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百媚

陆程安远远地就看到了停在门外的车。

她回国的房是他找的,原本他还给了备了辆车,结果她自己有车,一辆黑色的奥迪,车牌也很有心,是她的生日。

陆程安托人查了下,是江渔花了一万五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离大门不到五米距离的时候他停了下来。

站岗的哨兵不认得她,狐疑地盯着她,尽职尽责地说“我们这儿不放外人进来,您看要不您打个电话让人来接你?”

朝夕也很无奈“我手机没电了。”

她在家睡了一天,醒来的时候也没管手机还有没有电,拿起手机就下楼了。车开了十几分钟,手机突然跳出了个低电量提醒,偏她还没带充电线和充电宝。

十年,这座城市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地铁线繁多,立交桥穿梭在城市中心,路线复杂且拥挤,她紧巴巴地盯着右上角的电量,企图撑着它到家。

可惜它十分不给面子的在距离终点五公里的时候自动关机了。

好在她三年前回过一次国,这段路倒是开过。

也无所谓生疏,这段路和以前一样,只不过铺上一层柏油,道路两边栽种着枝繁叶茂的行道树,路比以前宽了一倍。

哨兵也很认死理“那我不能让你进去,万一你是坏人呢?”

话音落下,就听到不远处响起了笑声。

朝夕和哨兵一同顺着声音看过去。

陆程安朝哨兵挥了挥手“自己人。”

哨兵立马放行。

栏杆缓缓升起,朝夕的车开了进来,她往前开了一段距离之后,在路边停下。

她透过后视镜看他,他离她还有十几米的距离,步调散漫,不徐不缓地走过来,边走,手还往兜里掏。

未几时掏了包烟出来,叼在嘴里。

令她意外的是,他竟然是用火柴点烟,低头,一只手虚拢着火苗点烟。

烟雾缥缈而起,朝夕熄火下车。

朝夕“你怎么在这儿?”

隔着上腾的白茫茫的烟雾,他的脸被模糊了几分,树影婆娑,他嗓音在摇曳和风中响起,低而哑 “为什么不回我电话?”

“回了,你关机。”朝夕说,“梁亦封说你在培训。”

“你去问他了?”

她看到他眼底暗涌出来的浅淡笑意,凉凉道“陆许泽到你那儿,扑了个空。”言下之意,不是特意问的。

陆程安直接忽视。

他说“那为什么不给我发消息?”

“我又没事找你。”

“你没事找我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是你先给我打的电话。”她无语。

陆程安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打电话的。”

朝夕眼神闪烁“我不知道。”

“你这么聪明,怎么会不知道?”他淡笑,似乎也不想在这里反复追问下去,他长驱直入,问她,“突然回来,为什么不和我说一声?”

她默不作声的。

她的声音仍旧是清冷的“有什么好说的呢,只不过是回个家罢了。”

陆程安盯着她,许久之后,他说“走吧。”

朝夕“哦”了声,把锁了之后就跟着他往前走。

走了几步,她冷不丁地突然开口“还有吗?”

“嗯?”

她眼巴巴地指着他嘴里叼着的烟。

“没了。”他含糊不清地说,又把烟取了下来,食指和中指夹着,那支烟就随着他的动作轻浮地在空中晃来晃去,“最后一支,抽吗?”

朝夕伸手接过,直往自己嘴边塞。

她抽烟的动作娴熟老成,微垂着眼,周身散发着一股清冷气韵,抽了几口,蓦地抬头看他,媚眼高高挑起,见他一副忡楞模样,忽地笑了出来。

又欲又纯。

半壁晚霞带着浓郁的橙光,给她的身上笼罩了一层温柔暖色调,烟雾白茫茫飘起,隐藏在缥缈雾中的她的脸,绽放出笑意来。

浅淡又骄矜。

眼波涌动,千娇百媚。

勾着他的心。

理智回归,他问“什么时候学会的?”

“刚出国的时候,”她一根烟抽完,平静地说着那些往事,“晚上看书的时候累了,抽根烟提提神。”

“胡扯。”

朝夕轻哂“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她那时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特立独行,选择了校内宿舍,同宿舍的几个女生是英国本国人,她们玩得开,每周都会带人到家里聚会,朝夕在这种时候一般都会在实验室待着,或者是外面的咖啡馆。

某次她回来得早,他们还没散。

脚步轻浮,异常兴奋,茶几上放着几包东西。

朝夕瞬间了然。

她视若无睹地想要回房,却被她们几个抓着,那群人想拉着她一起下地狱。

英国对于吸食大|麻的管束并不像国内这样严格,她们有六七个人吧?她也记不太清了,那天最清晰的时刻,是那瞬间——

她拼命挣扎,拼死抵抗,脑子混沌的时候想要不就这样沦陷下去算了。

可她到底是清醒的。

清醒的从她们手里跑了出去。

她很快就搬了出去。

抽烟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的,但她抽的少,非常非常偶尔的时候才抽。

偶尔想家的时候才抽。

朝夕把烟蒂掐在垃圾桶上,扔了进去。

陆程安意味不明地看着她,说“少抽点。”

“你一个老烟杆说这种话?”她调侃道。

陆程安低声咳了咳,没再说话了。

快到体育场的时候,陆程安突然停住脚步。

朝夕疑惑,也停了下来,顺着他的视线遥遥望去,看到了季洛甫他们站在那儿。他们三个也从体育场里走了出来。

朝夕有很多年没见过季洛甫了。

虽说是兄妹,但二人都不是特别爱亲近人的性格,他打小又是被三令五申严加管束的人,心智比同龄人成熟不少;而她又不善表达情感,小女生该有的撒娇她都不会。

他们其实都不擅长讨人欢心。

或许是这样,所以二人才心心相惜——

在面对季君菱和大人撒娇的时候。

季洛甫“看看人怎么撒娇的。”

朝夕“我有眼睛。”

“看到了,觉得怎么样?”

“又嗲又甜。”

“你不学学?”季洛甫下巴一抬,指向其乐融融的客厅,一堆长辈被季君菱逗得直乐,眼里满是赞赏与满足,“多讨喜。”

朝夕冷而不屑“再讨喜,我仍旧是季家的大小姐。”

她当时也是真的嚣张,明媚且恣肆。

在外人眼里,季家人对季君菱这个养女的喜欢比朝夕要多的多,但季家上上下下都知道,季家最得宠的,是朝夕。

这和亲疏无关,与外貌更无差,只单单是气场。

朝夕见到季洛甫,淡淡地叫了声“哥”。

季洛甫“嗯。”

几人反应平淡,丝毫没有十年未见,重逢之后的喜悦。唯独沈放兴致高涨,“不是,我是真不明白,你十八岁的时候有股子清清冷冷的仙女儿味也就算了,怎么十年过去了,还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