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美国、罗马的美国、双面神林肯与恺撒主义的再起源

一、巨匠造物主及其造物

《四吠陀》(Veda)和灵智派(Gnostic)的宇宙在至高神与人类之间安置了一个宇宙层级体系,各有千秋的半神(Demigods)和精灵(Spirits)各得其所。其中,巨匠造物主(Demiurge[215])最能给芸芸众生留下深刻印象。在肉眼凡胎愚钝狭窄的眼界中,他创造的宏大有形结构近在咫尺,似乎比至高神的轻灵无形伟力更加醒目,常常把凡夫俗子引入偶像崇拜的歧途。犹太人及其哲学后身——各大宗教的一神教基要主义[216]——一再企图清扫潜伏在一神教体系内的多神教残余因素,始终未能完全成功。不过,巨匠造物主的造物终归有一条无法逾越的界限:与至高神的造物不同,偶像无论如何声势煊赫,都没有不灭的灵魂,不是生生灭灭,而是一瞑不返。

在(埃及)法老-神王、(希腊)城邦-守护神、(罗马)元戎-人神之后,掌管西方世界的造物神为自己发明了新游戏。这一次参赛的主要玩偶(对诸神而言)或偶像(对凡夫俗子而言)是:“民族”及其“民德”。

又一轮竞技收场,

又一批锦标赢得。

人格化的“民族”是超乎(通常违背)逻辑一致性的神秘存在,唯一的鉴定标准就是意识的直观洞见:意识本体可以通过内视和观照,判断对象属于意识本体还是无形态原材料,百无一失。其依据仅仅是康拉德·洛伦兹式经验体会:当你实验撕裂莴苣、昆虫、宠物和婴儿时,内心的不同阻力会告诉你谁是跟自己平起平坐的意识本体[217]。当莱山德和西庇阿率领他们的常胜军君临雅典和迦太基时,他们的切身体验不是扫除一切物质障碍的酣畅淋漓,而是亵渎神明的绝对恐怖:创造和毁灭邦国有机体,是诸神保留给自己的特权。在定数(Doom)的驱使下,不得不僭取神权的凡夫俗子有祸了!业报将追逐他们的子子孙孙。然而,没有任何希腊人或罗马人在掳掠、残杀东方顺民或北欧蛮族时还会恐惧诸神——这只是一种技术性措施,只存在功利意义上合理不合理的问题。

跨越不同时代、地域和利害关系的儒教学者正是出于这种超验的直觉感受,才会众口一词地赞颂“兴灭国,继绝世”和“宁蹈东海,义不帝秦”,从而表达他们对“暴秦”的恐惧和憎恶。任何尊重理性和逻辑的熟练考据家都能证明:仅仅从数量意义上考虑,秦人的暴行并不是格外夸张。然而,神性的历史一向不知道什么民主、平等和功利主义,从不认为有必要在一个十恶不赦的罪人和一百万亩价值连城的郁金香花园之间权衡利弊。神性的历史只区别“有形态”和“无形态”的造物,以及各种“有形态” 造物的高下等级。在神性的历史中,毁灭秦宗权或张士诚只不过消灭了一个机会主义团体(一群渴望富贵的自由雇佣兵联盟,他们跟他们临时统治的地方和人民没有任何有机的联系),跟赌徒愿赌服输没有区别;毁灭宗周或诸侯却是针对传统及合法性(由地方风俗民情长期酝酿产生的特色文化,统治者及其土地、人民的有机性体现于礼乐和法统)的公然侮辱,是工具向价值的横暴挑衅。用理性和客观的态度对待这种挑衅,本身就是对文明价值的背叛。只要正统邦国(在上者、在下者、在外者无文默喻的达尔文式共同生态域)或道统载体(已故者、在世者、未生者的神圣契约)横遭侵凌,即使很少或根本没有流血(例如诛杀六君子、解散三级会议),诸神的诅咒仍然会降临到民族共同体头上。只有流尽无辜者的鲜血才能赎清,民族甚至可能失去其有机性意义,瓦解为生物学意义上的临时性居民,只能充当其他民族(或未来“有形态” 造物)的背景、资源和候补原材料。相反,不具备“形态”意义的事件即使流血漂橹,影响也不会超过人类的大多数战争和交通事故。

不言而喻,一切“值得研究”的历史都是某种意义上的神性历史。纯粹工具理性的历史只能是一种失败的科学,对人类智慧的贡献不会多于持之以恒地还原蚂蚁战争的真实记录。神性历史的闪光体现于少数临界点:其一是“有形态”向“无形态”的阿米巴化没落,其二是“有形态”从“无形态”中“自发秩序”式结晶(Crystallize)或成型(Forming)。在这几个结晶时刻,宇宙层级以其意义贯穿一切物质形态,诸神去世,诸神诞生,偶像必死必朽,游戏重新布局。

二、斯特拉斯堡宪章的种子

基督的美国脱胎于斯特拉斯堡-日内瓦教规,体现了稗子野麦对良田耕牛的胜利,也体现了天意通过阴差阳错嘲弄贤人的老谋深算。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把英国国教会看作早期罗马普世教会的正统继承者,除了以英王取代教皇为教会正统首脑,大体承袭教阶体制,原本无意容忍教派分立,更不用说共和主义的自治教会了,但爱德华六世、简·格雷政府的软弱无力和血腥玛丽政府明显的党派性质却使二者都不可避免。

1554年,逃亡欧洲大陆的新教流亡者以他们的宗师约翰·加尔文1541年建立的日内瓦神权共和政体为模板,在大陆组织了第一个长老教会,将教务管理权委诸平信徒长老和牧师组成的委员会[218]。相比之下,国教会的克兰麦大主教由英王任命,国教公会议也只有谘议之权,远不能与大权独揽的加尔文宗长老会议相比。1556年,新《教规》将最终权力交给全体会众。劳德大主教强调基于“神圣之美”的仪式与典礼[219],国教会领取王国的俸禄[220]。清教徒想用教区委员会取而代之,委员由宗教会议选举产生的长老担任。这些小布尔乔亚圣徒正直、狭隘、自负的气息就足以使莎士比亚和“欢乐的英格兰”枯萎而死。此后二百年来,“反对万恶的主教制”成为新教徒最有感情号召力的动员口号,出现在反对查理一世的1638年苏格兰叛乱[221]、反对查理二世的1679年博斯威尔桥战役[222]、反对詹姆斯二世的1685年蒙茅斯叛乱中。“欢乐的英格兰”把北美视为普莱德上校的惩罚,而约翰·邓恩却在亚美利加看到了以色列的影子。

各等级共治的英格兰是一块垦熟的麦田,原始的丰饶、《旧约》式的狂暴力量跟混合宪制(mixed constitution)的优美均衡格格不入。内战以后,英格兰各等级不仅爱上了王国的贵族,还热衷于在本阶级的范围内培养模拟贵族,乐于利用美洲摆脱自己的草根性格。然而,婴儿的贪婪、乡民的淳朴恰恰就是帝国的混沌元气,正如贵族的练达、君主的节制就是王国的形态之花。因此,弗兰西斯·培根才会如此比较两种邦国:一种昌盛而格局有限,另一种渺小却蕴含帝国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