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言而喻的真理革命共和国的建立

我无意彻底排斥爱国主义观念。我知道它存在,并且还知道它在当前的争端中起到了相当的作用。但是我敢断言,一场伟大持久的战争决不能仅仅靠这个原则来支撑,还必须有对于利益或回报的预期。

乔治·华盛顿写给约翰·巴尼斯特的信,1778年4月21日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1776年《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的确是鼓舞人心的宣言,但它既不能反映殖民时期美国的真实状况,也和独立后的美国国家发展没有太多关联。不过,美国作为一个国家,一旦清晰地表达了这一理念,就和奥马尔·海亚姆(Omar Khayyam)在《鲁拜集》(The Rubáiyát)中所说的一样,手动自然“字成,任你如何至诚、如何机智,都难叫他收回成命消去半行,任你眼泪流完也难洗掉一字”。这样雄心壮志的言辞,一旦被付之于纸面之上,就不可能再被收回。

在起草《独立宣言》之时,美国的国父们坚信他们仅仅在为脱离英国的决定进行辩护。但事实上,他们创制了一份充满梦想的宣言。在宣言中,他们向这个国家的子孙后代做出承诺,要将殖民者曾经信仰却从未实现的理想变成现实。在建国之初,美国就面临一个悖论:奴隶主宣扬着自由,而这种悖论至今仍在美国的土地上游荡。同时,从美国由殖民地变成国家的那一刻起,它就背负起“将原则付诸实践”这样一个自我强加的命令,并在此基础上谋求发展。“人人生而平等”的言辞就像国王宴会中班柯的鬼魂一样挥之不去。与此同时,“不言而喻的真理”这样的断言还伴其左右,总是不合时宜地跳出来,撼动着白人共和派的牢笼。

1776年,目睹殖民地时期美国的奴隶制现实,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指出,殖民地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被大不列颠所奴役。在18世纪的殖民话语中,奴隶制度绝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或修辞的手法,而是越来越多殖民者的一种生活方式。不过,这个词却很难被准确地定义。实际上,对于这个新生的国家来说,奴隶制和自由一样,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在19世纪中叶,美国内战(1861—1865)激战正酣之时,联邦总统亚伯拉罕·林肯总结了北方和南方各自的立场。“我们都宣称为自由而战,”林肯评论道,“但我们虽然使用了同一个词,表达的意思却是不同的。对于有些人来说,自由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支配自己以及自己的劳动成果;而对另一些人来说,自由可能意味着某些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支配他人以及他人的劳动成果。”[1]革命的一代开创了这样一个自由的矛盾体,而几乎在一个世纪之后,美国人仍然在与之苦苦斗争。

在17、18世纪的殖民地,“生而自由的英国人”这种身份的内在矛盾渐渐显现。白人政治意识形态围绕在这两种彼此交缠却截然不同的对于自由的理解周围,与那个时期的黑人社会现实之间几乎没有交集。一方面,共和党认为自由本质上是一种公民和社会建构,依赖于积极、明智的公民。国家可以保卫这种自由,也可以摧毁它。随着自由的黑人逐渐丧失选举权,他们在共和党话语中也丧失了自己的位置。另一方面,洛克派自由主义认为自由是一种个人权利,一种普世权力,是“全人类的事业”。国家既可以培养这种自由,也可以终结它。在这么多黑人遭到奴役的情况下,对于黑人人口而言,个人权利这种概念也就变得毫无价值。基本说来,在美国独立背后的整个哲学辩论,其实都只限于白人群体。

英国和美国之间关于自由和专权的讨论自然而然地逐渐相互交叉渗透。这些讨论聚焦公民角色和国家统治,也聚焦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权力平衡。例如,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一书的开篇就阐释了共和党的立场。这些话本质上总结了像约翰·特伦查德(John Trenchard)和托马斯·戈登(Thomas Gordon)这些英国“英联邦人”的观点,这些人对于国家与社会以及社会形态的观点在殖民地获得的接受程度反而要高于在英国的接受程度。做好了铺垫之后,潘恩向那些至少已经半信半疑的人指出,“社会是由我们的欲望产生的,政府是由我们的邪恶产生的”。

特伦查德和戈登的系列文章以“凯托来信”(Cato's Letters)的形式发表在了18世纪20年代初期的《伦敦杂志》和《英国杂志》上。这一系列文章捍卫了共和主义和信仰自由。到了18世纪中叶,他们的论点已经随着这些信件在殖民地广为流传。到了1776年,潘恩对这144封信件中探讨的问题进行总结,写成一本更容易理解的小册子,因其与当时英属美洲殖民地的经历颇为切合,故而迅速扩大了这些观点的影响力。毕竟,从头开始要比在现有基础上进行革新简单得多。一些殖民者相信,治理国家和抚养孩子、建筑房屋,是同一个道理。潘恩当然也这样认为。他指出,正因为“殖民地处于婴儿状态”,才是时候争取独立,争取在天赋人权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国家。“对于国家和个人而言,”他向殖民者保证道,“青少年时期都是养成良好习惯的时期。”

然而,在1776年,就种族关系而言,殖民地非但没有养成什么特别好的习惯,反而有了些可怕的坏习惯。白人殖民者要么借用潘恩的共和主义言论,要么援引洛克的自由主义观点,甚至是两者并用,想要对这些坏习惯进行探讨,并且为之辩护。但事实上,他们不管如何尝试,都无法解决天赋人权和奴隶制之间的两难。他们为财产权进行辩护的时候,秉持着一个基本的信条,即他们有权将人定义为财产;简言之,他们有权蓄奴。潘恩认为“那些自视为天生的统治者、视别人为天生的奴隶的人,很快便横行霸道起来。由于他们是从其余的人中挑选出来的,他们的心灵早就为妄自尊大所毒害”,殖民者也许会同意潘恩对于君主制度的批评,但是却完全忘记了他们自己社会中的蓄奴现象与此无异。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独立宣言》的作者,也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就察觉到了共和党观点中的缺陷。鉴于在美国本土共和主义观点的架构过程中,杰斐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能够发现这些问题也不会让人感觉意外。对于杰斐逊来说,奴隶制也具有多重含义。他在对1774年《不可容忍法案》的回应中,批评了那些施加在殖民地白人身上的“一系列压迫手段”,认为这些压迫表明了存在“一个企图将我们变为奴隶的精心、系统的方案”。这种虚设的奴役与殖民地非白人群体遭受的更为严苛的奴隶制现实截然不同。杰斐逊宣称,“在这些发展初期被不幸地引入奴隶制的殖民地中”,废除奴隶制是“那些殖民地中最重要的目标”。杰斐逊的这段话与其说是一种预期,不如说是一种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