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反逆蟊贼(第2/2页)

所以陈纻勉强也算半拉将门之后,少年时亦随其父学过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

只是双拳难敌四手,再说这双拳本来也就二把刀罢了,两名同伴彻底帮不上忙,很轻松便被绳捆索绑,放翻在地,乡卒们腾出手来,一拥而上,打得陈纻满脸乌青,终于同样沦为了阶下囚。

那小吏抢了三人喝剩下的热酒,一口气饮尽了,乡卒们忙着将冷肉、烤饼塞入怀中,这才押着三人离开食肆。陈纻、马齐又是喝骂,又是解释,小吏和乡卒全都充耳不闻,时间不大,便将三人押至县署,搡入侧厅。

厅上早有一吏高坐,陈纻抬头一瞧,单梁冠、赭黄袍,腰悬墨绶——难道是郑县县令是峻不成么?梗着脖子,才叫:“县尊在上,吾等……”话才说到一半,却觉腿弯处剧痛,不自禁地就跪了下来——原来是一名乡卒横起棒来,给他们一人来了一下:“既见县丞,蟊贼安敢不跪?!”

原来上坐这名官吏并非县令,而是郑县县丞。

按照汉制,大县为令,千石,其次为长,四百石,小县亦为长,三百石,俗称“墨绶长吏”。县令、长以下,设丞一名,典文书,掌仓狱,尉一到二名,主盗贼,这些都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官员。此外亦分曹理事,一如郡府,褚曹掾史多由县令、长自主征辟,算是编外人员。

魏制则不同,改松散的诸曹为明确的吏选、户商、礼文、辞刑、虞度、兵工六科,各命科员,此外还设廷掾以掌监察,都由朝廷任命。只是郑县原非魏国五郡,制度初改,难免配员不齐,故此县丞兼了辞刑,县尉兼了兵工。如今坐厅的,便正是郑县县丞兼辞刑科员、吴郡人陆平陆均之是也——据说乃临川郡守陆议之同族兄弟,也不是一个没有根底的俗吏。

当下眼瞧着乡卒们押进来三人,打跪在地,陆平不禁冷笑一声,端起醒木来狠狠一拍,面如严霜,斥喝道:“反逆蟊贼,竟敢入我郑县,实乃自蹈死地也!速将汝等根底供来,以免吃苦!”