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军功酬爵(第2/2页)

西汉初年尚且维持这一制度,而且例无侯位不得拜相,所以宰相之位基本上都拿捏在军功贵族手中。到了武帝的时候,觉得相权太大,应当裁抑,于是特命文士公孙弘为相,并且法外开恩,封他平津侯——丞相封侯即源于此。

那么既然没有军功照样封侯,军功的荣耀便连年下降,民爵逐渐式微,终于不命,这也是一个主要的因素。陈长文建议“恢复”五等爵,就是要彻底排除民爵,而只命官爵,并且这官爵还跟军功不再挂钩——无疑,这是有利于官僚阶层的稳固和上升的。

但同样支持官僚制度的是宏辅却又有另外一番考量,那就是不希望彻底消除民爵,从而使得军功贬值,军人的地位下降,进而导致民间尚武之风被逐步摒弃,老百姓全都变成了统治者随便搓圆捏方,侵略者一打就垮的乖绵羊。当然这话不能明着说,他只能提醒天子,蜀贼尚在,凉州亦未彻底平定,国家只有保持了从上到下的闻战而喜的风气,才能顺利一统天下啊。

为此他重新拟就了一套制度,分爵位为二十五等:一公士,可比百石吏;二少士、三中士、四上士,可比比二百石与二百石、上二百石吏……十二为公大夫,可比八百石吏,也就是小县之长了——以上为民爵;十三为少大夫,比上八百石吏……十八为常伯,比二千石;十九等亭伯以上,始有食邑,比之公卿,亭伯而乡侯,乡侯而县侯,县侯而郡公、国公,诸王子则封郡王、国王。

也就是说,把爵位等次和官品秩禄挂起钩来,即便庶民得爵,其起居用度的等次亦可类比相应官吏,以示尊贵也。真要是同于秦汉制度,得爵即授田、宅、奴隶,估计朝廷给不起,所以只要给个名分就成啊。他还建议,鉴于国家初定、百废待兴,库用不足,可以允许庶民捐输,以得民爵。其目的是为了从商贾和富裕的寒门手中捞出点儿钱来,既能填充国库,同时又能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其实若说仅仅恢复民爵,陈长文还未必会针锋相对地表示反对,说不定就跟九品中正和科举制度似的,他跟是宏辅私下商量一下,各退一步,提出个中间性的方案出来。问题允许庶民捐输得爵,这必然影响到世家大族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啊,陈长文断然不肯让步。于是二人连番笔仗,各拉党羽,并且引经据典,吵得天子一个头两个大。

如今趁着赏赐马钧的机会,是宏辅见缝插针,又提出他的爵位建议来啦。查其用意,以马钧的资历,即便立有大功,也不可能一步登天为旧爵的最低位关内侯,若说以爵位酬之,那就必须恢复秦汉二十等爵,或者赶紧制定出关内侯以下新的爵位体系出来了。

所以此言一出,天子多少有些不耐烦,可是又不好疾言驳斥——终究是宏辅所说也有道理啊。当下环视群臣:“卿等以为若何?”曹子孝、夏侯元让当即站出来表示:“是太尉所言是也,臣等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