当时蓄养伶优唱妓以供富贵之家享乐的普遍风气,也算是“于实有据”吧。

《金瓶梅》中的性事,固然有鲁迅所批判的“专意于性交”的一面,但也写到了作为性风俗和性文化的一面。按理说,既然《金瓶梅》中涉及大量关于妓院的内容,性描写理当于这类场合极尽铺叙才是。可令人奇怪的是,不论是李桂姐家,还是郑爱香家,西门庆、应伯爵之流去“嫖妓”,总是一大帮人,很少有单独前往的。他们在妓院吃喝调笑、唱词吟曲、插科打诨,虽说偶尔也会讲讲荤段子,但作者却极少描写性事场景。可见这伙人去妓院,并不专以性交为事,而只是聚众取乐。虽然每次西门庆都会“留宿”,但作者似乎对留宿后的“事态”没什么兴趣,往往草草交代两笔就算完事。西门庆到了这类场所,亦能遵循妓家之礼节。他虽不识多字,倒也颇能附庸风雅,甚至颇多考虑妓者的喜好和心理,曲意逢迎。这与他对待家中奴仆妇女如贲四嫂、如意、惠元等人的鲁莽态度——进门就干,完事即走——确乎迥然不同。

由于世风所染,作为靠生意发家的新型商人,西门庆显然不再满足于简单的性事,已经有了将性作为一种文化来消费的明显意图。潘金莲会弹琵琶,孟玉楼会弹月琴,李瓶儿则是一个极有时尚趣味的妇女。春梅什么都不会,但也无妨,西门庆会专门请人来教她演习。不论是在宴席之中,还是在床笫之侧,伶优的浅斟低唱亦无时无之。

然而,将性作为一种带有享乐主义色彩的社会交往和娱乐方式,辅之以戏曲、吟唱、诗词、猜枚行令和投壶等游戏名目,并不自《金瓶梅》始。在唐宋诗词中,这种“春梦朝云”的雅事时常是骚人墨客的固定题目,而这作为一种生活习俗,在宋代的《东京梦华录》中已有了详细的记载。不过,这样一种“风雅”,一般来说都局限于帝王贵胄和文人士大夫阶层,而在《金瓶梅》中,这种高度仪式化的“赏心乐事”,开始向新兴阶层(如胸无点墨的商人)蔓延。当然,《金瓶梅》对瓦肆勾栏的描述方式,也深刻影响到后世的小说创作。到了近代的《海上花列传》,作者干脆直接将故事的主要情节放在了妓院中。韩邦庆的这部小说虽有“狭邪”之名,但于通篇的风花雪月之中,竟无半字涉及露骨的性事,相较于它所学习的《金瓶梅》,亦可谓有出蓝之概。

问题是,如果说《金瓶梅》在描写勾栏妓院的酒食饮乐时,笔墨尚可节制,可一旦涉及潘金莲、李瓶儿、孟玉楼、春梅、王六儿等“家人”,其赤裸裸的笔致,可谓不厌其烦、不厌其细,摹声绘影,纤毫毕现。其在当时及后世,受到“淫荡邪乱,贼民蠹国”之诟病,毫不足怪。

《金瓶梅》所写的性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为男女异性之间的交媾,这在全书的色情描写中占了绝大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