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政治的童年

一、从古典到封建

罗马不列颠有其边鄙“假结晶现象[59]”,寄生性消费型城市文化用神庙、浴室与葡萄酒怀念南国的阳光。然而,支持这些城市的不过是军团和官吏的薪水消费,微薄的生产能力与孤悬其上的金融产业形成讽刺性对照,美德导师塞涅卡的数千万高利贷收益与波阿布迪斯(Boudica)土著暴动[60]提醒后人,这是一个古典版拉美经济体系(一如罗马埃及预示了不列颠印度)。少数依附性极强的城市顺民构成这个省份的中流社会,未曾分享南部高卢城市蒙恩受赐的有限自治权,仅能以保民官—元戎—皇帝—人神的崇拜仪式自慰[61]。土著蛮民远未像罗马高卢那样被同化,构成古典世界的印第安人。他们与城市顺民仅有的共性在于,都被剥夺了古老的部落自由,沦为在日益膨胀的行政官吏监控下以纳贡为唯一政治职能的消极居民。顺民的驯服是帝国的最终胜利,但5世纪危机时十二军团被召往高卢,面对数千撒克逊木船,行省居民已经没有任何自卫的意志和组织(二者通常为一物)。可敬的比德(The Venerable Bede)详尽论述了这段不光荣的沦亡史,但我们只需了解结局:城市与文明像口中的冰淇淋一样迅速融化了。最有教养的城市顺民——除少数俘虏奴隶外——从地图上也从肉体上被抹去,久已丧失自身特点的乡野残民很容易作为庶民阶级(同样是底层,有充分理由把“百年其戎”视为绝处逢生的解放,满意地看到国库、税收、职业官吏、常备军的概念随着古典世界的灭亡沉入水底)而被吸纳。

不同的文明在死亡时刻有相同的面目:日益庞大的军政机构、日益增长的税收、日益被动的居民,民德丧失导致公共事务废弛,于是扩大官僚机构成为必须,加税即成必然,加强驯化顺民使之成为不问是非的国库客体,势必使其进一步丧失公益兴趣,于是行政当局不得不承担更多事务,机构将再度扩张。局部的合理化与全局的恶性循环紧密咬合,将古典埃及以来一切晚期文明引向同一结局——精英失去创造力,民众失去生活的欲望,同时将无血气无个性的官僚组织视为最后依靠,等待最后的衰竭。蛮族提修斯谋杀并拯救了病人阿斯特里恩

参见博洋赫斯《星屋》,阿斯特里恩为半人半牛怪物。

,伦丁尼姆的废垒为古典文明志哀,而绝处逢生的西欧卸下了国库、官僚、行省、帝国的重负,却找回了“生殖乐趣”这种行政理性无法统计的文明原始动力。在国王—贤人会议—庶民会议这种吉尔伽美什-荷马时代的简陋社会中,公共事务与私人事务的区分再度消失了,“封建即私法取代公法”,习惯法与部落风俗为一物。

[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283—285页。

[法]布洛赫:《封建社会》,张绪山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300—305页。

阎照祥:《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第7页。因而执法的成本降低到接近于零,可以“发现”法而无所谓“制定”法,而立法的概念与行政的概念沉入海底四百余年。由于国王(勇士之首)、贤人(风俗的记忆者)都要依靠日日变动的威望水银柱来重新界定自己的影响力与阶级地位,垂老的文明有充分理由称之为“民主者部落简陋之习也”(严复语)。简陋是童稚、成长和生机的精确指标,从而在多数文化体系中被第一批理性主义者作为进步的障碍物和洗澡水一起泼出的立宪政治胚芽才得以幸存于孤岛,耐心等待它的葡萄藤将插满三洲的命运。对此,首先必须感谢“部落简陋”这位乳母,其次就要归功于“封建简陋”这位蒙师。

二、撒克逊:文明的第二春

基督教软化了凯尔特、撒克逊、丹麦三族勇士的刀剑,也提供了各部族小王国并未同一(不是统一)英格兰的唯一纽带。在文人的天国里,“英吉利教会史”也高踞于“撒克逊编年史”之上。容纳了希伯莱-巴比伦经师、希腊爱智者、罗马法统遗产的《圣经》文化淹没并吞食了部落歌手“刀剑铿锵之音”——绝不是没有斗争——并留下了漫长的“圣徒传奇录[62]”。倘若我们把标准新左版史观中的“拉美印第安人”改为“英格兰各部族”,把“西班牙殖民强盗”改为“阿拉伯帝国海寇贩奴者”,而让“罗马教廷与天主教传教士”留在原位不动,就可以一字不改地充当“英格兰基督教化史”。甚至“英格兰拒教诸王”与“印第安反殖部落领袖”的临刑(火刑)台词都完全一致:“不,我不要皈依基督教进天国,那里有西班牙人(爱尔兰修士),我要去我的老朋友去的地方(啊,死不悔改的地狱候选人[63]!)。”这一剧本极少修改,就在查理曼大帝对低地萨克森部落的传教—征服中重演,而后由日耳曼骑士团与立陶宛异教徒继续上演,最终传入西欧殖民者与亚非拉土著部落手中——似乎沃勒斯坦世界体系起源之古远在这位贤哲意料之外。我们在此处无须讨论英格兰土著反殖正义斗争或爱尔兰-罗马教会两系之争,只须注意其结局:教会长老作为智者、元老之首占据了贤哲会议最光荣最坚固的议席,直到今天的上院教士席位,从未间断或动摇。自虔诚者爱德华之后,列王无不以奉教为王国大经及王上优于各部豪酋的主要依据——若依靠实力,诸王很少是这些贵族的对手,哥德弗雷德、西沃德(Siward)等名卿与风雨飘摇的王座间仅仅隔着圣膏与教皇的破门令。

从纯理论的角度分析,贤哲会议是国王以其圣断为王国选择的顾问团。从现实上讲,国王将教会长老与名门世卿点入贤哲会议,是保证王子得以平安继位的唯一通道。古老的风俗固执地坚持王位不世及,唯勇者居之,而诸王皈依后已经很少能保持“勇者之最”的名望,培养正统继承权尚待时日,“国王驾崩”并不自动导致“新王万岁”,而是重申贤哲会议“立王者”之权[64]。随着教会确立“和平缔造者”使命,诸王的军事价值衰减,只能以捐赠教产博取“虔诚者”的声誉来固位,而可捐赠的遗产不断减少,这是墨洛温家族“懒王”、加洛林家族“朗城王”(王邑仅余朗城一邑)的命运。然而,爱德华世系的中衰引入大陆的因素,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与诺曼底公爵威廉的遗产纠纷(私法取代公法)改变了故事框架。

三、诺曼:欧洲的英格兰

至于庶民会议,自始就没有固定的集会时间表,其职能以否决权为主,范围及于一切法例与关系民生利害的事项。如此广泛而含混的权力很可能给现代读者一种印象:庶民会议行使着较王权、贤哲会议更大更有决定性的权力。事实恰好相反,否决权意味着谨守成例、不变法即不集会。习惯法即“精炼后的风俗”,立法或变法是一项骇人的壮举。丹麦系或威塞克斯系的君主尽管多是战场上的勇士,却无一不是古老习俗的忠仆,因而“一切法例”略同于“习惯法外本无例”、无可议之事。封建知有家不知有国,“封臣的封臣不是封臣”,且绝无公务政务概念,于是“关系民生利害”者不外乎教会事务(已承担小区一切民事活动与一切福利公益)与军事(“古老壮健的自耕农”自备弓矢集为民团,贵族自备甲、马为军官,无所谓军费、后勤),二者皆据成例而行,无人变法,无事可议。这样,庶民会议的现实作用一开始就近于虚影,于丹麦、威塞克斯两朝更“如水消失在水中”。实权摇摆于王室与贤哲会议之间,诺曼征服之前,天平大致上向贤哲会议一方摆动[65]。尽管仅存形式,撒克逊庶民会议仍是下院远祖,也是多数文明起源时代通行的政制,历史地位犹如“非洲夏娃”之于人类各种族。国会政体、立宪政体是尊崇形式、程序的政体,绝不会粗率地打断自己的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