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央苏区的政权(第5/5页)

(一)长河乡财政贪污浪费,文书腐化;(二)上林乡主席朱文求纠结红军家属老婆;(三)增坪乡古山消极怠工不能打理工作……(五)各乡通知文件都忽视了;(六)正副主席正主席余恭梅包庇富农分子,副主席李荣德没有一点打理工作,几件事军阀手段苏维埃压迫来负责。对于成立合作,自己合股又分三家布X;(七)特务排长叶桂芳在前方开小差回家,班长张天祥开小差回家,三班长谢新荣独立团开小差。[98]

可以说,苏维埃工作人员事无巨细,都处在政权机关的严密监督之下。

中共以严刑峻法和严密监督努力抑制贪污腐败,同时通过对社会的有效控制扫除社会长期累积的腐败因子,确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苏区吏治的廉洁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被认为是“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99]当时的苏区干部可以从政府方面获得的利益主要就是苏维埃政权规定的:“政府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本人及其家属(即父母妻子)可按照应纳之国税额减收半数,用以减轻政府工作人员的家庭经济的负担。”[100]但是,他们在工作上投入的精力显然要多于所得,当时干部回忆:

我们去县里开会时,每人自备一个席草饭包,吃多吃少由自己定。在用膳前,用自己的饭包装自己带去的米或薯米,然后把饭包口扎紧,做上记号,放在一口锅里统一煮……如果县、区、乡召开只有一天的会议,来开会的多数人,一不带饭,二不带干粮,勒紧裤带,饿着肚子,一直坚持开到底。

杨尚奎同志任村文书时,经常早饭后便去村苏维埃政府工作,一直到天黑才回家。中午这餐不是吃干粮,就是勒紧裤带饿肚子,晚上,有时回得太晚,家里留的稀饭冷了,就吃冷稀饭,如果没有留什么吃的,有红薯,就吃几只生红薯充数,没有红薯,只好喝碗冷茶或冷水,填一填肚子。[101]

当然,腐败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劳永逸,苏维埃政权也并不是白璧无瑕。在当时战争环境下,权力的运用经常要超出体制化的监督,在基层尤其如此。民众对干部自觉的监督意识不足,选举制度在当时情况下更多的还是走过场,而且选举仅限于苏维埃代表,政府人员不必直接面对民众的选择。监督渠道从制度上虽多有开辟,但许多地区也不尽畅通,如有些政府设立控告箱时走过场,安远县龙布区“全区成立控告箱四只”,[102]平均一乡还不到一个,其所发挥的作用自然大受限制。因此,和对传统社会的腐败现象扫除取得的巨大成就相比,政治权力控制相对要弱一些,贪污违纪现象在苏维埃区域内仍然存在,某些地区、部门甚至相当严重。湘鄂赣的酃县“三区乡负责者,每人分得好田十一担谷子,群众有四个一家只分得十一担谷子的差田……群众要责问,马上‘反抗政府’‘反动派’的帽子即戴上头来了,有许多群众反对政府负责人的官僚腐化分子,但又不敢公开说”。[103]

当时,腐败最严重、最具有警示意义的还是“于都事件”。1934年初,中共中央在检查工作时,发现于都各级干部贪污严重。随后,中共中央连续组成调查组到于都,项英也亲往于都督促调查,在此发现“四十件各种各色的贪污案件”,涉及从县到乡的各级机关和大批干部:“城市区苏三个主席九个部长,就有三个主席(区正副主席、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六个部长(土地、劳动、内务、国民经济、财政、裁判)都是做投机生意的”;“贪污的种类也分几种。贪污分子由县主席部长以至乡代表。贪污成为风气,大家反不以为异,而且互相包庇、互相隐瞒”。[104]对此,苏维埃中央政府作出严肃处理。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于都县苏主席熊仙璧,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做私人生意,于1934年3月被逮捕,撤销一切职务,判处监禁一年。于都县委书记刘洪清包庇熊仙璧的错误,带头利用职权,拉股经商,谋取私利,被撤销职务。县苏军事部长刘仕祥等冒领、贪污公款410元,并贪污打土豪缴获款项做私人生意,被判处死刑。同时以贪污罪被判死刑的还有少共县委书记滕琼、潭头区苏财政部长等5人。

于都县干部整体腐败案暴露出苏维埃政权的干部机制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张闻天所写到的:

县委书记刘洪清当粤赣省委决定撤消他的工作时,他在会议上照着党委的批评依样画葫芦的承认了一些错误,其它的许多严重问题他是一句也不说的。他对于其它许多同他一样犯错误的人,也是一句话不说的。其它的县委负责人,也同样的仅仅批评了刘洪清已被揭破了的错误了事,多一句也是不肯说的。在撤消县苏主席熊仙璧的主席团会议上,也同样的重复了这一幕滑稽剧。甚至粮食部副部长会把与这一会议完全不相干的,而且同他自己工作也不相干的统计,如红军家属多少,男女多少等等来念一顿,但对于当前的问题,是愿意表示完全的沉默。[105]

干部内部相互包庇,串通一气,缺乏原则立场,同时群众对干部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有效监督,这就给干部腐败提供了温床。在于都问题暴露后不久,赣县又发现据称不比于都问题小的贪污腐败案,“赣县县委的问题与于都县委无二样,而且更加严重”。赣县“区一级机关中投机商人更可以顺利的提到领导机关来,利用国家机关盗窃苏维埃的财产,大做其投机生意,江口区委区苏及江口商店就是样本的例子”。该县财政部门负责人刘绍稷“占据苏维埃财政机关公开的贪污,把苏维埃所没收的鸦片烟蒸过后勾结富农去贩卖,可以拿成千的银钱。用地主豪绅房屋的材料,不分给群众而为自己造大栋房子,每日酒肉,过其腐化生活”。[106]可见于都的问题并非特例。

中央苏区的苏维埃政权创造了中共历史上值得书写的民主范本,包括党内的批评可以相当充分地开展,报纸和舆论的监督比较严厉,乡村的民主选举有一定操作意义,轻骑队等具有官民合作背景的组织活动积极等,这些都使中共政权呈现出了自古未有的活力,群众对政治的参与空前广泛。苏维埃政权通过政权内部的监督机制和民众、舆论的外在监督予权力腐败以严厉控制,为中共廉洁政治、革新社会提供了成功经验。虽然由于权力的腐蚀,腐败现象仍然难以根除,产生腐败的温床在新的社会结构下还会以另一种方式出现,但中共当年在有限时间和条件下作出的有益尝试,仍然值得后人认真总结、谦虚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