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你可以跟着这位叶空山叶捕快好好学习。”一年半前的某天,岑旷被黄炯带到了叶空山的家里。

“你好。”岑旷怯生生地打着招呼。

眼前这个相貌平凡、一头乱发的男人放下手里的烧鸡,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她,那目光凌厉如刀,让她有些不寒而栗。

“你说要指派一个魅给我做助手,我原本以为是男人呢,没想到你带来一个妞,还是这么漂亮的一个妞。”叶空山缓缓地摇摇头,“我没有义务去给你做保姆,照顾一个娇气的小妞。”

“岑旷可一点儿也不娇气!”黄炯连忙说,一边说一边狠狠地向叶空山使眼色,“而且她很聪明,很有学习的欲望。她现在已经读完了……”

“那她可以去继续读书应试嘛,要是能成为本朝第一位女状元,也算是一段佳话。”叶空山完全无视黄炯的挤眉弄眼,“如果读几本书就能当一个好捕快,现在恐怕满大街都是神捕了。所以,算了吧,把她领走,别来烦我。我的鸡再不吃就凉了。”

“你这个混账东西……”黄炯气得吹胡子瞪眼,但也拿叶空山这头犟驴毫无办法。

正在这时候,岑旷插嘴了:“你只是见了我一面,甚至没有回应我的问好,为什么就觉得我不能胜任一个捕快?”

“小姐,你这样漂亮的脸蛋儿,去当捕快未免也太惹眼了吧?”叶空山说,“当捕快是苦差事,风里来雨里去,动不动就得打架,以你这样的身材、这样的脸,不如去当个舞姬什么的……”

他的话还没说完,突然感到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挤压自己的嘴,让他完全无法再继续说下去。另一股力道则从脚底涌起,带动着他的身体往上升,慢慢地悬浮在半空中。叶空山口不能言,也不能操纵自己的身体落下去,只能在空中挥舞着四肢,活像一个巨大的提线木偶。

“你看,如果要打架的话,我不会害怕任何人,”岑旷平静地说,“事实上,我刚刚凝聚成人形后不久,还没能找到衣服,就遇到一个山里的强盗。结果我穿着他的衣服,拎着昏迷的他下了山,正好遇上了黄捕头。”

叶空山被放了下来。他丝毫没有生气,好像也并不觉得被一个女人制服是很丢脸的事情,而是开口就问:“这么说,那个强盗看到了你的裸体?你为什么不杀了他?或者你刚刚凝聚成形,还不知道女人的裸体被男人看到是很羞耻的事情?”

“我确实不大懂这是一种羞耻,”岑旷回答,“即便当时我知道,我也不会去杀他。生命是宝贵的,不应该随便夺走他人的生命。”

叶空山轻轻鼓了鼓掌:“你做了一件让我喜欢的事,说了一句让我喜欢的话,我收下你了。”

“让你喜欢的事?”岑旷有些疑惑,“我用秘术对付了你,你觉得很喜欢?”

“在我手下做事,就必须有蔑视上级的习惯,要经常性地和上级作对,把上级都当成是猪脑袋才行,对吧老黄?”叶空山满脸堆笑地拍着老脸已经呈猪肝色的黄炯的肩膀。

现在岑旷看着叶空山昏迷中的面容,情不自禁地又想起一年半前的这段往事。其实她跟随叶空山只有一年半的时间而已,但好像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以至于身边没有叶空山就觉得很不习惯。她无法容忍总是看着叶空山这样不省人事地躺在病床上,看着他那张能把死人气活的嘴始终牢牢紧闭。

但她陷入了困境:弄明白了紫玉箫曾经的意义,并没能帮助她理清案情的线索。她花了好几天时间,在天启城又拜访了几位当年曾经西征的老兵,他们的说法和钱江所说差不多。总而言之,要从“紫玉箫曾经是刺客的标志”,推导出“叶征鸿受刺激自杀”,总是太过于牵强,虽然这样也可以勉强结案,但岑旷知道,这一定不是全部真相。她是叶空山的助手,绝不能丢叶空山的脸。

在叶征鸿和紫玉箫这种花朵之间,一定还有一些隐秘的事情发生。岑旷非常确定这一点,但她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挖掘。在过去,这样的问题只需要问问叶空山,总能得到提示,可现在叶空山不能提供帮助了,她应该怎么办呢?

我果然离开你就一事无成吗?岑旷忧郁地想着,没有注意到门开了,叶添捧着放有药碗的托盘走了进来。这些天来,岑旷一直在外奔忙,叶添一个人照料着叶空山。现在是吃药时间了。

“我来吧。”岑旷说。

“你恐怕不行,”叶添说,“这可是技术活儿,不信你试试。”

于是岑旷试了,并且迅速败下阵来。叶空山在昏迷状态下嘴咬得很紧,光是撬开他的嘴就很不容易了,还要保证药汁顺利入喉,不会溢出,更是难上加难。当她喂出的第三勺药有一半都漏到叶空山的下巴上后,她不得不放弃。叶添一笑,给叶空山擦干净嘴,接过药碗。

“真抱歉,我太笨了。”岑旷低声说。

“你没有做过这些伺候人的活儿,当然一下子手忙脚乱了,”叶添说,“我可是做惯了。以前二少爷被老爷和夫人揍到不能动弹的时候,都是我伺候他,比那些丫环、老妈子的手脚都利落。”

“你当年干吗要讨厌叶空山哪?”岑旷忍不住问,“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人哪。”

“谢谢夸奖,其实我对二少爷并没有什么成见,但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老爷高兴。”叶添叹了口气,“老爷喜欢大少爷,不喜欢二少爷,我也只能随他,经常去抓二少爷的痛脚打小报告。二少爷离家之后,我并非没有内疚过,但老爷就是我的天。”

“你为什么对叶将军那么崇敬呢?”岑旷很好奇。

“因为那时候,是老爷救了我的命。”叶添说,“那年我的家乡遭遇饥荒,我逃到天启城要饭,因为实在饿急了,偷了一家包子铺的两个包子,险些被活活打死。是路过那里的老爷救了我,带我回家让我吃了饱饭,还花钱给我治伤。等我养好伤后,我请求给老爷做仆人,就这样一直到现在,已经三十多年了。”

“那他的确是个不错的人。”岑旷说,“按照你的说法,那时候叶寒秋已经降生了?”

“是啊,大少爷是早产,剿匪结束之后大概九个月生下来的。后来搬家的时候,大少爷才三个月,一直哭闹,谁都哄不住。我试着去抱一抱,没想到他居然不哭了,老爷直夸我和大少爷有缘呢。”叶添得意地说。

“搬家?什么搬家?”岑旷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词。

“哦,就是那年,大少爷生下来不久,老爷举家搬迁到了城东。”叶添说,“老宅本来在西郊,大概是觉得那边太荒凉了不够繁华,所以搬到了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