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的新娘(第3/6页)

但阿莎不得不承认阿叔这招着实漂亮。只此一举,攸伦便化敌为友,确保了离开期间后方的稳固,还顺道消除了她这个隐患。想必他大笑不止吧。特里斯·波特利说鸦眼让一头海豹代替她完成婚礼。“但愿艾里不会坚持跟它圆房。”她评论。

我回不了家,她心想,此地也无法久留。寂静的森林让她不安。阿莎这辈子都在岛屿和船舶上生活,而海洋从不寂静。海浪冲刷岩石的声音深入她的血脉,可深林堡没有海浪……只有树,无边无际的树,士卒松和哨兵树,山毛榉、白腊木及老橡树,栗树、铁木与冷杉。树的声音比海浪轻多了,且起风时才听得到——每当起风时,树木的叹息似要将她包围,它们犹如在用人类不懂的语言低吟交流。

今夜的低吟声似乎比往日更响。没啥,寒风扫过,树叶凋零,阿莎告诉自己,光秃的枝干在风中吱嘎作响。她离开窗边,不再看树。我的双脚得再踏上甲板。或至少,我得填饱肚子。她今晚酒喝得太多,面包没吃多少,带血丝的大块烤肉更连碰都没碰。

月光十分明亮,让她方便地找到衣服。她套上黑色厚马裤、夹棉上衣、覆着鳞甲片的绿色皮夹克。她没打扰科尔的美梦,蹑手蹑脚走下城堡的外梯,阶梯在赤脚下咯吱作响。她下楼的动作惊动了一个在城上巡逻的守卫,守卫对她举起长矛,她则报以口哨。她穿过内院走向厨房时,盖伯特·葛洛佛的狗开始狂吠。很好,她想,这能淹没树的声音。

片刻后,特里斯·波特利裹着厚厚的兽皮斗篷走进厨房,阿莎正自一轮大如车轮的黄奶酪上切奶酪。“我的女王。”

“少来。”

“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女王。无论选王会上多少白痴瞎嚷嚷,也改变不了这点。”

我该拿这孩子怎么办?阿莎不怀疑他的纯情。他不只在娜伽山丘上当她的斗士,高喊她的名字,甚至漂洋过海,背弃国王、亲族和家园,追随她坐困愁城。他不敢公然挑战攸伦。鸦眼的舰队出海时,特里斯故意落后,等离开其他船只的视线,便立刻改变航向。即便这样也需要勇气,他永远不能回铁群岛了。“要奶酪吗?”她问他,“还有火腿和芥菜。”

“我想要的不是食物,小姐,你懂的。”在深林堡期间,特里斯蓄起了厚厚的棕色胡子,说是能给脸部保温。“我在瞭望塔上看到了你。”

“你既在站岗,来这儿干吗?”

“科洛姆和吹号者霍根守着呢,盯住月光下沙沙响的树林要多少人?我们得谈谈。”

“又谈?”她叹口气,“你认识霍根的女儿,红头发那个。她船驾得跟男人一样好,脸蛋也漂亮,才十七岁。她曾盯着你看,我瞧见过。”

“我想要的不是霍根的女儿。”他几乎要碰她了,却在最后一刻停下,“阿莎,我们走吧。卡林湾是最后的防线,如果留下,北方佬会把我们全杀了,你很清楚。”

“你要我逃?”

“我要你活下去。我爱你。”

才不,她想,你爱的是你脑海里幻想出来的纯真少女,是担惊受怕、需要你保护的孩子。“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我也不会逃。”

“你到底想留在这鬼地方做什么?这里只有松树、泥巴和敌人!我们有船,一起乘船走吧,在海上展开新生。”

“当海盗?”听起来很诱人。把阴暗的森林还给狼仔,回到辽阔的汪洋大海。

“做商人。”他强调,“像鸦眼一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带回的不是龙之号角,而是丝绸香料。只消去一次玉海,就富可敌国,到时我们在旧镇或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栋大宅。”

“你、我还有科尔?”提及科尔的名字,特里斯瑟缩了一下。“霍根的女儿大概愿意和你一起航向玉海。我是海怪之女,我属于——”

“——哪儿?你回不了群屿,除非屈服于那个丈夫。”

阿莎试想跟艾里·艾枚克上床,被他压在身下,忍受他熊抱的情境。他总好过红桨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是位火气旺盛的巨人,绝对忠诚,无所畏惧。或许没那么糟,他可能第一次履行丈夫职责就会死。届时她就成了艾里的遗孀,不再是艾里的妻子——但这样也福祸难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叔叔。说到底,所有事情都取决于攸伦。“我在哈尔洛岛扣押了人质,”她提醒他,“我还占领了海龙角……既然我得不到父亲的王国,干吗不自建一个?”海龙角并非一直人丁稀薄,远古废墟仍存留在那里的山丘沼泽间,那是先民们的古老堡垒。而在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的鱼梁木圈。

“你像落水的人抓紧最后一根稻草般抓着海龙角。海龙角有什么拿得出手?没矿藏、没金子、没银子,甚至连锡或铁都没有。而且土地潮湿,小麦玉米都长不了。”

我也没打算种植小麦玉米。“那儿有什么拿得出手?让我告诉你:两条漫长的海岸线,上百个隐秘洞穴,湖中的水獭,河里的鲑鱼,海滩上的蛤蜊,上岸居住的海豹,还有用来造船的高大松树。”

“谁来造船呢,我的女王?就算北方佬承认您的王国,您上哪儿去找臣民?还是说您打算统治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苦笑:“是啊,水獭比人更容易统治,而海豹更聪明。或许你说得对,我最好的选择还是返回派克岛。既然哈尔洛岛会欢迎我回归,派克岛想必也会,攸伦杀害贝勒头领的事应该还开罪了黑潮岛。我去找伊伦阿叔,让群屿起义响应。”选王会后,湿发踪影全无,淹人们说他藏身于大威克岛,即将代表淹神向鸦眼及其党羽降下神怒。

“破砧者也在找湿发,同时搜捕淹人。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连老灰鸥都镣铐加身。攸伦的爪牙倾巢出动尚且找不到伊伦,你怎么找?”

“他与我同出一宗,是我亲叔叔。”这答案毫无说服力,阿莎也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吗?”

“我猜我大概知道。”

“我认为湿发死了。我认为鸦眼割了他喉咙,艾枚克的搜寻不过是掩人耳目,让别人相信僧侣逃了。攸伦不愿被看成弑亲者。”

“这话千万别让我阿叔听到,你跟鸦眼说他害怕弑亲,他会杀个儿子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觉得自己完全清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就有这效果。

“就算找到湿发,你们两个也成不了气候。你们都参加过选王会,因而不能像托衮那样宣称它不合法。根据诸神和世人的律法,你们必须遵守决议,你们——”

阿莎皱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的托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