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毛泽东眼中走进苏区(第2/12页)

表2 福建土地占有情况调查*

从上述调查材料看,占人口7%左右的地主、富农占地最多的超过60%,最少的仅6.3%,规模较大、较具代表性的两个调查中,福建66县不到20%,江西28村则为30.4%。江西丰城小袁渡乡抗战前地主占地包括公田在内为28.72%,被认为是“土地集中程度为一般乡”。[69]表3中的南康樟木乡所在的潭口区是南康“主要封建堡垒之一”,“樟木乡新田村尤为全区突出之封建堡垒”,[70]但其地主、富农占地只有24.7%。可以看出,这些数据基本是以30%为中轴。相对而言,占人口40%左右的贫雇农占地数据比较一致,多在20%左右。将上述数据和前述多种调查综合看,闽、赣两省农村以自耕农为主的构架可以成立,以往关于地主、富农占地80%以上的说法作为一种政治宣传在有关调查中并没有得到证实。[71]甚至还有一些无地主村:福建崇安“阶级划分亦不甚显著”,“官埠头、官庄、黄龙洲三个村落到1952年土地改革时,均没有村民被评上‘地主’或‘富农’成分的”;[72]江西瑞金象湖镇黄埠头“八百口人,没有地主,有两家富农”。[73]江西宁都刘坑乡是上述数据中地主占地唯一超过60%者,但该统计包括公田,且该乡地主出租土地中有70%属于皮骨田,即业主占有田底权(所有权),佃农占有田面权(使用权),佃农租额要比一般的皮骨全田低20%~30%,这和一般意义上的地主占地有一定区别。[74]所以,严格说,这一统计应有一定水分。事实上,土地改革前江西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结论就指出:

表3 江西土地占有情况调查

从全省范围来说明,估计地主土地约占百分之二十五,某些地方占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甚至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富农土地约占百分之十五,某些地方可能占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公田约占百分之十,某些地方可能占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个别县区约占百分之四十以上。[75]

这一结果,和近年学者提出的全国范围综合估计地主、富农占地约50%的结论比(有理由认为,这一结论可能还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高估),闽、赣两省地主、富农占地比例在全国当不算高。无怪乎1950年代初湘、鄂、赣、粤、豫五省农村进行的调查中,江西和河南一起,被列为土地较为分散的地区。[76]而从江西、福建两省调查材料看,福建土地集中程度还要低于江西。

肯定这一地区土地集中的有限性,并不等于从总体上否认这一地区存在土地占有严重不平衡现象。有意思的是,当时来自各方面的多个报告都提供了现在常被认为是土地集中并不十分严重的数据,但调查者往往都得出土地分配非常不均的结论。[77]在被一些不无片面的夸大的宣传数字范导多年后,也许当时的实际数字已不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甚至会被作为相反观点的论据。其实,应该说,在这些更符合农村实际状况的数据后面,体现着的仍是农村占地的不平衡局面。这一点,从各阶层人均占有土地数中可以得到更清晰的反映。

表4 地主与贫农人均占地比较

由表4可见,地主人均占地一般在贫农的10~30倍,少数地主、富农占地极不集中地区这一比例在10倍以下。福安南塘保贫雇农人均占地0.39亩,地主为5.81亩,是前者的14.9倍,这在闽赣两省农村中被认为是属于一般集中的,是较多出现的比例。虽然闽赣两省地权分布不像曾经认为的那样集中,但地主与贫农间人均占有土地的差距,仍然隐含了土地革命的可能。可以看到,在赣南、闽西地区大多数调查中,占人口一半左右的农村贫困阶层,其人均占有土地不足一亩。以当时的生产能力,这样的占地数量不足以保证基本的生存。而如果以人均均分土地,当时闽、赣农村人均普遍能达到两亩左右,勉强可在正常年景维持温饱。因此,当苏维埃革命以平分土地相号召时,其对多数农民产生的吸引力是不言而喻的。而人口膨胀、战争、政治不靖及国际环境影响形成的生活困窘,更埋下了农民求变情绪的根芽。

(2)中农问题

在有关1920至194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的描述中,地主、富农和贫雇农作为社会对立的两极,往往受到充分的重视,而在这两极间的一个庞大社会阶层——中农却常常遭到忽视。其实,当时的调查材料反映出中农在农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影响。

由于中农是作为一种阶级分析的方法而提出的名词,1949年前,除受马克思主义影响得出的调查(如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的调查)成果外,大部分调查并不使用中农这一概念,而是以地主、自耕农、佃农进行种类划分,即使受中共影响进行的调查,对中农的定义也不尽相同,因此中农在人口中的比例和社会中的影响难以得到准确反映。土地革命广泛开展后,随着中共积累起更多阶级划分经验,中农形象渐渐鲜明,毛泽东给中农下的定义是:

中农许多都占有土地。有些中农只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有些中农并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中农自己都有相当的工具。中农的生活来源全靠自己劳动,或主要靠自己劳动。中农一般不剥削别人,许多中农还要受别人小部分地租债利等剥削。但中农一般不出卖劳动力。另一部分中农(富裕中农)则对别人有轻微的剥削,但非经常的和主要的。[78]

对于强调阶级分析的中共党人而言,中农的划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也是研究者不能忽视的话语。

从采用中农概念的多项调查提供的数据看,中农人口和占地比例在农村通常是最大的阶层,一般达到当地农村的30%左右。从人口比例看,中农在农村各阶层中比例一般仅次于贫农。福建66县的调查中,中农人口高达39.8%,数量上非常接近贫农。中农人口高于贫农在各阶层居第一位的地区也不在少数,据安徽安庆专区调查,“中农在本专区是一个很大的阶层,一般占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到五十,占有土地亦为百分之三十到五十……怀宁三民村中农人数占百分之四十五点七八,占有土地占百分之四十六点五八”。[79]安徽宣城东里村中农占总人口(2894人)的49.1%,已几乎接近半数。在有关调查中,只有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对浙江永嘉进行的调查中,中农比例不到10%,远远低于普通数字。但在这一调查中,贫雇农人口比例达到74.06%(一般为40%~50%),占地也达到43.14%(一般为20%以下),大大超出一般数,应是在中、贫农的划分上和通常标准有所差异。[80]中农在农村人口中占有的重要地位,使其成为影响农村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