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血 第一章 黑火事件(第4/8页)

“是。”

“这是你们的习惯吗?”

“是。他和我,都喜欢夜里开车兜风。他喜欢夜里开车,我喜欢在他夜里开车的时候坐在他身边。他开车的时候手指按在方向盘上,很修长好看。”

“有没有人知道你们的习惯?”

“有……至少我的家人和他的家人,还有一些朋友……应该都知道。这山城并不大,住久了大家都知道那一部车子是谁开的。”

“你们那天晚上出去,可有人知道?”

“至少他的家人和我的家人……一定知道。”

“你曾用过你的手帕替他揩汗。”

“……是。”灯。

“好像有点酸味……”张小愁有点犹豫:“又好像不是。”

“为什么不是?”陈剑谁紧迫盯人。

“……车上本来就有一瓶车座香精,那是柠檬味的,所以也有些酸酸的……”张小愁茫然地说:“我分不出来。”

“我闻过那种香味。”陈剑谁每一句话都像把一些安定的药剂注射入张小愁的心里,“香精的酸味到底还是甜的,但那一种香味。是刺鼻的,而且是臭的。”

“对对对,”骆铃大有同感,“臭的臭的,简直臭死了。”

“我……我实在不太清楚……”张小愁困扰的说,“……不知道是不是我记错了,我只觉得这香味浓得有点过分——那是我还以为是车座香味的味道。”

温文赶快为他解释:“后来发生了那么可怕的事,谁还记得之前那些鸡毛蒜皮事儿呢!”

“谁说这是鸡毛蒜皮的事,如果是,大肥鸭了不会在这里问起,”史流芳就是要跟温文唱反调,“这件事不查明,可能连案也破不了,还说是小事!”

“那怎么查!”温文不服,忘了就是忘了,你以为小愁是一粒蛋呀?把头敲破了就可以倒得出来啊?

史流芳生气了,“你说话怎么这么粗鲁!”

温文高超地冷笑着,“总比你尽说废话的好!”

“其实,答案已经出来了。”陈剑谁在他们正准备如火如荼的时候“及时打断”:“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觉察?人偶尔会对颜色、声音记错,但对味觉、嗅觉很少弄错——那可能是因为入口的事关重大,而嗅觉能辨别的味道不似视觉、听觉、触觉来得繁复。小愁是个敏感的女孩子,纵然经过了极大的恐慌,但香是香、臭是臭。不可能混淆得如此这样一塌糊涂。”

温文迷迷惘惘地道:“你的意思是……”

“不错,那是香的,正是因为浓烈的香味,才能掩去原来的酸臭味。”

骆铃“哈”地笑了起来,“对了,要不然,一条臭手帕,谁会抹了又抹!”

史流芳喃喃地说:“所以……用一种带酸臭味的无形药物,使大家眼里都看不到火光……是真的有这回事了。”

陈剑谁像是退了一百步后再来看这件事情:“应该是逻辑的。”

张小愁迷迷糊糊但极端痛恨的说:“……到底,到底谁在做这种事呢?”

温文完全受到眼前这可怜而美丽而令他从心动到了情动,也迷迷痴痴但除了又怜又爱之外就是全无半点痛和恨的说:“对,谁会做这种事呢?”

陈剑谁看着快要柔情柔得成了一滩水的温文,瞄瞄正在怒视着温文的史流芳,就像一只枯等了一整夜公猫,忍不住也在他一向冷酷的唇边,泛起了一丝胶花开那么不让人觉察的笑意。

“哈!你们知道吗?”骆铃忽然叫了起来。

听她的口气,好像刚刚瞥见“白色的女人”就在窗晃过去。

连牛丽生的耳朵几乎都要是竖起来。

“我们老大就连笑的时候,”驼铃说话的神气,简直不止像是发现了新大陆,而是新大陆发现她,“都是皱眉头的!”

这回陈剑雄都呼了一口气,像抓住了放出去的一只断线风筝。

这使他得要把话快说出来:

“你们之中谁都会随时遇到黑火,所以必须注意几件事。”

事关重大,人人都聚精会神。

“一,黑火原是普通的火,只是从被害者眼中看来是黑色的,所以才造成闪躲不了的杀伤力。所以,在白天,黑火根本生不了效。当然,在暗室里也一样是有危险的!”

“二,火不是黑的,而是当事人看不见火光。要人看不到火光,首要便是用一种气体、液体或雾体的药物沾及眼球,才能生效、所以,要破解黑火,只要眼球不为那药物所沾,便可以免于受人所制了。”

“三,就算给那药物沾着,依我估计,要等一段时间才发作的,假如一沾上就失去火光的感觉,德叔就不会贸贸然的走上沙原,阿蒂也不会在几乎看不到的东西的情形下走入陵园,而金铃子和阿牛也不会便摸黑走回来的……这一段时候,也许,还可以想点办法,或者先发制人,或者闯出险境再说,大家务必要记住了。”

“第四,那药物在撒出前。又酸又臭,……刚才我受一印度女人偷袭,之前我还以为她蹲在草丛里大便,便是这个原故。就算这药物臭味能够辟除,但酸味却辟不了——这足以成为躲避暗算的生死门。”

“还有第五,黑火既然不是黑的,那么籍邪魔鬼神之说以慑人至少是凶手的别具机心。也就是说,有黑火,就有妖邪,要是黑火不黑,那么,至少这儿不是鬼在作怪,而是人的把戏。我们知道这难免跟一些邪术障眼法有关,而红毛拿督或者其他一些巫师也因而得利,但我们仍不知道黑火究竟是他们的手段还是目的!”

陈剑谁说到这里,转向张小愁:“你要注意几件事。”

张诞开始佩服起这个身材比他矮上老大一截的人来了,也趋前一步,表示小愁的事就是他的事。

可是温文更过份,陈剑准和张小愁附嘱一句,他就应一句,好像是他已完全“代表了”

她一般。

“如果真有人曾在你手提袋中的手帕下过药,那么,这个人必定非常能接近你而且十分了解你的起居生活以及深知你和四幸拍拖的习性,才有可能办得到。——他至少要算进你会带这个手提袋出外,而且一定会与四幸看完电影后还去开车兜风,并算准车子恰好在那段路上死火——这当然也可以先做手脚——然后料定你们困在车内,一定会流汗,而你必然会掏出手帕来替他和你自己揩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