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迦太基(第4/6页)

百人裁判

但元老和行政官隶属于百零四人团(采其整数,曰百人团),或百人裁判,这乃是迦太基人寡头政治的堡垒。在迦太基的原始体制中并无此种结构,它像斯巴达的民选五长官一样,是起于贵族对政府中的专制分子所做的反抗。由于行政人员的贪污腐败,以及少数分子形成最高单位,迦太基单独一个家庭——马戈家族的,在财富与军事声望上均凌驾其他家族——在平时与战时均意图将迦太基举国大权独揽。大约在罗马十人执政团的时期,迦太基人乃改变政体,指定百人团。就我们所知,有检察员之职位者,有资格列为裁判,但候选人得经五人会(Pentarchies)之甄选;裁判虽年年改选,长期甚至终身连任却为常事;为此,希腊人和罗马人称之为“元老”。其行事细节虽为吾人不知,但吾人知之甚确者则为裁判庭为寡头组织,由原任之贵族会员选举之;这件事可由一个孤立而能呈现其性质的实例证明之,即迦太基的裁判浴池系在公民的公共浴池之上方。这些人原先可能是政治仲裁人,在情况需要时,召询“总裁判”和元老,而主要是在将军卸任时召询将军,令其述职,甚至随意处以死刑,而其手法则殊为残忍。当然,在这种例子中,也和其他行政官员隶属于其他单位的控制一样,权力由被控制者手上转移到控制者手上;我们不难了解,后者如何干预一切行政(例如元老先把重要消息告知总裁判,然后再告知人民),另一方面,内部的控制又何等令人生畏,因为它执行赏罚,因而阻碍了迦太基的政治家与将军的行动。

平民

迦太基的人民,尽管不像斯巴达的一样,对国事全然限于消极态度,但影响力也非常轻微。在元老的选举上,公开的腐败已成为定规;将军的提名会征询人民意见,但那只是在由元老会议任命之后才做的样子;其他的问题也是在元老会议认为合宜或不合宜之后才告知人民。发挥司法功能的“国民会议”是迦太基人从没有想到过的。公民的无能可能主要是由政治结构造成;在迦太基的组织法中曾提到“群众协会”,这类似于斯巴达的Pheiditia,可能是寡头政治下的基尔特(guilds,行会、协会)。另外甚至还提到“自由民”与“劳工”的区别,使我们可以推论后者必然地位甚低,或许近于奴隶。

政府特征

从数种元素综观,迦太基的政府显然是资本家的政府;这也是迦太基这样的社会中自然会产生的结果,因为这个社会没有富裕的中间阶级,只有无产而勉强维生的众民和大商人、大农场主与贵族统治者。求财致富的政体败坏了贵族,却以属民为其牺牲,派遣贵族为附属社团的税务员与总督——腐败的寡头政治不变的特征——在迦太基是屡见不鲜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迦太基政体得以持久的主因。直到这时,不论从上方或下方,都尚未发生可值一提的革命。群众一直没有领袖,因为执行统治的寡头能够将一切有野心或有能力的贵族收买,以选举的贿赂或其他方式,让他们吃到桌子上掉下来的剩渣。确实,在这样的政府下必然会产生倾向民主的反对力量;但在第一次迦太基之战时,这种倾向尚十分无力。此后一段时期,部分由于战败所致,其政治影响力开始扩大,比同一时期罗马的民主势力成长得更为迅速;人民集会开始对政治问题做最后的决定,打破了迦太基的寡头政治的全能态势。在第二次迦太基之战结束之际,由汉尼拔建议,百人议会的议员任期不得超过连续两年,由此才导入了完全的民主,而这个,在迦太基当时现存的环境下,乃是唯一可以获救的办法——设若仍有时间可以获救。这个办法受到强烈的爱国心与改革的热情支持,但无可否认,其社会根基却早已腐烂。在见闻广博的希腊人看来,此时的迦太基人有如亚历山大时期的人民,完全是乌合之众,也因此无能为力;那么,我们可以问,迦太基的革命又能产生什么好处呢?因为迦太基人自己就是革命之所由起的原因。

迦太基的力量与资本

就金融方面而言,不论从任何角度观察,迦太基都在古代国家位居第一。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时代,由希腊最早的史学家们证言,迦太基的财力优于希腊所有国家,其国家之岁入可以比之于“大王”的岁入;波利比乌斯称它为世间最富之城。迦太基人经营农业之得宜(也和后来的罗马一样,将军与政治家均参与实施与教育)可以证之于迦太基人马戈的农业论文,此论文后来被希腊与罗马农人视之为合理耕植之基本法典,不但译为希腊文,也由罗马元老院下令编为拉丁本,由官方向意大利地主推荐。腓尼基人的务农与处理资本,有密切关系;腓尼基人务农的首要格言便是“永不可取得超乎能够彻底耕种之地”。利比亚由于游牧农耕,在马、牛、绵羊与山羊的繁殖上可能超过当时任何国家——这是波利比乌斯做过证言的——这使迦太基人得到极大的利益。在土地的耕作上,迦太基人固为罗马人之师,在属民的利用上可能也是。由于这方面的技巧,迦太基人间接地收到“欧洲最佳部分”和北非最富省份的税收。迦太基视之为光荣事业的商务,以及船运与制造业,则一年一度为那里的定居者带来黄金的丰收。此外,如我们已经说过的,迦太基人不但日渐独占了西地中海的国际商务,而且连内陆的也加以操纵;东方与西方的运输业越来越集中于迦太基这一个港口。

迦太基也和后来的罗马人一样,在科学与艺术方面似乎主要依赖希腊的影响,但它对这两方面均不忽视。腓尼基有可敬的文献;在该城被征服后,发现了丰富的艺术品珍藏(确实,并非在迦太基创造,而是从西西里诸神殿运来)和相当多的图书馆。但迦太基人的智力也用于为资本服务;其文献以农业与地理论文占最显要地位,如前面提及的马戈农业论,以及舰队司令汉诺沿西非海岸航行的记录;后者原公开置于迦太基一神庙中,现在仍有译本存在。即使当时普及的某些成绩,尤其是外国语的知识——这方面,此时期的迦太基人几乎跟帝国时代的罗马人可以相提并论——也证明了迦太基人把希腊文化做了彻底务实的运用。要想对这古代伦敦所累积的财富有明确概念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从几件事可以略窥其大概:迦太基人用在战争上的钱极多,因系佣兵制;在处理国家的财产上既不当心又无信用,然而,其属民的贡奉与关税岁入却可以完全支付所出,因此不需向公民课征直接税;再者,即使在第二次迦太基之战以后,岁出及每年分期摊还罗马的48900镑赔偿费仍可不需抽税即足以付清,只在金融的处理上略紧一些而已,缔约后十四年,迦太基则欲将剩余的三十六期赔偿费直接付清。但证明迦太基经济处理之杰出的尚不止岁入的总额。在古代有相当国势的国家中,我们发现只有迦太基具有后来的、更进步的时期的经济原则。他们向国外贷款;在钱币制度上,除了金条与银条之外(另有金币与银币,原为西西里商业所制),还有代用货币,是钱币本身不具实际价值的——这是古代任何其他地方所无的货币。事实上,如果政治只单纯化作商业,则可说没有任何国家比迦太基把问题解决得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