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从金吾卫将军处借来的波斯猎犬果然实力不俗,小半天的工夫已将荣枯酒店内外查找了大半,眼看天色渐晚,跟随在猎犬后面翻找挖掘的金吾卫士们也渐渐没了气力,庾瓒便和戴尔斯商议,决定众人继续留在荣枯酒店,待明日天亮再找。

众人跟着折腾了半天也都累了,随着夜幕降临,酒店上下很快便陷入了一片寂静。没有月亮的夜晚黑漆漆的,而一个黑影却在这一片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掩映下悄然出现在荣枯酒店的后园里。黑影为了不被人发现并没有点灯,而是一路摸索着朝后园角落的水井走去。

这地方尚未经过猎犬的嗅探,周围土地十分平整,黑影蹲下身,又不放心地四下看看,这才摸出随身带着的铲子,迅速地挖起土来。黑影动作越来越快,周边的土也愈来愈多,不久,水井一旁的地上已经出现了一个不算太深的坑,黑影这才停了手,从坑里费力地拽出一个圆滚滚的西瓜似的东西。

而就在这一瞬间,一簇火光自后园一角陡然亮了起来,紧接着又一簇火光自另外的方向亮起,黑影当即惊惶地站起来,拎着手里的东西想朝后墙方向跑,然而更多的火光已在这时陆续亮了起来,黑影急忙调头朝回廊奔去,却被迎面而来的一群金吾卫士拦住去路。黑影进退无措,只能退回水井旁,继而便被从四面涌来的金吾卫士围在当中。

庾瓒在戴尔斯、李秀一与韦若昭等人的簇拥下大步来到近前,此时灯笼火把已经将整个后园照得透亮,而那黑影径自低着头蹲在地上,既手足无措,又楚楚可怜,正是韦若昭怀疑的翘翘!

“果然是你!”韦若昭手持火把上前一步,“这下你还有什么说的?”

翘翘抬头哀怨地看了韦若昭一眼,突然站起身,将怀里的东西扔在地上,伸脚便是一阵乱踩。众人都是一愣,没想到翘翘会有如此举动,倒是戴尔斯反应最快,大叫道:“快,快把人头抢下来!”

众金吾卫士这才如梦初醒,一拥而上,纷纷乱地去抢那颗人头。

酒店众人被金吾卫士们叫醒,得知翘翘被捕自然都是惊骇不已。即便是目睹了翘翘与那颗人头一同被带到酒店大堂,碧莲还是一个劲儿摇头。“怎么会是她呢?我不信!”

庾瓒见人到得差不多了,就吆喝众人安静下来,然后转向翘翘喝问道:“翘翘,你怎么会知道康连城的人头埋在何处?”

翘翘面对众人或质询或惊诧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低垂着头沉默不语。

韦若昭左顾右盼却怎么也找不到独孤仲平的身影,她想起身去找却又不想错过审案,不由得露出踟蹰之色。李秀一这时凑过来,小声道:“你可以出师了,何必时时都要他坐镇?”

“不关你事!”韦若昭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她觉得虽然独孤仲平嘴上不说,可他很可能是在气自己与李秀一联手之事,想到此处韦若昭不禁有些忐忑不安。之前自己错误地怀疑他,他并没在意,但李秀一恐怕不同。不过师父自打抓出林昌嗣之后就突然好像没了兴致,退出了查案,自己不得不和李秀一联手是这之后啊。韦若昭实在不明白独孤仲平的心思,但事已至此,她只得走下去了。

“事到如今,你已无可抵赖了。快把你是如何伙同林昌嗣杀害康连城大人的经过如实道来!”庾瓒仿佛失去了耐心,厉声问道。

“是啊,”碧莲也一脸急切地跟着劝,“你怎么会杀人呢?肯定是那个混账林昌嗣逼你干的,你快跟大人说清楚啊。”

翘翘听到此处突然苦笑了一下,继而抬起眼帘,看向韦若昭。“韦姑娘,那些所谓破案无数的猎犬,是你的主意吗?”

韦若昭一愣,点点头。

“这么说它们其实并不能嗅出腐肉腐骨了?”

“是的,”韦若昭更觉惊讶,“你既然想到这一节,为什么还会……”

“只因为万一是真的,我承受不起。好在现在一切都结束了!”翘翘说着转向庾瓒,“没错,庾大人,康连城是我杀的,从头至尾都是我一个人,与旁人无关。林昌嗣自作多情,又去杀什么不相干的人,我不知道,也不曾主使。”

戴尔斯忙问:“那你为什么要杀害康连城大人?”

翘翘不禁凄然一笑。“因为爱,还能是为什么?”

无论是翘翘话中内容还是她那极其冷静的态度都使得在座众人惊讶不已,没有人知道她和康连城的关系,一时间没有人说话,酒店大堂里安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见。

“你和康连城?”许久,还是碧莲先开了口,“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

“我本不想瞒着大家,可康连城这个冤家却说我们之间拥有这个秘密才够刺激,于是我信了他的话,他承诺我是他的最后一个,我也信了。”翘翘不疾不徐地说着,“直到有一天,我发现这只不过是他的又一个谎言而已,他在其他地方还有情人,而且不止一个。我受不了,就有了杀他的念头。而那天,康连城喝醉酒,留宿在酒店,正是上天赐给我机会。”

“老板娘让我和米娅扶两位大人时,我便抢着去扶康连城。我把康连城送进他二楼的房间,他醉得厉害,躺下时已睡得很熟,试着叫了他几次他都没醒。这真是上天恩惠予我,把他赐还给我,不能拥有活的康连城,就让我拥有一个死的,只要能全部属于我就好。我于是下楼到了厨房,正好看到那把厨刀,便随手捡起来带到楼上。”

“我在自己的房间候到一更左右,悄悄摸到康连城的房间,用那把厨刀杀了他,同时也真正占有了他。”翘翘的语调颇有些娓娓道来的意味,“我忽然想起在荣枯的这段日子,经常见到庾大人他们勘察命案,我知道他的尸首会被他们抬走,老许肯定会把他开膛破肚。这样,许多年后当我老了,记性不好了,什么能向自己证明康连城是属于我的呢?我想好了,把他的头割下,藏起来,让他那张漂亮的脸蛋儿,甜言蜜语不断的嘴唇,还有那双能迷死人的蓝眼睛,和我的生命一起慢慢变老、腐烂,永永远远只属于我一个人。”

翘翘说到此处脸上竟浮现出满意的微笑,在座众人只觉得毛骨悚然又感慨万千,碧莲不禁一叹:“傻姑娘,为了这么个臭男人不值得呀!”

“值不值得现在说还有什么用呢?”翘翘的神情一瞬间有些恍惚,“我把他的尸体拖到走廊上,他的身子很重,拖起来很费力。我用刀割下了他的头。然后我拿着他的头下了楼。忽然想起应该把他身上的钱也拿走,这样像是外人干的,就又回来拿走了那些金叶子。最后我去到后园水井边,那里不是有棵丁香树吗,我就在那儿挖了一个坑,把他的头埋了。那里是我平日常坐的地方。我会常去那儿陪他说话,喝酒,陪他看花开花落,他就不会寂寞。我死了以后,也会让你们把我埋在那儿,这样我和他也可算作是长相厮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