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罪中罪(第4/9页)

丽迪莎听不到他的叫嚣。这可真是幸运,她脑子里现在想的都是漂亮衣服的褶边,叮叮当当的钟声,纷坠如雨的大米,还有自己即将成为盛大婚礼女主角这一美妙前景——就算是鬼魅人仇恨的烈火也没办法侵入这样的内心世界吧。

蒂凡尼很勉强地挤出一句话:“这可能没什么用吧。”她心里不停默念的却还是:没有眼睛。完全没有眼睛。脸上只有两个黑窟窿。

“是啊,我想你说得对。也许淡紫色的那条会更好些,”丽迪莎说,“只是大家都说鸭蛋青色配我最合适。对了,为了弥补我对你造成的伤害,我想请你赏光做我的伴娘,行吗?嗯,我当然还有很多远房的小表妹来当傧相——我听说她们特别喜欢自己的礼服,早就穿起来了,已经穿了两个礼拜了。”

蒂凡尼仍然失神地望着面前的一片虚空,或者说是望着两个黑窟窿里的虚空。此时此刻,这两个黑窟窿就是她心头最大的重压,不用什么小表妹来掺和,她就已经感觉够糟糕的了。“我怕女巫不是当伴娘的材料,不过还是谢谢你的好意。”她说。

“伴娘?婚礼?”鬼魅人的声音询问着。

蒂凡尼的心里咯噔了一下。真是没办法了。在鬼魅人探听到更多情况之前,她匆忙逃出了丽迪莎的房间。他是怎么搜索目标的?他到底要找什么?她们的对话是不是给他提供了什么线索?她跑向了地牢,那里现在倒像一个避难所了。

地牢里有丽迪莎送给她的那本书。她翻开它,读了起来。在高山上的时候,她学会了快速阅读。因为在那里,你只能从流动图书馆借书来看,如果你还书晚了,他们就要多收你一角钱的罚款。当你的可支配财产只是一只旧靴子的时候,你就明白这一角钱的价值是多么可观了。

丽迪莎这本书讲了各种窗户的故事。它们都不是普通的窗户(有一些可能偶尔普通一下),在它们的后面……有各种东西——比如怪兽。作者说,一幅画、书里的一页纸——甚至合适地点的水洼——都有可能是一扇窗。蒂凡尼又一次想起了小时候那本童话书,还有书里画的那个吓人的矮精怪,有时候它在笑,有时候它在龇牙。她一直都能看出它的变化。那变化虽然不明显,但仍然是存在的。只是你不免会好奇,你总是会想:哎,上次这幅画是什么样的?是这样的吗?还是我记错了呢?

书页在蒂凡尼手下窸窣作响,好像一只饥饿的松鼠抖着身子醒来,发现自己置身于储满坚果的树洞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巫师,而且是个特别啰唆的家伙,但他的书还是挺引人入胜的。曾经有人走到画里去,也有人从画里走出来。“窗户”是一种渠道,让人们从一个世界进入另一个世界。什么都可以是这种“窗户”,什么都可以是一个世界。蒂凡尼曾经听人说,一幅好画的标志就是,不论你在展厅里走到哪儿,画中人的眼睛都会盯着你;而根据这本书的说法呢,就算你回了家、爬上床去睡觉,画中的眼睛还会盯着你——这种事,她最好还是先别去想比较好。作为巫师,作者采用了各种图表来阐释自己的理论,可惜没有一个是让人能看懂的。

鬼魅人曾经从一本书里向她跑来,幸好在他跑出来之前,她就把书猛地合上了。压书板落下来的时候,她都看见他的手指头从书皮里伸出来了。但是他不可能就那样被挤扁、留在书里吧,她想,因为他根本就不在那本书里,就算他在,也应该是以某种魔法的方式。除此之外,他还在通过别的方式寻找我。只是,他到底是怎么找的呢?唉,过去那些乏味的日子,像什么给人看个伤腿呀,治个拉肚子呀,剪掉长到肉里的指甲呀,此刻都显得动人起来。她一直都跟别人说,魔法就是处理各种琐事的。从前她这么说可能没错,可现在,说不准从什么地方就会有可怕的东西冒出来,事情就再没有那么简单了——你再不能单靠一副膏药来解决所有问题。

一片草叶飘下来,落在书上。“现在没事的,你们出来吧,”蒂凡尼说,“你们全都在吗?”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说:“哦,是的,我们在呢。”然后菲戈人就从成捆的稻草、蜘蛛网、苹果架、山羊还有彼此的背后走了出来。

“你是小亚瑟吗?”

“是的,女主人,是我。实在不好意思,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现在受到罗伯的委派,负责指挥外出行动了。因为我是个警察,而他觉得,要是跟人类打交道,还是让警察出面比较好——人们总是更怕警察一些,而且我还会说人类的话!罗伯现在主要都在菲戈之丘留守了,你知道的。他不信任那个男爵,担心他会派人再来铲我们的土丘。”

“有我在,那种事情不会再发生了。”蒂凡尼坚定地说,“过去的不愉快都是误会。”

小亚瑟看样子不是很信服:“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讲,女主人,我们的首领罗伯也会这样想。但是有一件事我可以告诉你,如果有谁敢从我们的土丘上再挖一铲土,这座城堡里,只要是男的,就都别想活命了。这里的女人也都等着哭吧,当然,现在我面前的这位除外。”其他的噼啪菲戈人也都跟着叽叽喳喳地说起来,他们谈的都是同一个主题:谁敢染指菲戈之丘,谁就要遭到屠戮。当然了,他们其实也都不愿意这样大开杀戒。

“要小心你的裤子。”一个名叫“比胖乔克稍瘦一点乔克”的噼啪菲戈人说,“一旦你的裤子里钻进了一个噼啪菲戈人,你的倒霉事就开始了,你就等着受苦受难吧。”

“哦,是的,我们保证让你上蹿下跳,停不下来。”白头发小乔克说。

蒂凡尼很震惊:“请问你们噼啪菲戈人上一次和人类打架是什么时候?”

菲戈人讨论了一会儿之后,一致认定那应该是“贝丘之役”,根据白头发小乔克的说法,那一次,“人类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惨烈尖叫,他们四处奔逃,在地上疯狂跺脚,有人在悲惨地哭泣,悲惨的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他们还一个个急着想把裤子脱掉,因为穿着裤子只会有弊无利。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吧,女人们在旁边都看得哧哧直笑。”

蒂凡尼本来听得嘴都张开了,现在有点回过了神,赶快把嘴闭上,然后又开口说:“那么,噼啪菲戈人有没有杀过人呢?”

这话一出口,很多噼啪菲戈人都把视线移开,故意不看蒂凡尼了。他们用脚在地上蹭着,伸手在脑袋上挠着,结果像平时一样,头发里掉出了好多虫子呀,囤积的食物呀,好玩的石头呀,还有其他一些让人难以启齿的东西。最后,是小亚瑟开了口:“女主人,我作为一个新近才回归自己部落的噼啪菲戈人,跟你说点实话并没有什么丢人的。我跟我的噼啪菲戈人兄弟们聊过,我了解到,他们从前生活在远处深山里的时候,有时候确实是要和人类战斗的,因为那些人会到处乱挖,寻找精灵的黄金宝藏。有一次双方冲突得十分激烈,那些挖金子的土匪有些实在是笨,都不知道逃命,结果就只好留下来乖乖受死了。”他咳嗽了两声,“不过,我还是要为我的兄弟们说句公道话,他们和人类作战总是很讲公平正义的——一个噼啪菲戈人对付十个人——够仁至义尽的了。如果他们的敌人还是只想找死,那可不能怪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