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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和丸山君交往的一年零七个月当中,唯独有那么一次例外。那就是去海边住了一晚。我们住的是廉价民宿,连空调也没有,而且一楼房东家的小婴儿一个晚上的哭闹都听得清清楚楚。就因为在那样的民宿里住了一晚上,使我至今都忘不了丸山君。

从小我就认定,对于别人没有告诉我的事情不应该问。所以,在那之前,我一直克制自己,不向丸山君打听他母亲的情况。可是那天晚上,他说“咱们去放烟火吧”,拉着我去了沙滩。在夜晚的沙滩上,我请求他:“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事情,尽管说。”起初他没明白我的意思,手里举着烟火筒,问我:“你说什么?”

“……就是,你母亲。”

我的话音刚落,丸山君手里的烟火筒里飞出了紫色的烟火。

直到放完了烟火,我们挽着胳膊走在回民宿的上坡路上,他才给了我极富个人特色的回答。

“我们建材中心的老板有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儿子,才十九岁,居然开了一辆宝马。那家伙偶尔会和老爸一起来各家商场巡视,比如大学放假的时候。我们店长和楼层主管都一把年纪了,可是他们都对那个小年轻点头哈腰的。当然了,这也很正常,职工对老板的二代那样低三下四,哪里都是这样。可是我有不同的看法。这难道真的是正常的吗?我脑子笨,表达不清楚,我承认老板了不起,可是他的儿子,就因为老爸是老板,就那么威风吗?休息时,我对主管说了这些话。主管说:‘他是老板的接班人嘛,当然了不起啦!’虽然他说的也有道理。”

我不知道丸山君到底想说什么,一边闻着海潮的气味,一边紧紧挽着他的胳膊默默地听。

“你知道朝鲜吧?我看过一本什么杂志上,写了那个叫金什么的家伙的儿子的事。说他在瑞士的全寄宿学校里上学。大概是从小学开始上的。据说,那时候伺候那个叫金什么的家伙的儿子的,是一个和他一样年龄的男孩子,陪着他一起去留学。那可是全寄宿的学校啊。他是作为仆人啊。我吧,看了那篇报道,很受刺激,正好是吃中午饭时看的,结果一点胃口都没有了。我说这些可能扯远了,我是这么想的,对老板儿子点头哈腰恐怕不是理所当然的吧。人们觉得是理所当然的事,实际上或许根本不是理所当然的。”

我慢慢地走在通向民宿的上坡路上,想象着在小学教室里,一个男孩子把橡皮掉在地上后,另一个男孩子立刻跪在地上,面无表情地捡起橡皮递给他的情景。

回到民宿后,我们俩轮流泡了澡。我泡澡的时候,在外面的丸山君,正要从浴室的窗户往里看来吓唬我玩儿的时候,却被民宿的老板一棍子打在后背上。他疼得大叫起来,大声辩解:“是真的,里面的是我的女朋友!”我为了替他解围,从窗户伸出头,对民宿老板说:“大叔,是真的。”当时我满脸通红,并非因为洗澡水太热,也许是因为他用传到沙滩那么远的音量大喊“里面的是我的女朋友!”的关系吧。

“我老妈一直给人家当保姆。小琴也知道吧,就是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也在座的那个健吾,一直在他家当保姆。”

丸山君辞掉家居用品商场的工作去了东京的事,我是听别人告诉我的。那时我短大刚毕业,已经和丸山君分手了。我觉得,最后是我从他身边逃离了。如果说“从他身边”不够准确的话,就应该说是从他所处的状况中逃离了。

第一次见到他母亲时受到的刺激,至今仍然无法消除。

他母亲下半身赤裸着坐在公寓的楼梯上。

丸山君看到后,一把推开我,奔到母亲身边,脱下自己的上衣遮住母亲的下半身,扶着呆望着夜空中的月亮的母亲站起来,抱着她的肩膀一步一步慢慢地走上了公寓的楼梯。

我一直木然站在原地,不知是否该追上去,还是转过身回家。一个我拉着我的手让我去追他,同时,另一个我威胁我“赶快回家吧”。我的手被两个分身一左一右拉拽着,我陷入了恐惧之中,对它们问道:“谁才是我?谁才是曾经说过‘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事情,尽管说’的那个我?”可是,此时不好意思地、真的非常不好意思地举起手来的,是威胁说“赶快回家吧”的那个我。

次日一大早,电话铃就响了。“昨天,真是对不起。”丸山君向我道歉。我回答:“也没有什么可对不起的。”只是有可能成为畅销金曲的电视剧主题歌已经不再响起了。

从那以后,无论跟他去打保龄球,还是喝香草奶昔,哪怕只是听到妹妹喊我“丸山君的电话”时,他母亲的样子都会在眼前闪过。和他交往,就意味着和他的母亲交往。提出分手的是他,但是让他说出分手的是我。那时候,我还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女大学生,想要开心,才和人交往;想获得快乐,才活着的。我所希望的无非是善良的分身和恶毒的分身都围在我身边跳来跳去,问我:“下次去哪儿玩?下次呢?下次呢?”就这样天真无邪地过日子。

早的话,直辉君九点左右、未来十点左右回来。直辉君在一家小型电影发行公司工作,我曾经问过他具体做什么工作,可是实在太复杂,我根本搞不懂。倒是未来的工作明白易懂。她是进口杂货店的店员,有时也去国外进货。不过,据她说,干这个工作只是为了糊口,因为她的本职是艺术家。她经常在表参道的马路上、代代木公园的入口,甚至井之头公园的池塘旁边摆摊:在地上摊开一块布,向路人兜售自己画的插画。我都不记得被她拉去过多少次了。

和一打完工就直接回公寓的良介君不同,直辉君和未来回公寓的时间完全没有规律。并非因为工作忙,而是这两人尽管酒品不一样,但都是见酒没命的主。两人还互相夸口:“从银座赤坂六本木,到新宿歌舞伎町,就没有我不曾喝倒过的地方!”不同的是,直辉君喝醉回来后还好对付,只要在厕所里痛苦不堪地“哇哇”呕吐一阵后,倒地就静静地睡了。只有一点,他的梦话可非同一般。有时候我夜里去厨房喝水,躺在厨房地上睡觉的还穿着西服的直辉君,会突然说:“别踩!”我以为他是怕我踩到他,就柔声柔气地对他说:“放心吧,不会踩到的。”结果,他猛地坐起来,伸出拇指和食指,说:“大概有这么长的家伙,这么长的。”

“你说什么?”

“我是说,大概有这么长的家伙躺在那儿呢,别踩着。”

直辉君这么说完,眼睛来回瞅着我的脚看了半天,又躺倒了,闭上了眼睛。这么一来反倒把我吓了一大跳,到底是十厘米左右的什么东西啊?在哪儿呢?到底在哪儿呢?我一个人在黑乎乎的厨房里跳来跳去地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